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奇不有!文革期间撕毁毛像被判处死刑(图)
文化大革命期间的“群众批斗大会”。(网络图片)
文革时期刚开始批判刘少奇时,不能提“刘少奇”三字,只能用“中国的赫鲁晓夫”代替。某中学的陈同学,有一天在毛泽东画像后面写了一句“打倒中国的赫鲁晓夫”,被人举报成了现行反革命。怎么回事呢?他正好把“打倒”二字写在毛头像的背面了。群众专政期间,陈同学被打得遍体鳞伤,哀求道:“还是对我实行无产阶级专政(送监狱)吧。”造反派答应了他的要求,将他送到公检法,根据公安六条,判了八年刑。坐满八年,陈获释回家务农。后来平反时,公家发给他五百块钱补偿金,他激动得热泪盈眶,双手捧着钱,一个劲地高呼:“共产党万岁!”这时毛泽东已死,不然肯定还会喊“毛主席万岁!”拿到钱的当天,陈某将钱捐给大队党支部,并写了一封“情真意切”的入党申请书。不久,陈某加入了共产党,还担任了大队党支部书记。陈某当书记不几年,查出患了癌症,已是晚期,很快死掉。
翠屏山专政基地松林坡看守所二十九号号子里关押五个现行反革命分子,其中一个姓牟的青年,本是活学活用毛泽东思想标兵,买了十余幅毛主席像,从家里正阶檐的墙上贴到横阶檐的墙上。横阶檐连着厕所,最后一张就贴在了厕所门外。有人检举小牟让伟大领袖毛主席守毛坑,构成恶毒攻击罪。还有个姓洛的,一家人天天喝包谷糊,每当家人端起饭碗站在饭桌前搞“三敬祝”时,洛某就把包谷糊涂在毛像的嘴上,说:“红太阳呀红太阳,你吃腻了肉,就喝点这玩意儿吧!”被人举报,也是反革命罪。有一次,牟犯问洛犯:“我让毛主席守了毛坑,你让毛主席吃包谷糊,我们俩谁的罪恶大?”
一个小青年,与女朋友到公园恋爱,公园的石凳很脏,就拿报纸垫在屁股下,报纸上印有毛泽东头像,有人举报他们侮辱毛主席。这个小青年和他的女朋友各判刑三年。
新疆戈壁滩上的博斯腾湖,面积近千平方公里,几十个大小岛屿散布其中。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之交的大饥荒中,关内大批盲流逃亡到新疆谋生,许多人流落此湖,以打鱼、割苇、捉水老鼠为生。文革时期,又有许多内地盲流为躲避公安部门、造反派组织和收容站的抓捕,逃亡到博斯腾湖,藏身在芦荻丛生的小岛上,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六十年代末七十年代初一打三反,当局决心端掉这个“盲流乐园”。他们调集正规部队、兵团值班连和沿湖各县的公社民兵,利用冬季湖水结冰的机会,对整个湖区进行大包围,大搜捕,许多无辜的盲流被抓,并被任意加上罪名杀戮判刑,其中一个叫徐长生的,四川长寿人,25岁,被人举报撕毁毛像,判处死刑,立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