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官吏示意图。(图片来源:公有领域/维基百科)
俗话说,头上三尺有神灵。人所做的一切都难逃天眼。因此行恶者必难逃法网。以下清朝的一桩疑案便是佐证。
富豪路遇张妻图谋不轨
清代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保定清苑县民女李氏嫁给了西乡张家庄张氏之子为妻。新婚不久,李氏回娘家探亲,住了将近一个多月。而李张二家相距百余里。
有一天,新郎骑着毛驴前来迎接新娘回家。回来时他让妻子骑着毛驴,自己则步行于后,两人高高兴兴地往回赶。眼看离张家庄只有20里路了,正好他们要经过一个村子。新郎与这村的人都很熟悉,他怕村子里的人跟他调笑打趣,况且,自家毛驴十分熟悉路径,所以张某即令妻子先行一步。
李氏骑着毛驴行走了大约六七里路后来到一个三岔路口。往西就是通往张家庄的大路,往东则是任邱县的县界。正在这时,有一个年轻人驾着车自西而来,这人是任邱县富豪刘某。刘某看见李氏颇有姿色,便有意调戏,就赶车直冲毛驴,将李氏逼向任邱道上,于是车和驴紧挨着走了很长一段路。
此时天色已晚,张妻心慌意乱,忙问刘某:“此地离张家庄还有多远?”刘某笑道:“娘子你错了,张家庄应当往西走,这是通往任邱县的大路,此处离张家庄大概有数十里了。现天色已晚,不如让我替娘子找个地方歇息吧。等天亮了,我再派人送你回家。”
张妻无可奈何,只得勉强依允。两人同行来到了前庄,找到了刘某的佃户孔家来借宿。当时正好孔家的女儿新婚回门,孔某对女儿说:“今晚主人要来此借宿,不得违命,你暂且回夫家去吧,等主人离去,我再接你回来。”
翌日屋内惊现二人尸首而成疑案
孔某的女儿依从父命回夫家去了。刘某与张妻共宿于一室,刘某的车夫睡在房外,张妻的驴系在楷下。第二天中午时分,孔某看到房门还未打开,心中不免有些纳闷。他悄悄从窗缝中朝里一望,不禁大惊失色。只见两具尸体横在炕上,头颅滚落在地,檐下的毛驴也不见了。
佃户孔某与车夫惊骇万分,孔某对车夫言道:“我老家在河南,离此地很远,我们不如带着他们的衣物跑得远远的。如若告到官府,你我性命难保呀!”车夫同意了,于是两人当夜将刘某、张妻的尸体草草葬于荒野,带着衣物驾着大车离开了此地。
刘家老母见儿子久出未归,杳无音信,于是在任邱县府告了车夫。而张郎赶至家中,却不见妻子,顿生疑意,以为妻子又回到了娘家,就赶到清苑县告了岳父母。
县令追查之下竟发现案中有案
清苑县令感到此案蹊跷,恐有冤屈,便下令密访缉捕凶犯。不久,有一个叫郭三的赌棍牵着一头毛驴在市上叫卖,那驴的毛色恰与张郎所述相合。官府便将郭三拘捕审讯,方知郭三与佃户孔某之女有私情。
经审讯后才知道,孔女回娘家来,郭三意欲再续旧情,夜间从后窗潜入。不料发现炕上二人共眠,郭三一时气愤,将二人杀死,又随手偷走毛驴。于是官府又追查佃户孔某,将孔某拘押后押到官府,令其交待尸首下落。孔某无奈,只得说出埋尸地点。
于是县令命手下掘土三尺,果然现出尸体,但出人意料的是,挖出来的却是一个秃头老和尚的尸体。接着在往下深挖,方才挖出刘某、张妻的尸骸。直到此时,事情才真相大白。然而老和尚之尸又带来疑案一桩。
村民认出老僧尸首 最终一切真相大白
恰在此时,乌云密布,大雨涝沱,众人来到附近古庙中避雨。庙中寂然无人,周围村民告诉县令:“此庙原来有师徒二位和尚,后来,老和尚出外云游,徒弟也就离开此庙到其他地方去了。”大雨停歇,众人同附近村民一起再去验证尸首。村民们一下就认出那死去的老和尚正是庙中云游之僧。
于是县令下令缉捕其徒。衙役一直追缉到河南归德县,发现那小和尚已经蓄发还俗,娶了妻子。小俩口开了一个豆腐店,过上了安逸的生活。经过审讯,才得知那小和尚的妻子先前与老和尚有奸情。后徒弟渐渐长大,又与此妇人私通。这女子不甘侍奉二人,便与小和尚商量谋杀了老和尚。然后离开庙宇,远走他乡,过起了长远的夫妻生活。
至此所有事情才真相大白。正如俗话所说,冤有头,债有主。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最后这对男女最终亦逃不出法网恢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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