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起诉风云激荡 法网恢恢无处可藏(图)


江泽民此时的处境:多行不义必自毙。(图片来源:大纪元合成图片)

第廿一章:全球起诉风云激荡 法网恢恢无处可藏

自从江泽民在芝加哥被起诉之后,江泽民每天所思所想的重心就扑在了如何应付法轮功在海外的起诉上。

江命令下面人要“不惜一切代价阻止法轮功的起诉成功”,所以他在经济和军事上的考虑都以应付法轮功为第一要素。江愿意牺牲巨大经济利益以换取美国政府干涉诉江案的进行。江还向中共驻美国大使馆偷偷派出了一个27人的工作小组,专门研究美国参众两院议员的个人兴趣爱好,想对症下药拉拢他们为自己的诉讼案求情。

但偏偏天不从江愿。到2005年6月为止,全球已有29个国家35位律师组成了全球公审江泽民集团的律师团,在15个国家和地区提出了针对江泽民的16个诉讼案。如果把对江泽民和另外22个中共官员的起诉包括在内,共有47个以上的诉讼案,堪称二次世界大战之后人类人权史上一桩最大的国际人权诉讼。

为此,在本章有必要对这一最让江泽民头痛而又影响深远的诉讼案作一次比较全面的回顾。

1、第一桩起诉江泽民案

2000年8月,香港居民朱柯明、北京居民王杰在北京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检察院寄出申诉状,控诉江泽民、罗干、曾庆红非法取缔和镇压法轮功。这是第一起诉江案。此诉状经挂号信寄达高检后,被告江泽民、罗干亲自下令逮捕原告。两名原告在诉状递交两周后在北京被捕,其中王杰已于2001年被迫害致死,朱柯明被秘密判刑五年后一直被关押在天津茶淀监狱。

1999年法轮功遭到江泽民一伙的全面迫害后,朱柯明与王杰从书店买来有关法律书籍,分头查找法律条款、撰写申诉事实与理由,并在2000年7月左右写成致高检的申诉状。诉状指控江泽民(时任国家主席、中共总书记、国家军委主席)、罗干(时任国务委员、政法委书记)、曾庆红(时任政治局候补委员、书记处书记、组织部部长)迫害法轮功,“严重败坏了国家声誉和社会道德,破坏了国家体制、宪法及法律”。8月25日,朱柯明与王杰从位于北京长安街的一家邮局向最高人民检察院寄出了申诉状。

江泽民和罗干知道此事后气急败坏,立即指示作为重大案件展开大搜捕。因为朱柯明曾在北京燕山石化任外贸经理等线索被发现,9月7日,在诉状寄出两周后,北京市海淀区及房山区身着便衣的二十多名警察在一名副局长的带领下于晚间11点左右包围了朱柯明、王杰当时借住的寓所,朱、王两人不幸当场被捕。

江罗发泄私愤

朱柯明、王杰二人9月7日被捕后便不再有任何消息。经关心他们的法轮功学员及朋友通过各种渠道多方打探,方知二人“是江泽民、罗干直接抓的”,“任何人不许过问,不许讲情”。

朱柯明和王杰被捕后,江泽民和罗干没有什么要问的,只是要发泄私愤。于是,公安对朱柯明和王杰没有审讯,只有猛烈殴打与酷刑,但二人毫不畏惧,宁死不屈。身为中国大陆公民的王杰受到的迫害尤为惨烈。

2000年11月30日,北京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在给王杰的《诊断证明书》上写道:“于2000年11月24日至2000年11月30日住院治疗,共7天。出院诊断:慢性肾功能不全、慢性肾小球肾炎。”这些问题都是酷刑折磨所致。此时王杰的体重已由被抓时的70公斤降至50公斤。

2000年11月30日,王杰的亲属接到通知,将王杰接出“保外候审”。据知情者介绍,当时王杰已经完全意识不清、大小便失禁、需要隔天洗肾一次。记者看到另一张医院单据上写道,从2000年11月30日至12月16日,王杰在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住院16天,费用结算为9806.98元,其中相当大一部分为肾透析所用。

王杰在北京友谊医院期间,警察每天在医院监视,王杰身体一直没有起色,也没有开口说话。后来警察同意亲属接回家用中药调养,但条件是“候审”,以便王杰身体好转了再抓回去继续迫害。

“最痛苦是警察用膝关节磕我肾脏的时候。”

王杰被接回家后情况有所缓解,但仍然身体动不了,更不能走动。家人问及在里面受了什么苦,王杰不答,只是流泪。

2001年4月中下旬,王杰在好心人的帮助下转辗来到海外。同年5月2日,王杰出现失去正常记忆的症状,呼吸困难,身体极度虚弱。有人从明慧找来法轮功学员受迫害的文章(其中提到被恶警灌水、烟烫、冷冻、殴打等),以及密勒日巴佛苦修的故事鼓励王杰。一天,王杰忽然开口说道:“这些我都受过。”王杰曾问身边的一位学员:“你知道渣滓洞吧,渣滓洞的刑罚我都受了。”该学员问:“打你的时候,有没有过一点儿害怕?”本来不爱说话的王杰听了立刻瞪大眼睛:“可能吗!”意思是根本不怕。

王杰脚腕处被铐得露出了骨头,伤口很久才愈合。王杰说,警察常使用的一种酷刑是用东西将人裹起来狠打,因为这样打看不出外伤。

友人曾问王杰:“王杰,最使你痛苦的时候是什么?”王杰回答:“警察用膝关节磕我肾脏的时候。”王杰被抓进房山拘留所后,每天都受到毒打。警察受命于江泽民和罗干,无意问话,只是一味毒打。就在恶警用膝关节猛磕王杰的肾脏之后,王杰昏迷了一个月,经抢救才又苏醒。

在最后的日子里,王杰出虚汗、吐血,有时只吃一两口饭血就喷出一两米远,喷出的血呈番茄汁状。知情者回忆这段情况时说,医学上认为这是伤到中枢神经才会出现的症状。王杰的身体极度虚弱,夜间睡觉时为了维持呼吸,竟然需要慢慢解去内裤,以减轻腰间松紧带造成的些微压力。但是,他一直默默地、坚强地忍受着痛苦。2001年6月18日深夜,王杰倒在洗手间的地上,没有再苏醒过来,时年38岁。

2001年2月,朱柯明的家人曾接到通知,让去房山接人。然而当家人到了房山,警察却说人已经被接走,没有说被谁接走的。

2001年4月,朱柯明的家人再次接到通知,得知朱柯明已被秘密判刑五年,转移到天津茶淀监狱。直到现在,每天都有警察在朱柯明身边监视,朱柯明被狱方称为“全监狱最后一名”,因为他不但坚决不接受洗脑转化,而且每月都写上诉书。

警察说只要他写“四书”(保证书、悔过书、决裂书、揭批书)就可以出去,但朱柯明坚持信仰,毫不妥协。朱柯明写的上诉书,狱方并没有为其递达应该收件的有关部门。

从2001年8月起,香港与美国法轮功学员曾多次努力,呼吁释放在北京被捕的香港居民朱柯明,美联社、BBC监察、法新社、《苹果日报》等海外媒体都曾予以报导。

2、江最恐惧的诉讼案

江泽民最恐惧的是2002年10月在美国芝加哥被提起的诉讼案。

在中国大陆,江泽民集党政军权力于一身,国内百姓没有办法对他怎么样。像朱柯明和王杰这样勇敢的法轮功学员能提出诉讼,但最后遭到的却是残酷迫害。于是,人们开始在海外寻求起诉江泽民。

为什么可以在美国起诉江泽民

江泽民向来喜欢在西方做秀,显示自己开明形象。江性格上也是色厉内荏,外强中干,他可以不在乎国内人的看法,但却非常在意国际社会的态度。江泽民虽然在国内大肆镇压,但在国际上从来都一口否认迫害的存在。当国际视线对这场迫害开始关注时,江泽民就把迫害转为极其隐蔽的方式、在法律幌子的掩盖下继续进行。如果法轮功学员能够在国际上以法律的方式对迫害真相进行有效的曝光,让国际社会了解这场残酷迫害的实质,将对江泽民及其党羽产生强大的震慑作用。

江泽民想在海外诋毁、打压法轮功的急切心态,可以从美国著名的《华盛顿时报》2001年3月9日披露的一则故事一窥端倪。报导说不久前三位中国资深外交官访问了华盛顿。这三位分别是前驻美大使、前外交部副部长朱启祯,前驻美大使、前驻联合国大使李道豫,以及前驻加拿大大使张文朴。按照白宫国安会官员事先估计,三位前大使要谈的是美国对台军售、美国将在联合国国际人权大会上提出谴责中共人权纪录的决议案以及美国国家导弹防御系统等问题,美国国家安全顾问赖斯原本也准备就这些问题与三位大使交换意见。不料,双方刚一落座,一位大使就拿出事先准备好的一份稿子开念,内容是中国政府对法轮功的声讨,宣读了二十分钟。报导说,赖斯对北京官员的这番说教相当恼火,等对方念完讲稿后,就匆匆结束会晤,愤然离开。江泽民在海外尚且搞得如此肆无忌惮,在国内对法轮功的迫害就更不用说了。

民主自由是美国的立国之本。当年的清教徒为了躲避宗教迫害,追求信仰自由而来到了美国,因此美国对宗教自由和人权价值很看重。美国的开国之父们如麦迪逊、杰斐逊等都写过大量文献,阐明人民应享有宗教信仰自由和其它一些不可剥夺的权利。1789年,在美国开始构建联邦司法系统的时候,国会参众两院就通过了《异域侵权索取法案》,允许在美国的律师对外国人在海外的某些违法行为进行求偿。1992年,美国参众两院全票通过《酷刑受害者保护法案》,允许美国的法院对种族灭绝罪、酷刑罪和其他反人类罪行进行审理。无论犯罪者是否是美国人,也不论犯罪行为是否发生在本土,只要犯罪者踏上了美国的土地,就可以成为被告。例如菲律宾前独裁者马科斯逃到美国夏威夷后,于1988年10月21日被美国联邦大陪审团在纽约曼哈顿立案,起诉马科斯夫妇犯有诈骗罪。其他一些民主国家也有类似的法律。

群体灭绝罪

在江泽民对法轮功的迫害中,完全违反了中国的法律,也违反了国际公约。如联合国大会1948年曾通过《防止及惩治残害人群罪公约》,其中规定:蓄意全部或局部消灭某一民族、族裔、种族或宗教团体,构成群体灭绝罪。对此类犯罪,无论犯罪者为依宪法负责的统治者、公务员或私人,均应受到惩治,任何人不能享有豁免权。对此类犯罪实行的是“普遍管辖原则”,也就是即使该国非犯罪行为地,行为人或受害人不具有该国国籍,该国都可适用其国内法规来惩治此等犯罪行为。

因此,对江泽民的诉讼具备充足的法理基础。美国的两个法案,为法轮功学员在美国对江进行起诉提供了条件。2002年10月,在江泽民访问芝加哥期间,法轮功学员成功地完成了递送传票的程序,把江泽民告上了美国法庭。

法律的震慑

芝加哥诉江案是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起诉案。在案件上诉到美国各级法院的过程中,全世界都知道了江泽民对法轮功所发动的群体灭绝和酷刑迫害。

同时这起诉江案还掀起了全球起诉江泽民的连锁反应。控告江泽民的诉讼案在世界各地此起彼伏,世界各国的30多名律师一起起诉江泽民。这么多的律师共同起诉同一个人,这在世界的历史上、在法律史上还没有过先例。

诉江案在中国产生了巨大的冲击,许多在各种部门机构参与迫害法轮功的政府官员们不得不停下来认真思考他们在干什么。他们知道,总有一天,参与这场迫害运动的人会遭到相同的被起诉的命运。

诉江案既符合美国的利益,同时也符合中国的利益。美国的《独立宣言》向所有人保证享有信仰自由的权利、免受酷刑的权利、免受奴役和反人类罪的权利,因此,及时阻止江泽民所犯的群体灭绝和酷刑罪行,符合美国的立国原则。同时,这也维护了中国人民与生俱来的权利,符合中国人民的利益。

中国并不等同于中共。许多中国人不理解这点是因为被中共洗脑宣传所蒙蔽,忘记了那个具有强大精神、文化和道德根源的中国。真正的中国人不会纵容文化大革命、天安门屠杀和对法轮功的镇压。从这个意义上说,这个诉讼案和真正中国的道德精神原则相一致,具有强大的道义力量。

另类较量

诉江案除了江在芝加哥的三天行程中的较量外,还存在着另类较量。

在2002年10月江抵达芝加哥前夕,芝加哥第四行政区区长布理克温科在市政议会上提出一项支持法轮功的决议案。该决议案强烈谴责了由江一手发动的对法轮功群众的残酷迫害和犯罪,并且要求美国政府调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及其外交官对修炼法轮功的美国公民和居民,以及支持法轮功的美国官员进行骚扰的非法行为,诉诸于法律乃至驱逐其出境。随后,芝加哥市议会人际关系委员会举行了听证会,结果该决议获得全体通过并拟提交市政府议会。2002年11月6日上午十时,芝加哥市长戴利及全体市议员汇集在芝城市政府议会大厅开会,这项决议案在大会上宣读后获得无异议全体通过。

届此,这项与江访美同期进行的决议案,为江的芝加哥之行划上了一个后效深远的句号。但是,另一场较量才刚刚开始……

在2003年夏天的一天,一位老年人正在芝加哥中领馆前打坐。有一辆计程车在老人面前停住,车内下来一个人,把一封信放在老人前方就走了。老人看不懂英文,晚上,懂英语的朋友才发现这是一封由中国驻芝加哥新任总领事徐尽忠亲笔签名写给伊州议员的信,信中要求议员们不要支持在芝加哥审理的诉江案。当地议员很同情法轮功在中国的遭遇,而且知道每天在领馆门口炼功。这样,大使馆写给议员的诬蔑信就这样被转交到这里,作为日后法轮功提起诉讼的证据。

2003年6月10日,38位美国国会议员以“法庭之友”的名义,向法庭递交了支持诉江案审理的辩论书,针对国务院司法部向法庭提出的终止该诉讼案的提议,表达了不同的看法。对于被告江泽民是否能享有“元首豁免”免于被起诉,美国议员“法庭之友”强调,《外国元首豁免法》确立的基本原则,是这类诉求不应再通过因迫于强大政治压力而采取的外交途径来解决,而应基于法律标准由法庭来解决。

此案件给中南海带来巨大震动。中共利用外交途径向美国和其他国家透露“江愿意付一切代价阻止此案成立”,要求美国动用“元首豁免”条款中止此案。一些国家政府机构官员透露,中国外交官员转达北京对江在美国起诉案的意见时“非常紧张”,生怕出错,竟是掏出公文逐字逐句念出北京的“态度”。据一位中国大使馆的官员私下透露,国际有关起诉江的报导和法庭开庭的资料,大使馆被要求立即报送北京,中共政治局常委们需要马上阅读。

3、二战之后最大的国际人权诉讼

尽管江泽民愿意付一切代价阻止诉江案,但世界各地的诉江案却越来越多。到2005年6月就有15个针对江泽民的诉讼案,加上对江的党羽的追究,共有47个以上的诉讼案,成为二战之后最大的一起国际人权诉讼。

这些起诉案得到了世界许多著名律师和学者的支持。

在德国,曾把阿根廷前独裁者推上法庭的著名刑事法律师沃尔夫岗・卡莱克,于2003年11月帮助法轮功学员以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和酷刑罪指控中国前国家主席江泽民在镇压法轮功中犯下的罪行。

在比利时,国际著名人权律师乔治・亨利・波提代表法轮功学员递交了控告江泽民的刑事诉讼,他本人因控诉前智利独裁者奥古斯特・皮诺切特而闻名于世。

在澳大利亚,名画家章翠英女士起诉江泽民的计划得到了当今著名的人权律师、联合国赛拉利昂特别法庭主席杰佛里・罗宾逊的帮助。

曾就中国制定刑法条款提供咨询、美国最有威望的律师之一阿兰・德希维茨认为,江不享有国家元首豁免权。他说,如果国家元首他们亲自下命令采取群体灭绝行动,而且他们对局势有权力控制的话,没有人能因为他是国家元首而避开司法公正。很显然我们都知道前南斯拉夫独裁者米洛舍维奇正在海牙国际法庭受到审判,他实质上曾是国家元首。假如希特勒还活着的话,他也会在纽伦堡以国家元首的身分被起诉。

美国著名人权律师莫顿・斯凯勒教授表示,“江泽民的酷刑和群体灭绝罪,不仅违犯美国法律,违犯基本的国际法,也同样违反中国政府的法律。因此,诉江案针对的是江泽民个人的犯罪行为。诉江案可以看作是世界人权运动的一部分,这种诉讼的意义在于,在世界范围内建立这样一个基础,即任何官员如果犯下严重侵犯人权的罪行,如酷刑和群体灭绝罪,都要负刑事和民事责任。”

4、被苏格拉底深深吸引的律师

全球公审江泽民律师小组拥有许多世界一流水准的专业律师。一旦江泽民和他的党羽出现在海外,可能等待着他们的就是一张传票。这些律师们是怎样走到一起来的呢?这后面还有许多鲜为人知的故事,这里只举一个例子。

芝加哥诉江案的律师泰瑞・玛什拥有多个学位。她在攻读文学博士时的题目是古希腊著名哲学家苏格拉底的研究。泰瑞会讲多种语言,她当时研究所用的语言是希腊语和拉丁语。她甚至还学过梵语(古印度语)。

泰瑞毕业后到了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分校教书,主要教比较文学和经典文学。她的课程是苏格拉底、圣・奥古丝蒂、荷马(史诗作者)和古希腊妇女。她的住地离海边只有两分钟路,生活舒适、悠闲。

不知为什么,泰瑞总觉得不能安于舒适的现状。她开始攻读法律和政治。在徘徊了几年之后,她倾向于选择法律。到底是继续做教授还是做法学院学生?她还是没有下决心。

1989年6月4日,她从电视上看到长安街上年轻的学生被坦克碾过,被士兵射杀。她流泪不止,心想:当学生被杀害时当老师还有什么用?她希望自己能够有办法帮助、保护这些无辜的人。那一天,她做了决定,接受法学院的录取通知书,开始了她新的人生旅程。

泰瑞热衷于对苏格拉底的研究,是因为她深深地被苏格拉底的智慧所吸引。在古希腊,所谓“好人(agathos)”就是社会地位高的人,击败最多敌人的人是最好的人。“道德”的概念与获得权力的概念是相互混淆的,谁最有权谁即是最好的人。希腊人无法培养、发展善良的道德理念,因为这些都被视为弱者或妇女才拥有的品德。苏格拉底毕生的贡献是教导人们“道德”与名誉、社会地位、财富和统治能力的区别。苏格拉底的教导中说:人是有其本性的,是有神的特性的,他才是真正的自己;如果我们遵循真正的自己,我们就会变好。

在学术界,苏格拉底被认为是道德和哲学的奠基人。他的道德概念不是地位、等级、财富、名誉,而是通过“认识自己来达到道德的提升(即找自己的不足),并找回自己的本性”。他的教导是通过问答形式来实现的,后人称之为“苏格拉底模式”。苏格拉底很穷,长相奇特,没有华丽的衣着,但有着超人的智慧。

随着苏格拉底的学说被希腊人广为接受,雅典上流社会对他开始惧怕和妒忌。苏格拉底最后正式被定罪为“宣扬异端邪说毒害雅典青少年,并宣传有别于雅典崇拜的神之外的神灵”。他后来被判有罪并被强迫喝下毒药自尽。

在与他的学生柏拉图的对话《我的自我辩护》中,苏格拉底回应了对他的所有指控。“假如你放我走,但代价是要我放弃我的哲学思想,我的回应是:雅典人啊,我非常爱你们,但我服从上帝而不是你们。如果我还有一口气,我不会放弃我的哲学,不会停止我做的事情,那就是告诉人们真理。”“我的朋友啊,你们是雅典城公民。这个城市以智慧和心灵的力量著称。你们这样关注你们的金钱、名誉和地位,但你们却对智慧、真理和完善你们的灵魂漠不关心,你们不觉得羞愧吗?”“不管你们是否释放我,我都不会改变我的生活准则,哪怕我去死多少回。”

当泰瑞读到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先生的《我的一点感想》时,她禁不住泪如泉涌:天哪!这两篇文章简直像是出自一人之手,太相似了。为什么历史会如此地自我重复?为什么人们总不接受历史的教训?为了不使苏格拉底的悲剧重演,泰瑞决定出面代理法轮功对江泽民的起诉。

5、勇气惊人的民间团体——审江大联盟

除此之外,民间发起了规模浩大的对江泽民的道义审判。人们在公共地方集会,对江进行模拟审判。

2003年9月30日,由欧、美、亚、澳四大洲80多个团体和个人共同发起和加盟的全球审江大联盟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告该组织正式成立。该组织的宗旨是:凝聚一切正义力量,揭露江氏所有罪行,把江泽民送上良心、道德和法律的审判台。这样公开宣布对一个世界最大独裁者的道义审判,展现了前所未有的民间勇气。审江大联盟的成立标志着民间审判江泽民的努力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网上有评论写道:人心是真正的法庭,是最公正的法官,是捍卫社会正义最坚强的堡垒。发自人们内心的审判,是最彻底的审判。在没有下台前遭遇这样一种大规模公开的来自民间、发自人们内心的道义审判,是江泽民从来没有料想到的,也几乎没有一个独裁者曾遭遇过。对此,江泽民又恨又怕,但又无可奈何。

6、被判罪的中共高官

除了江泽民本人外,江泽民的追随者也在各地遭到起诉。他们很多人是随着中共代表团外出访问,但冤有头,债有主,这些迫害者遭到了起诉,其他无关或者没有积极参与江迫害政策的代表团成员都没事。

2000年以后,美国的一些地方法庭对类似案件陆续作出了有利于法轮功的判决。

第一个被起诉并判罪的中共官员——赵志飞

湖北省公安厅副厅长、湖北省“610办公室”第二号人物赵志飞是第一个被起诉的中共官员。“610办公室”是专门负责迫害法轮功的机构。

赵志飞在2001年7月访美时在纽约曼哈顿酒店接到法庭传票和起诉书。他被控以非法致死、酷刑、反人类罪及其他粗暴违犯国际人权法案的罪行迫害湖北省的法轮功学员。赵志飞收到起诉书时问了两句话,第一句就是“这是什么?”当委托人给他解释完后,赵志飞的第二句话就是“我还能离开美国吗?”可见其心虚至极。当得到“可以”的答复后,赵志飞再也无心访问观光,匆匆结束行程,第二天就乘机返回中国,迄今再未踏入美国一步。

2001年12月21日,纽约的美国联邦法院法官对赵进行缺席审判,判定赵志飞虐杀法轮功学员,侵犯美国联邦法律中的“受虐被害人保护法”,罪名成立。

北京市长刘淇、辽宁省副省长夏德仁被判有罪

2002年2月7日,正在盐湖城参加第十九届冬季奥运的北京市长、北京奥运会组委会主席刘淇在美联邦地方法院被正式起诉,诉状指称北京警察在刘淇的允许下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系统的迫害。共有六名在北京曾被严重殴打及遭受酷刑的法轮功学员控诉刘淇。刘淇被控犯有折磨、酷刑、非人道及虐待行为、无故监禁、反人权及剥夺宗教和信仰自由等罪行。另一被告是辽宁省副省长夏德仁。

2003年6月,美国旧金山法官爱德华・陈判刘淇和夏德仁二人有罪,不能享有外交豁免权。

对刘淇有罪并且不能享有外交豁免权的裁定报告后来送交高一级的地区法官审定。经过一年的审理之后,北加州的旧金山区域联邦法院法官威尔金(Wilkin)于2004年12月8日确认了地方法官的裁定报告,判决北京市委书记刘淇有罪,要求他为管辖下的警察所犯的迫害法轮功的酷刑和反人类罪行负责。这个决定肯定了现任官员无论其职位大小如果犯下反人类罪都要受到法律制裁的原则。

第一个败诉潜逃的中共驻外使节——潘新春

为了执行江泽民对法轮功的海外迫害政策,中共驻加拿大多伦多副总领事潘新春2003年5月1日在当地英文报纸发表文章攻击多伦多商人、法轮功义务发言人乔・契普卡。

2003年8月,契普卡以诽谤罪把潘新春告上加拿大安大略省高等法院。契普卡表示,在潘发表的文章中使用了“心怀不轨”、“别有用心”及“邪教分子”等中国官方攻击法轮功的词汇。契普卡说,“中国官员的这种煽动仇恨的行为是对加拿大人价值观的嘲弄,同时也是对宪章赋予我们的权利的嘲讽。”

因诽谤罪被控上法庭的潘新春天真地认为中国驻外使馆的领事无论干什么都可以获得豁免权,数次拒绝接受法律文件,最后遭到缺席庭审。

2004年2月3日,潘新春被安大略省高等法院判有罪,并判1000加元象征性罚款和10000加元的原告法律诉讼费用。契普卡仅要求1000加币赔偿金是因为他要明确表明他控告潘新春诽谤是因为原则而非金钱。

江泽民为了把对法轮功的迫害延伸到世界各国,灌输给所有驻外使馆工作人员一个错误概念:“中国驻外使馆的领事无论干什么都可以获得豁免权”。但是,2004年2月3日潘新春被判有罪成了反驳江谎言的有力证据。

2004年7月14日,由于潘拒付罚款,加拿大安省高等法院向在加拿大开展业务的中国银行发出扣押中国副总领事潘新春相应资产的通知。2004年11月16日,法庭传讯潘并进行资产审查,要求他说明其资产现状以及不遵守法庭命令的理由,并要求潘必须对法庭宣誓。不过,16日当天潘新春没有在法庭出现。后经加拿大外交部官员证实,潘新春已逃离加拿大躲到中国去了。

2004年11月16日,原告乔・契普卡委托律师书面致信加拿大外交部长派迪格如,要求宣布潘新春为不受欢迎的人。就这样,潘因为盲目执行江的命令去诋毁法轮功而毁了自己的整个事业前途。

这是世界上第一桩以法轮功学员的名义起诉一个中共外交官在海外迫害法轮功的案例,也是第一桩中共外交官由于散布对法轮功的仇恨而被西方法庭判有罪的案例。

遭连环起诉的罗干

中共政法委书记、中共“610办公室”负责人、中央政治局常委罗干是江泽民镇压法轮功中最卖力的人。

罗干在99年之前就试图挑起对法轮功的镇压,在江泽民镇压无力维持时又制造了震惊中外的天安门“自焚”伪案,欺骗了很多不明真相的大陆民众。罗干去到哪里,那个地方对法轮功的迫害就会加重。最近网上广泛流传的高蓉蓉被迫害致死案件,就与罗干直接插手有关。原辽宁省沈阳市鲁迅美术学院财务处职工高蓉蓉在龙山劳动教养院被连续电击6~7小时,完全毁容。坚强的高蓉蓉后来在正义人士帮助下摆脱了监禁,但罗干亲自下令搜查报复。极度虚弱的高再次被绑架至臭名昭著的马三家教养院。2005年6月16日,饱受迫害之苦的高蓉蓉离开人世,时年只有37岁。

从2003年8月至2005年4月,罗干在海外被以群体灭绝罪、酷刑罪控告14次,被告地包括比利时、芬兰、亚美尼亚、摩尔多瓦、冰岛、西班牙、台湾、德国、韩国、加拿大、智利、玻利维亚、秘鲁和日本。

2003年9月7日起罗干访问欧亚四国:冰岛、芬兰、亚美尼亚及摩尔多瓦。期间罗干遭到连环起诉,由此而创下了历史之“最”:在到访的所有国家均遭到起诉,成为有史以来出访期间遭到起诉最多的中共官员,也是除江泽民外,在海外被起诉最多的中共官员。

罗干的610头目角色和其人权记录,使得人们把他和希特勒的盖世太保头目等同看待,对于经历过二次世界大战的欧洲来说,对于这类人物,民众“自本能的非常厌恶”,罗干在海外名声之差可想而知。

罗干抵达芬兰前一天,芬兰的《首都日报》头版和国际新闻版刊出以罗干出访芬兰、法轮功控中国高官“群体灭绝”为主题的文章。芬兰民众通过媒体报刊不断地向这个“有不好人权记录”的中国客人发出“不欢迎”的呼声;而芬兰的司法部及外交部先后做出解释说:罗干只是来参加芬兰的节庆,并不是真正邀请罗干来芬兰访问——谁也不愿意和这样的人套近乎。

冰岛民众在罗干到访之前曾透过媒体公开发出抗议,质问道:“为什么这样一个践踏人权的人竟被邀请到欧洲来?”而冰岛官员则表示说,是罗干主动要求他们邀请的,冰岛政府对此也感到措手不及。冰岛最高法院院长古德兰・阿兰斯多特甚至在冰岛电视上评论说:“他(罗干)亲自要求与法院院长会面。但是我根本不知道他为什么想要和我谈话或他想要跟我谈什么。”罗干被人家揭了老底,气得喊着要杀人。

但是没有人格的人,谁都不会拿正眼瞧,就连小小的摩尔多瓦,当地一家著名报纸还刊登了大篇幅文章,标题是:“摩尔多瓦总统邀请了实行‘群体灭绝’的朋友。”

第一位被迫出庭的中共高官——陈至立

中国前教育部长、现任国务委员、江泽民的死党陈至立于2004年7月19日在坦桑尼亚访问期间,被人权律师送上当地法庭,她被指控在中国教育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酷刑和虐杀,并于7月19日被迫出庭应讯。相对那些收到法庭传票后迅速消失、遁回国内的中国官员,在坦桑尼亚以贵宾身分进行外交访问的陈至立,在被访国的法庭上没能找到回避的借口,成为来不及隐遁而被迫上庭的第一人。

陈至立1998年到2003年担任中国的教育部长,现为分管文教工作的国务委员。她利用与江泽民的特殊关系和获得的特权,强行在中国教育系统推行江的迫害政策,使得中国教育系统镇压法轮功极为凶残。她利用职位之便,有系统地向学生灌输“仇恨及镇压法轮功有理”的思想,并直接导致教育界大量炼法轮功的学生、教职员工被关押,至少61人被迫害致死。

2004年12月7日,坦桑尼亚法庭对陈至立被控酷刑和虐杀罪进行了初步司法审查。

消息来源透露说,受害者提供的大量证据足以证明陈至立受到的指控成立。

被通缉畏罪越境潜逃的省委书记——苏荣

中共甘肃省委书记苏荣曾任中共吉林省委副书记。在吉林期间,苏荣任“省委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全省对法轮功的镇压行动。在非法镇压开始时,苏荣就积极表态支持并主持对法轮功学员的“转化”和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处罚。

2004年11月4日下午,苏荣在随吴邦国进行国事访问后返回酒店途中,接到赞比亚高等法院工作人员亲自送来的法院传票。他被法轮功学员指控在担任吉林省中共610办公室头子期间对法轮功学员犯下了谋杀、酷刑折磨和侮辱罪行。接到传票后,苏荣不得不脱队滞留在卢萨卡等候传讯。

11月8日,因苏荣未能如期出庭而被控“蔑视法庭罪”。11月13日上午,赞比亚高院开庭审理苏荣被诉案,因苏又一次缺席而未果。之后赞比亚警方发出通缉令,逮捕苏荣。经过长时间的搜寻,在苏荣的藏身处——赞比亚中国投资开发贸易促进中心发现他的衣物及个人用品等,但未能找到苏荣本人。苏荣曾下榻过的酒店记录显示,他11月8日下午2点退房,此后销声匿迹。

据悉,苏荣在经过近十天的藏匿和逃亡生活后,在赞比亚警方的通缉中,越过池荣迪边境来到津巴布韦,后潜逃至南非,并于2004年11月15日乘晚间航班逃回中国。另据可靠消息来源称,面对赞比亚之行的这段特殊“出访”经历,苏荣表示,不会再轻易到国外出访。法轮功学员表示,不会放弃法律追究迫害参与者、身为省级官员的苏荣,他们将把这一案件提交到海牙国际法庭。

今日镇压法轮功的直接指挥者——刘京

刘京是现任公安部副部长、专职迫害法轮功的“610办公室”的副主任。随着对法轮功成员血腥迫害的加剧,刘京的名字已经在网上成为一个中共的超级打手和专制屠夫的代号。

刘京和江泽民的关系可以追溯到90年代初。早在刘担任昆明市市长时,曾庆红就请他利用任中国残联执行理事会理事时和邓朴方的关系找邓朴方谈话协助搞倒杨家将。因此,刘京是参与江泽民搞倒杨尚昆、杨白冰行动的重要人物。这种特殊关系可以解释为什么刘京后来担任中央“610办公室”副主任和公安部副部长,成为江泽民镇压法轮功政策的忠实执行者。

了解刘京历史的人都知道他为人的凶狠。1966年文革开始,刘京是北京工业大学三系的学生。仗着高干子弟的背景,他很早便被工大党委发展成为学生党员。然而,刘京和他同样有高干背景的同系同学谭力夫一样,在政治上都早已经野心勃勃。1966年6月刘少奇和邓小平派遣以杜万荣为首的工作组进驻工大,他们立即意识到这是他们在政治上飞黄腾达的机会。对于一手培养他入党的旧党委,刘京立刻组织了一帮高干子女把他们打成“黑帮”,并昧著良心指责工大党委“歧视和迫害干部子弟”。在工作组的培养下,刘京成了工大“文化革命委员会”的主任,谭力夫则当上了红卫兵总队长,一时间成了工大校园里炙手可炎的人物。斗“黑帮”,打教授,整反对工作组的师生的黑材料,进而把他们打成“右派”……总之,工大校园内哪里有迫害、有暴力,哪里就有刘、谭两人作为指挥者的身影。据不完全统计,当时工大被刘京领导的“文化革命委员会”打成“黑帮”、“右派”的师生有三百人之多。

在担任中央610办公室副主任期间,刘京一方面直接推广并执行江泽民、罗干的迫害命令,包括下达开枪令,大规模抓捕、虐杀法轮功学员,推动、指导给法轮功学员进行洗脑等;另一方面在国际人权会议、中外记者招待会等场合,散播污蔑对法轮功的不实之词,将广泛存在的人权迫害进行美化和赞扬,为这场镇压辩护。因积极打压法轮功,刘在2002年11月中共“十六大”后不但担任610办公室主任、公安部副部长、党委副书记,而且升任中共第十六届中央委员。

2004年3月和2004年11月,刘京在加拿大分别被以群体灭绝罪、酷刑罪和反人类罪提起民事与刑事起诉。

遭起诉的公安部长——周永康

2001年8月27日下午,正在美国访问的原四川省委书记、中共公安部部长、自称为江泽民老婆内侄的周永康,因涉嫌指使酷刑迫害、谋杀法轮功学员及诬陷法轮功,在美国伊利诺伊州遭到起诉,成为第二个在海外被法轮功起诉的中共官员。据悉,美国伊利诺伊州北部法院已立案办理。

周永康在任职四川省委书记期间,正赶上江泽民镇压法轮功。周永康极力推动并直接参与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他授权、监督和批准使用诸如谋杀、酷刑和失踪等手段恐吓和消除在他管辖范围内的法轮功修炼者,叫嚣实行残酷的株连政策:“父母修炼的,子女下岗;子女修炼的,父母下岗,停发退休工资,断绝经济来源。”在他任职期间,已确认在四川省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人数达43名(大量尚未曝光或完全核实清楚的案例未包括在内),他们有的被酷刑折磨致死,有的被当场活活打死。

周永康在四川当土皇帝时采取高压政策,川人很恨他,私下叫他“人权杀手”。除了镇压法轮功和迫害藏区藏人外,周永康还压制新闻媒体、迫害记者。

周永康还规定媒体必须增加他的上镜率。根据周永康的授意,2001年“七一”他的巨幅照片被刊登在《成都商报》头版。巨照出来后,在属下的提醒下,次日周永康赶紧指示《成都商报》刊登江泽民的巨幅照片。但是因为尺寸与周永康照片一样大,而且“七二”登江泽民的照片、“七一”登周永康的照片,全省议论了好一阵子。

同时,周永康肆意践踏宪法和法律规定,超越权限为法官颁发任命书,在人大、政协会议上发表自己的“重要讲话”,任何人只能俯首帖耳的洗耳恭听,不准有任何心不在焉或略显疲劳的表情。

他在干部会上肆意侮辱高级干部,常常自我吹嘘是“中央派我来的”、“我是江主席身边的人”。他还在实业宾馆多次奸污内部女工作人员。省人代会期间,周永康住在酒店,公开召妓,让省委和宾馆工作人员敢怒不敢言。

江泽民把上海公安局局长换上他的搬铁路道岔工外甥吴志明,但是公安部长贾春旺不是他的嫡系,所以西藏小活佛噶玛巴出逃后,江泽民以此为由,故意表现出大为光火的样子,拍桌子大骂贾春旺,说如果再跑一个,比如鲍彤,我要你马上滚。次日北京公安当局即以十八个人二十四小时亦步亦趋跟踪鲍彤。据高层透露,这不过是为了给周永康上调中央当公安部长做铺垫。

江泽民看中周永康在镇压法轮功中的卖力表现,为了退位后能有人继续帮他迫害法轮功,2002年12月把周永康推上了直接打压法轮功的公安部长的位置,并任镇压法轮功的专职机构──中共“610办公室”副主任和政法委员会副书记(后来多用“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掩盖),使其更加肆无忌惮地迫害法轮功。

周永康上调北京当公安部长后,川人说:越流氓越管治安,看来这个国家是没希望了。果然,周与前任贾春旺工作作风不一样,他筹建了一套“治安防控体系”,目的是要坚决无情镇压一切江的“敌对势力”。

周永康后来十六大进入政治局并升任国务委员兼公安部长,都是江泽民点的将。江泽民遗憾他的家族还不够大,儿子外甥侄子还不够多,否则政治局会议在自己家饭桌上开就行了。

2004年11月,加拿大法轮功学员向加拿大法庭起诉江泽民、罗干、刘京、周永康、李岚清等五名前任和现任中共高官。

被起诉的江泽民军师——曾庆红

2002年10月,一份法律诉讼书被递交给联合国反对酷刑委员会、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和国际刑事法庭,控告江泽民,同时列名为被告的还有当时的中央组织部部长曾庆红及政治局秘书罗干。该起诉书指控他们对发起和推动迫害法轮功的运动负有直接不可推卸的责任。该项起诉期望国际刑事法庭对上述三名被告进行一次全面的国际刑事调查,起诉人分别来自加拿大、美国、法国、澳洲、爱尔兰和香港。

2005年1月29日,在曾庆红出访南美期间,秘鲁法轮大法学会向秘鲁最高法院提交了针对被告曾庆红、江泽民、罗干和薄熙来的刑事诉讼状,状告他们在中国大陆迫害法轮功,犯了群体灭绝罪和反人类罪。秘鲁最高法院当天下午接受了诉讼状。

曾庆红是江的军师,一手控制中央组织部,江镇压法轮功的策略实施所需要的组织安排和思想统一都是曾庆红负责推行。据知情人透露,曾庆红为江的这场迫害出了许多坏主意。

欧洲司法史上第一次针对中共高官的调查令——李岚清

李岚清背着酷刑罪遭海外8次起诉,包括法国、比利时、台湾、德国、加拿大、智利和荷兰,其中法国的诉讼最使李岚清头痛。

1999年江泽民决意镇压法轮功,6月10日,江授意成立了“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当时第一副总理李岚清被江拖下水,当起了610领导小组组长。自1999年开始至2003年离职,李岚清一直负责主持全国的镇压行动。

人权组织“追查国际”的调查报告显示,在李岚清任中央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组长期间,直接指挥在科技、教育、文艺、老龄工作等多个领域的迫害,在全国性反法轮功的表彰会和展览会上讲话煽动仇恨。1999年11月26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的三千人参加的法轮功“形势报告会”上作了《关于同“法轮功”斗争的几个问题》的专题报告。

李岚清的儿子曾在欧洲留学,后“子承父业”,进入其父工作过的中国重型汽车集团公司工作。95年该集团与瑞典合资,项目投资41亿人民币。有人浑水摸鱼,造成40亿元“随风而逝”。在这40亿“亏损”中,有10亿与李岚清的儿子有关。

虽然有关方面一直想摀住此事,但纸包不住火。在汽车集团所在的济南市,人们对此已是家喻户晓。山东现在的下岗工人很多,大家本来就满肚子怨气,现在听到李岚清的儿子涉及那么多黑钱,个个都满腔怒火。

山东省委书记吴官正感到民意汹汹,再装不知道已无法保住自己的地位,只好准备调查此事。李岚清觉得山东方面如果真的彻查此事,其子决没有好下场,此子是他的单根独苗(李另有一女),决不能有三长两短。于是,李岚清跑到江泽民那里哭诉,希望江施以援手。

对于一直踩着江泽民脚后跟走的李岚清,江泽民对待他自然不能比对待贾庆林薄,贾的夫人能够被放一马,李岚清当然不能遭“丧子之痛”,按照江泽民“不能一刀切”的指示,此事最后不了了之。李岚清由此更加明了,只要紧跟江总书记,做任何丑事、臭事、恶事、烂事都不用愁。

2002年末李岚清率领申报上海世博会代表团非正式访问法国。12月4日,来自法国、爱尔兰和加拿大的四名法轮功学员基于联合国与法国的有关法律,通过著名人权律师乔治・亨利・波提和威廉・包尔顿,对李岚清诉以酷刑罪。

乔治・亨利・波提和威廉・包尔顿是参与成功起诉智利独裁者皮诺切特的著名律师。在法国的尼斯递交起诉后,李岚清很难再轻松自在,中共试图使用各种外交途径阻止该案,并使得该案在尼斯的法庭无任何进展。2003年7月负责该案的律师包尔顿和波提先生将该诉讼转至巴黎继续进行,巴黎的刑事法庭接受立案。

2004年7月,该刑事法庭向中国的司法机关发出调查委托,要求中国有关当局对迫害法国公民海伦・佩缇女士以及其他法轮功学员进行调查并做出答复。法国法轮功学员海伦・佩缇2001年11月在天安门广场上被逮捕,并被中国公安殴打。据信这是法国乃至欧洲司法史上第一次针对中共高官向中共当局发出调查令。

2004年12月,法国的刑事法庭为法轮功学员起诉李岚清案任命了一个预审法官,这标志着该案已正式进入司法侦讯及调查程序。

法国主流媒体都报导了此事,称是法轮功海外人权抗争获得的显著进展。

李岚清紧跟江泽民,这回遭到海外起诉,江自己都焦头烂额,李岚清又怎能不犯愁?

江泽民亲信王旭东被起诉

信息产业部部长王旭东在2004年6月来芝加哥参加“第三届中美电信峰会”时被起诉,主要是因为他在2000年6月至2002年11月间担任河北省委书记期间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行为。此峰会为美国商业部和美国电讯工业协会举办,与会者很惊异地发现王旭东在迫害法轮功中所扮演的角色。

在中国,有五个中国省份对法轮功的迫害尤为严重,法轮功学员被折磨致死的人数在这五个省中占了一半以上,河北省就是这五个省份之一。

6月18日晚,在王旭东下榻的芝加哥Hyatt饭店,两名王雇来的保镖收到了传票。

第二天早上,王的随团人员交头接耳,王被告的消息不胫而走。酒店大堂坐满了法轮功学员,随时准备再次将传票送给王旭东。领馆和亲共侨社的人员跑来跑去,想找到一个没有学员的出口。一辆接王旭东的白色Limo派不上用场,最后装满了行李。早上8点多,王旭东出现在大巴士上,戴了一幅借来的墨镜,脸朝里看。法轮功学员向他齐声大喊:“王旭东,你被告了!”

当王的大巴士来到芝加哥西北郊的一家著名电信公司门口,早已守候的几个法轮功学员身手利落地将3个装有诉状和传票的信封贴到了车门的玻璃上。

芝加哥的下一站是华盛顿,第一次来美国的王旭东本打算好好游览一番。被告以后他垂头丧气,退掉了华盛顿的酒店,在大使馆憋了一天。一气之下他让随团人员也一律不许外出,大家怨声载道。本来王旭东有希望当上副总理的,他的仕途因为这场官司停顿下来了。但这又能怪谁呢?他不积极参与迫害,官司当然不会有他的份。欠了人命,能不接受审判吗?

被告王旭东非常关心此案件的进展情况。在芝加哥的一个律师派助手在2005年4月和5月的两次听证时不请自到,前来法庭打探消息。他还打电话给原告律师泰瑞・玛什,说:“你们很难赢这个案子。”律师泰瑞・玛什问:“你代表王旭东吗?”律师说:“他付钱我就会代表他。”

2005年5月26日上午,美国伊利诺伊州联邦法庭接受了法轮功学员起诉原中共河北省委书记(现中国信息产业部部长)王旭东的一项动议。这是原告法轮功学员的一个重大胜利,也证明美国法庭非常关注在中国发生的针对法轮功的迫害。被告王旭东试图躲避原告法律文件的送达。他拒收了4次FedEx的快递信件。原告也采用了其它办法送交法律文件,包括发传真,甚至送鲜花等等。联邦法庭最后确定原告的各种努力已经符合了联邦规程,所以批准了动议。

处处惹官司的商务部长——薄熙来

2004年4月24日,刚上任不久的中共商业部长薄熙来在美国首府华盛顿访问时被起诉。他是随中国副总理吴仪一行参加第15届中美商贸联委会到访美国的。薄熙来因将诉状及其它相关文件在送达他本人手中后将文件摔在地上、拒绝接受而可能失去为自己辩护的机会,面临缺席庭审。

国内不少媒体吹捧薄熙来为“政坛新星”、“明星省长”、“魅力省长”什么的,其实根本不是那麽回事。薄熙来惯于逢迎,擅长的是搞面子工程。九十年代中,江泽民到大连视察国企前,薄熙来在大连街头显眼位置竖起江泽民的大幅画像,为江搞个人崇拜加温,获得江的青睐。薄熙来是中共元老薄一波的儿子,薄一波帮江泽民整了很多政治对手。靠着这层关系,薄熙来仕途更是步步高升。

薄熙来表面看起来似乎亲切开明,但那不过是骗人的假相。真实的薄熙来心狠手辣,品行不端。前《文汇报》驻香港记者姜维平发表文章揭露薄的官场腐败黑幕,大连当局就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和“非法向境外提供国家机密”两项罪名给姜维平定罪。大连市检察院曾一度以证据不足将大连国安局的起诉书驳回,但最后大连司法当局还是按照土皇帝薄熙来的意志将姜维平定罪入狱,使其受尽折磨。薄熙来在外拈花惹草、玩弄女人的事情也非常多。

任大连市长期间,薄熙来紧跟江泽民的迫害政策,使大连成为全国迫害法轮功最严重的城市之一。仅1999年到2000年期间薄熙来担任大连市长时,大连市就有至少15名学员被迫害致死。根据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的调查,薄熙来在辽宁省长任内,已经有103名法轮功学员被残酷迫害致死,是迫害最严重的地区之一。

2004年5月,薄熙来随团访问欧洲五国,遭到人权团体抗议。薄熙来原计划于3月25日访问德国,当时德国的人权团体和法轮功学员纷纷对薄熙来侵犯人权进行抗议和谴责,并要求德国政府阻止他入境。薄熙来非常不光彩的人权记录一时间引起了德国社会的广泛关注。后来德方申明,中国方面推迟了薄熙来的此次访问。

在5月的行程中,德方公布的在访问期间由德国经济部主办的中德高科技论坛出席名单上甚至没有出现薄熙来的名字。但法轮功透过内部渠道知道消息,在代表团抵达德国访问第一天的请愿活动中,打出了“欢迎温家宝,法办江泽民,驱逐人权罪犯薄熙来”等横幅。在访问第二天的中德高科技论坛开始前,有法轮功学员看到薄熙来座车从法轮功的横幅前面开过,进入论坛会场。

6月,薄熙来访问波兰时被指控犯有反人类罪。8月,薄熙来在俄罗斯访问也被起诉。

11月14日到21日,中国商务部长薄熙来在智利参加亚太经贸合作组织(APEC)会议期间受到多项指控,他被指犯下严重的侵犯人权的罪行。

12月9日,欧盟和中国的商业会谈在海牙的国会中心举行,此会议由薄熙来致开幕词。法轮功学员在国会中心大楼外面炼功,欢迎温家宝,并要求驱逐人权罪犯薄熙来,法办江泽民、罗干、刘京、周永康。

第一起中共媒体煽动仇恨案──赵致真

2004年7月14日,正在美国康州纽黑文市访问的原武汉市广播电视局局长、武汉电视台台长赵致真接到了美国联邦法院的民事诉讼传票:赵被法轮功学员集体告上了纽黑文市联邦法院,起诉赵致真利用制作影片来煽动教唆针对中国法轮功学员的仇恨、暴力、酷刑和群体灭绝。

成功起诉赵致真得助于“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简称“追查国际”)的努力,其成立的宗旨是:“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当赵跨出国门时,“追查国际”即已得到举报,及时将情况告诉了起诉者,并选择适当的时机向被告递送了法庭诉状。

据了解,赵致真正式应诉,成为关于法轮功迫害的海外人权起诉案的级别最低的唯一的应诉者。

中领馆袭击案罪犯落网并当庭认罪

江泽民把驻外使领馆当作对法轮功仇恨的输送基地,用各种经济利益诱惑那些贪图小利而丧失良知的人。

2001年9月初,芝加哥学员在中领馆前进行为期十天的接力绝食请愿,抗议中共杀害法轮功女学员们。9月7日下午4点40分左右,三名男子驾驶一辆崭新的黑色吉普车停到中领馆前。他们中有两个人跑出来打人,下车上车多次,并对绝食的法轮功学员凶狠谩骂;另一个人在车中留守,随时准备逃跑。

当一名参加绝食的法轮功学员见状想去和他们讲清法轮功被迫害现况时,那位学员受到了暴力的威胁,另一位法轮功掏出相机照下现场情况,遭到其中两人的严重肢体攻击,随后两位凶犯赶回车子,迅速逃离现场。据悉,此案背景复杂,背后黑手隐约可见,更有人企图用一万五千美元进行贿赂,涉案者也远不止这两个人。

两名凶犯随后被法轮功学员告上了法庭,凶犯翁玉俊在2002年11月5日凌晨一点左右从芝加哥亲共报社《 辰报》原办公室出来时,被守候在那里的警察逮捕。三周后,翁在伊州库克郡刑事法庭当庭认罪,被判处一年半监管。另一凶犯郑继明也于2002年11月13日在芝加哥库克郡法庭当庭认罪。

当时,发生于芝城的殴打法轮功学员案,在当地引起极大轰动,被多家中西文媒体大幅报导。报导说,一个知书达理的泱泱大国,在江泽民的手里竟沦落到流氓土匪肆虐的程度,实在是中华民族的耻辱。

此外,因追随江泽民迫害政策而遭到法轮功起诉的中共官员还包括:原山东省委书记、现中共政治局常委吴官正,前北京市委书记、现中共政治局常委贾庆林,前中国国务院副总理、现中共政治局常委黄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文化部长孙家正,反邪教协会副理事长王渝生,安徽省省委书记王太华,中共处理法轮功问题小组副组长、原中央610办公室主任王茂林和中共驻韩大使李滨,总领事张欣及五名大使馆参事官等。

7、法网恢恢

联合国接受迫害责任人名单

2003年3月,在与日内瓦联合国人权秘密监察机构程序部门的会谈中,一个中共迫害监察组织“法网恢恢”递交了两份关于中共迫害法轮功的报告,共四千多页。第一份报告上有一万一千多名610官员、警察及其他涉及迫害法轮功者的姓名和罪行细节,第二份报告是一个约有两万名受迫害者的名单和事件列表。“法网恢恢”表示,该组织目前记录在案的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有一万多名,一旦时机成熟,该组织将会对他们一一进行法律起诉。这些人在出国访问、旅游以及探亲期间都随时面临被起诉的可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人权组织成立

2003年1月,国际人权组织“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简称“追查国际”)在美国成立。该组织在北美、欧洲、亚洲和澳洲设有分部,致力于在海内外全面追查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相关组织和个人,收集迫害证据,并与各国政府和相关国际机构密切合作,寻求成立“针对迫害法轮功国际特别法庭”,对发动和积极参与这场人类历史上最严重、最广泛灭绝性迫害的罪犯进行全面的历史性审判。

“追查国际”发言人表示,他们将“邀请和协调全球社会正义力量,在国际范围内广泛、深入、系统地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个人、机构和组织”。自成立以来,该组织发布了大量的调查报告。

加拿大皇家骑警的监视名单

2003年9月,加拿大法轮大法学会向加拿大“反人类和战争罪方案”有关官员递交了包括江泽民在内的15名迫害法轮功人员的罪行及有关证据。

2004年1月底,加拿大法轮功学员再次向该方案提供了30个参与迫害人员的名单。这样,截止到1月底,已经有45名各级中共党委、“610”负责人、政府官员和劳教所不法人员被列入加拿大皇家骑警的监视名单之中。这些人如试图进入加拿大,会立即受到调查。结果可导致这些人被拒绝发放签证、并被禁止入境,甚至会因其犯下的“反人类罪”在加拿大遭到起诉。

该名单不但包含了迫害的发动者江泽民,中央“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和“610办公室”成员李岚清、罗干、王茂林、刘京等人,还包括省(辽宁省、河北省)、直辖市(北京市)主管迫害的党委、“610办公室”不法官员,以及劳教所(马三家劳教所、万家劳教所)恶警等。名单显示,迫害的策划和实施者不仅包含各级中共党委和政府,还包括司法系统、宣传系统和劳教系统等人员。

这些人的犯罪证据来自于受害者的证人以及中国大陆有勇气将信息提供到海外的受迫害的修炼者,还有来自第三方的证据,包括大赦国际、联合国人权组织、人权观察和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等,都拥有成千上万的关于迫害的直接或间接的证据。

法轮功方面表示,这只是行动的开始,他们将继续以反人类和战争罪等方案向有关部门提供数以万计的迫害者名单。有关部门也已经准备接受他们提供的进一步名单。

递交美国海关和移民局的迫害者名单

与加拿大类似,2004年3月9日,“法轮功之友”和“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向美国政府提交了包括江泽民、罗干、刘京、周永康、李岚清、王茂林等102名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主要责任人名单,要求美国政府禁止这些人员入境美国。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条规定,如果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

目前,全世界各国针对江泽民及其追随者迫害法轮功所犯下的群体灭绝罪、酷刑罪和反人类罪等的法律诉讼案已经风起云涌,对迫害法轮功的中共官员形成围堵之势。国际社会称这场全球起诉的规模是二战后起诉纳粹罪犯的纽伦堡审判之后所仅见。

听到江被起诉和其他诉讼案的消息,中共一些官员开始“留后路”并私下整理收集文件,以证明自己“无辜”并是“被迫”执行610办公室的命令。

另据来自国内的消息,大陆有些地区上级“610”已经开始责令县级以下“610”,紧急内部收回自1999年非法镇压法轮功以来发放过的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相关文件及资料。

很明显,江泽民对法轮功的迫害政策已经走向众叛亲离,穷途末路。面对无处不在的天罗地网,江泽民此时的处境正应了一句古话:多行不义必自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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