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社会关注的河北大学飙车案,将于周三在河北省的望都县人民法院开庭。肇事人李启铭将以“交通肇事罪”被起诉。河北大学飙车案死者家属前代表律师张凯表示,这件案应该以刑期较重的“危害公共安全罪”来起诉。
河北飙车死者家属的前代表律师张凯证实了河北飙车案将于本月二十六日开庭的消息,他表示,目前他已经退出了这件案件的诉讼,不想评论这件案件。但他前先是准备以危害公共安全罪来起诉肇者者李启铭的。
张凯律师说:以交通肇事来起诉是否比较轻?轻多了。从法律的角度来说,这个案子应该以什么罪名起诉比较合适,我不是都讲过了,应该以另一个罪,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来起诉。
河北大学飙车发生在去年十月十六日晚十点左右,肇事司机李启铭醉酒的情况下,驾驶一辆黑色的轿车在河北大学新校区将女学生陈晓凤海﹑张晶晶撞伤,陈晓凤经抢救无效死亡。由于目击的学生称李启铭在撞人之后话“我爸是李刚”而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
事发后,一度为死者家属代表律师的张凯曾建议警方以“危险方法危害共公安全罪”进行立案侦查。但在当局维稳的压力下,死者家属在没有通知张凯律师的情况下,主动撤销张凯律师的代理人资格,并与肇事人家属李刚达成了赔偿四十六万元人民币的协议。
北京维权律师唐吉田表示,从张凯律师介绍的情况来看,当地警方在这个案件的程序中存在许多问题,应该廻避而没有廻避,而相关证据的收集上也存在一些问题。所以以交通肇事罪来起诉,明显是减轻肇事人的罪责,没有办法能够消除公众对这件案的怀疑。
唐律师说:交通肇事一般就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最严重也就是七年以下。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话,最高的话有可能处以极刑。显然两个差别是非常大的。
唐吉田同时表示,在当局维稳的思路下,当地的司法机关包括政法委﹑警方﹑检察﹑法院如何公正处理这个案子上下的功夫是不够的。而如何分离受害者与公众以及相关维权律师方面下了大的功夫,以至于动用北京司法局的力量来打压原代理律师张凯等。从这个情况来看,当地的司法机关存在不依法行事的情况,所以这个案件的公正性值得怀疑。
来源:自由亚洲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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