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独利多于弊
根据2020年5月29日港区人大代表团引述,三个月前才接替张晓明,出任“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主任,同时担任中央港澳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现年67岁的夏宝龙表示,“港版国安法”绝对不会“以言入罪”。同时,行将70岁的香港行政会议非官守成员兼资深大律师汤家骅(民主思路Ronny Tong),亦于2020年5月26日出席香港商业电台第一台早晨节目时,也表示,“港版国安法”不会以言入罪,所以,如果你只是写了篇文章,说“港独利多于弊”,但没有任何行动,应该不会触犯“港版国安法”,真的吗?笔者不敢肯定夏宝龙和汤家骅所说的,是否属实,所以决定以身试法,已于5月27日以《港独利多于弊》为题,发表了一篇文章,并咨询汤家骅的意见,可惜汤家骅至今仍未有回复。我决定再以身试法,写写《台独利多于弊》!
如果大家都认同韩国和北韩都是独立的话,其实台湾较韩国和北韩更早独立。1910年8月22日“日韩合并”,大韩民族为了复国,不得不成立临时政府;当年协助大韩民族成立临时政府的,正正就是现时的中华民国,即现时的台湾。
中国辛亥革命后,中华民国于1912年1月1日宣告成立,成为亚洲第一个受国际广泛承认的民主共和国。而流亡的大韩民族,则于1919年在上海法租界成立临时政府,后搬迁至重庆,直至1948年8月15日大韩民国(韩国)成立,和1948年9月9日朝鲜人民民主主义共和国(北韩)成立为止。期间中华民国给予了临时政府极大援助,如协助训练地下武装及情报人员,并为其在国际范围扩大影响。
为什么当大家(包括中共)都认同韩国和北韩都是主权独立的同时,又会质疑中华民国不是主权独立呢?又会质疑台湾不是主权独立呢?不是很矛盾吗?答案很简单,因为政治从来都是可以双重标准的,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大国崛起,联合国是双重标准,国际社会也是双重标准。
自有信史记录以来,台湾历史上曾经历大肚王国、荷西时期、明郑时期、清治时期、日治时期等多次政权更替,其中只有明郑时期和清治时期跟大陆政权有关,其余大部分时间,都是独立于大陆政权,直至1945年10月后由中华民国统治。1949年两岸分治后,虽然中华民国的有效统治范围大大缩细,但国际社会仍然坚持中华民国为主权独立国家,仍然坚持台湾为主权独立国家,直至1971年台湾离开联合国,1979年台湾与美国断交为止。
台湾自1960年代起,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上都突飞猛进,缔造举世闻名的“台湾奇迹”,名列亚洲四小龙之一;之后在1990年代,更跻身已开发国家之列,目前无论人均所得或人类发展指数均具世界先进国家水平。可是,统独问题,一直缠绕着台湾国民,台湾“蓝绿之争”有如香港“黄蓝之争”,庆幸社会撕裂严重程度尚未及香港,若果能够放下中共的利益和引诱,抗拒统战,贯彻台独,定可避免步香港后尘,台独定必利多于弊。
笔者认为,台湾跟香港完全不同,台独和港独也完全不同,香港始终没有民主政府,香港人不能当家作主,台湾人却能够真的当家作主,已经令港人羡慕。因此,就今时今日台湾的发展和现况,台独当然是利多于弊;而事实上,台湾根本亦已经独立,台独亦已经是事实,只余下人心问题和正名问题,如果台独不是利多于弊,为什么台湾还没有开倒车呢?倒车,香港开了,但香港人绝对不希望台湾也一起来开倒车。坚持台独,对于台湾人、对于香港人、对于全世界,都是利多于弊!
中共恃强凌弱,国际社会助纣为虐,完全无公义可言,是国际社会文明的大倒退,是国际社会文明的大耻辱。台湾人能够屹立至今,已经十分难得,所以希望台湾人切勿自毁长城。因此,台独的另一个好处,就是有利国际公义的彰显,有助纠正国际社会的双重标准,有助纠正联合国的双重标准。同时,亦间接有助香港人推行港独,何乐而不为?
夏宝龙和汤家骅,如果你们所言属实,“港版国安法”不会以言入罪,我只是发表了上述文字,再没有进一步行动,我应该不会被捕吧!对吗?
如果你们所说的,真的是事实,并非假话,我继续写:《疆独利多于弊》、《藏独利多于弊》、甚至《濠独利多于弊》,但全部都没有再进一步的行动,是否都冇问题呢?是否也不会触犯“港版国安法”呢?请指教!待覆!
自由撰稿人、香港市民兼选民:侯镇安
202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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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夏宝龙,67岁,曾任中共浙江省委书记、浙江省人民政府省长及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现任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副主席,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主任、党委书记,中央港澳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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