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以不动产登记为名行全民增税之实(图)
徘徊七年之久的不动产登记将终于进入实际操作阶段。(网络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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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2月24日讯】在中国大陆,首个《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将于3月1日起正式实施。相关政府部门正加速进行前期准备工作。中国官员表示,此举主要不在于反腐和征税。有海外学者认为,条例的实施将有助于反腐败,但要真正有效反贪腐还应该建立官员财产公示制度。
据中国媒体报道,去年12月22日出台的中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今年3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规定: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的定着物都属于不动产。不动产权利的主体、来源、期限、权利变化等内容应记入不动产登记簿。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
中国住建部的住房政策专家委员会副主任顾云昌认为,对中国大陆房地产市场来说,不动产登记最大的影响在于数十年来首次要“摸清家底”,可大幅提高房地产及其他宏观政策的针对性。有分析人士认为,中国大陆不动产统一登记将为房产税开征,乃至“以房反腐”打下基础;对物权法的落实,土地管理法的修改,对“小产权房”问题的破解也将形成倒逼压力。
中国官媒介绍说,不动产登记条例有5项功能:一是,明确了不动产登记员制度;二是,增加了对不动产登记类型的规定,分为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查封登记等类型;三是,调整了登记审查要求;四是,“登记申请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五是,增加了登记错误的赔偿责任规定。
中国媒体的报道也说,中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出台,可以增加税收,也能为反腐败提供一个有力的武器。征税也是如此,不动产统一登记能使征税更方便。
旅美中国学者谢选俊认为,中国当局出台并实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主要目的就是增加税收:“我认为,这部条列主要是针对老百姓的,或是是针对所有人的,而不只是针对官员的。政府想通过这个办法来增加国库税收。该条例也不是为了加强反腐而出台的,因为反腐有一种全世界都公认的、并且其有效性得到充分证明的好办法,那就是所谓的“阳光法”,迫使官员都不得不公开自己的财产。但中国政府迄今为止还不出台令官员申报财产的阳光法,这说明政府的反腐只是在作表面文章。”
“透明国际”的廖然质疑,中国当局为什么只登记不动产?为什么不登记动产?官员申报财产制度何时启动?“我不明白,中国政府为什么迄今还不出台有关官员动产的类似条列。大家都知道,中国落马的腐败官员都有三个特点:一是,贪腐获得了大量不动产(房地产);二是获得多名情妇;三是,获得巨额的非法动产,类似金钱、公司股份、干股之类的。现在不动产和情妇问题已在处理,但动产问题却至今还没有处理。而实际上,动产登记或申报的重要性,并不亚于不动产的登记或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