王者弗争、利而不害(betway必威体育官网 )
文王教育子女的第六堂课----为而弗争

讼卦第六

讼:有孚,窒惕,中吉,终凶。利见大人,不利涉大川。

彖曰:讼[1],上刚下险,险而健讼。讼,有孚,窒惕,中吉,刚来而得中也,终凶,讼不可成也。利见大人,尚中正也。不利涉大川,入于渊也。

象曰:天与水违行,讼。君子以作事谋始。

文王说】:诉讼要讲诚信,诉讼中会遇到阻力,需要警惕,在诉讼过程中会有小的吉祥,但最终是凶险的。占得此卦,利于去请求德高望重的大人物指点迷津,不可逞强冒险,否则,就不利于渡过大川大河(大难)。(文王寓指自己被囚禁之事,儿子们不要愤愤不平,逞强冒险搭救,而应该请教有经验的长者,谨慎从事,不可再节外生枝,招来杀身之祸。)

彖曰【武王说】:讼卦的卦象显示,上卦“乾”为刚健,下卦“坎”为险陷,临险而强健,必然发生争讼。诉讼要讲诚信,诉讼中会遇到阻塞,需要警惕,在诉讼过程中会有小的吉祥,是因为刚爻来到下卦而居于中位,但最终是凶险的,诉讼不可能获得成功。占得此卦,利于去拜访德高望重的大人物(如西伯侯的僚臣闳夭、散宜生等)以求指点迷津,这说明君子能崇尚中正之道。不利于渡过大川大河(大难),否则会坠入深渊。

象曰【周公说】:从卦象上看,天与水相违背而行,形成争讼之像。(古人认为日月星辰皆由东向西运行,视为“天向西转”;江河湖泊皆向由西向东流,视为“水向东流”。天与水东西相背而运行,则展现出争讼的卦象,如果人与人相背(意见相左),则容易产生矛盾与争执,形成争讼之事。)君子从卦象中得到启示,从而慎重谋划事情的开端,三思而行,以避免争讼之事。

初六:不永所事,小有言,终吉。

象曰:不永所事,讼不可长也。虽有小言,其辩明也。

初六爻【文王说】:君子不宜长久的陷于争讼(矛盾和仇恨)之中,在争讼中尽管有些言语争辩,只要谨守君子之道,最终会获得吉祥。

象曰【周公说】:君子不宜长久的陷于争讼之中,说明争讼(矛盾和仇恨)不可以长久不休。尽管在这过程中有些言语的争执,但经过辨解终究会明白是非。

九二:不克[2]讼,归而逋[3],其邑人三百户,无眚[4]。

象曰:不克讼,归而逋也。自下讼上,患至掇[5]也。

九二爻【文王说】:(我曾血气方刚而鲁莽行事,因为年轻时父亲公季被纣王的祖父文丁王杀害,)我为报杀父之仇曾在纣王的父亲帝乙执政二年仓促出兵伐商,结果大败而归。归来后逃往他乡,而我的同乡人几百户却因追随我报父仇而被捕,并被帝乙王施以挖眼的刑罚。

象曰【周公说】:争讼(伐商)失败后,父亲(文王)逃往他乡,父亲的同乡人被残害。这一惨痛教训使父亲(文王)明白了以下讼上,而招惹祸患的道理。(文王也以此告诫儿子们,切不可因父亲蒙冤入狱而鲁莽争讼,再次激怒纣王而招惹横祸。)

六三:食旧德,贞厉,终吉,或从王事,无成。

象曰:食旧德,从上吉也。

六三爻【文王说】:我姬昌要想能够继承先辈们的德业,必须做到正直而勤勉,才能逢凶化吉,只要暂且顺从帝乙王,虽然不会有成就,(但也不会有杀身之祸,君子应当学会隐忍,暂且委曲求全,伺机讨伐。)

象曰【周公说】:父亲(文王)继承安享先辈们的德业,暂且顺从帝乙王可获吉祥。

九四:不克讼,复即命,渝[6],安贞,吉。

象曰:复即命,渝,安贞,不失也。

九四爻【文王说】:争讼失败,(我姬昌伐商失败后,意识到自己的鲁莽),后来,又顺应天道,即刻听命于帝乙王(纣王之父,文丁之子),(为帝乙王南征北战,立下汗马功劳,被帝乙王册封为西伯侯,并把自己的两个胞妹嫁给我,商王室和姬氏家族也因此而化解了矛盾,因为我为了顺应天道而)改变了当时的初衷(即由反抗转为归顺),而获得了几十年安定和吉祥的生活。

象曰【周公说】:父亲(文王)又回来听命于帝乙王,改变了策略(由针锋相对变为归顺立功),获得了几十年安定的生活,是因为父亲顺应天道,才不会继续犯过失。

九五:讼,元吉。

象曰:讼,元吉,以中正也。

九五爻【文王说】:人们在遇到矛盾时,在争讼中能够保持公正,就会化解矛盾,从而把坏事变成好事。

象曰【周公说】:人们在遇到矛盾时,在争讼中能够保持公正,就会化解矛盾,从而把坏事变成好事,是因为保持了中正的君子之德(中则兼听不偏,正则审断合理)。

上九:或锡[7]之鞶[8]带,终朝三褫[9]之。

象曰:以讼受服,亦不足敬也。

上九爻【文王说】:我姬昌对因诉讼成功的人曾经赐给鞶带和官职,但又一天三次收回命令,因为我认为,靠诉讼获取官禄的行为不值得提倡。

象曰【周公说】:凭借诉讼而得到官禄,不值得人们尊重。(争讼之事即使成功了也没有什么光彩,不值得提倡。)

(没有诉讼的社会才是安定祥和的社会,文王不提倡诉讼,这也为子孙后来的执政奠定了理论基础,在他的孙子周成王和重孙周康王执政期间,开创了历史上的太平盛世“成康之治”,风调雨顺,国泰民安,天下四十年不用刑狱。)

【文王寓意】:

文王为武王讲述王者弗争,利而不害的道理。文王年轻时为报杀父之仇(纣王的祖父文丁王杀死了文王的父亲公季),起兵伐商(纣王的父亲帝乙王),大败而归,文王逃走,其追随者受到了严惩,文王追悔此事,认为自己年轻气盛,鲁莽行事才导致此灾。文王暗示,自己被奸臣陷害,被暴虐的纣王囚禁,虽然感到无比冤屈、痛苦,但儿子们决不可因此而鲁莽行事,小不忍则乱大谋,以免招来杀身之祸,伐纣建周大业应从长计议,王者需要具备大忍之心和不争不辩、处变不惊的定力。

[1]讼:本义:争论,争辨是非。此处指打官司,诉讼,讼冤,争讼。

[2]克:胜。[3]逋(读“不”):逃亡。

[4]眚(读“省”):眼睛,眼疾,灾难,困苦。

[5]掇(读“多”):拾取,招致。

[6]渝:改变。即:就,从。

[7]锡:通“赐”。

[8]鞶(读“盘”)带:皮绶带,地位、等级、权力、荣耀的象征。

[9]褫(读“尺”):剥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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