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凡:簡評溫家寶的政府工作報告和《物權法》

作者:伍凡 發表:2007-03-12 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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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要跟大家談一談, 關於中國現在正在召開的人大代表會議, 對這個會議作一簡單的評論。3月5日溫家寶總理做了府工作報告, 從文字上看,這個工作報告的重點是放在怎樣提高民生,解決民生的問題,。第二是要討論和通過《物權法,》。

溫家寶在政府報告中特別強調,在下一年要改善和提高醫療、教育等方面的開支和投入。這是因為目前社會有很多問題,以及在民生方面遇到了很大 的困難,群眾有很大的意見, 反映很強烈。 溫家寶在工作報告中把民生作為一個重點來講述,當然他還很多其它方面的重點,我今天我要談是民生問題和《物權法》。

在他的報告中提到, 在2006年在教育、文化、醫療和科技方面的開支。科技開支是774億元,教育是536億元,衛生是138億元,文化事業是123億元。和人民生活直接有相關這些開支應該是教育、衛生和文化事業,。這3項相加起來是797億人民幣,按人口平均計算,也就是,按13億人口計算,每個人得61元人民幣。

看看2006年政府的總收入是多少?是3.93萬億人民幣,約4萬億人民幣。而與人民生活直接有關的教育,醫療和文化開支只不過區區不到800億人民幣。這二者之間的對比是1/50,是政府總開支的2%用在與民生利益直接相關的開支上,相差實在太大了。政府收入這麼多,往哪裡開支呢?

2006年12月25,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上由中紀委作2006年工作報告。中紀委,、國務院研究室和監察部做了一個聯合調查報告指出:全國黨政國家系統的官員在2006違規違紀挪用、侵佔公款吃喝、 休假旅遊,、出境出國讀書、送禮、濫發奬金福利等這些項目開支達到20,000億元人民幣, 也就相當於2006年政府的財政收入的一半給中共吃喝玩樂用掉了。

前面我講,給老百姓開銷的教育、醫療和文化事業,只有797億元,按中國每個人頭算只攤到61元。而中共官員20,000億的吃喝、送禮和出國旅遊,如按中共500萬官員計算,每個一官員要花公家錢40萬元。這兩項開支的對比是6,557倍。

可是,溫家寶所作的報告中寫到要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要改善人民的生活。我現在不講別的,我現在僅講這兩個數字:一個是797億教育醫療等費用,另一個是20,000元的吃喝玩樂,一個數字是公開的,而一個是不公開。那麼,請問溫家寶,你為什麼不在你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到被中共官員吃喝玩樂的20,000億的事實,讓它公布於全世界,讓老百姓知道呢?可見,在你心中,要麼就是你不敢得罪這些官員,要麼你根本沒有為提高老百姓生活的概念,,只講空話。

老百姓知不知道這事情?老百姓當然是知道的, 老百姓心裏很清楚。因為他們的生活水平沒有中共官員們提高的那麼多,那麼快,也沒有那麼多的特權。 儘管近20多年來老百姓的生活有了些提高,有了一部分提高,可是,同時老百姓在教育和醫療方面增加了很大很大的負擔。

那麼請問, 中共政權一年稅收40,000億人民幣,並不是沒有錢,,為什麼不肯多花一點錢在老百姓的醫療上、教育和衛生上呢?溫家寶講,我從明年開始,我對農村所有的中小學生免費教育,書本也免費等等。不錯,你這樣做很好,很不錯,儘管是晚了一些,畢竟竟要開始做了。但是, 我有一個擔心,擔心在哪裡? 你整個政治體制不改變, 還是中共那些官員們在管理和統治農村和下層。

據各種資料反映出中共的縣鄉村基層單位已經欠公款和負債超過10,000億人民幣。基層單位當然望中央政府撥錢給他們,把錢交給他們,名義上是給教育,給醫療,。實際上,錢到了他們手,就會形成什麼現象?就會形成《雁過拔毛》的現象。錢經過官員的手,官員們絕對不會輕鬆把錢從手上放出去。首先, 這些官員們考慮的是自己過好日子。你想,一個鄉長、一個村長可以開公家汽車,甚至有的縣是非常貧窮的縣,花大錢蓋高樓大廈作辦公大樓,超過海外的,超過美國任何一個中小城市裡的市政府大樓。

現在人們有個問題?你共產黨一直提倡說發展經濟,發展經濟,首先是為誰啊?我想首先是為了中共官員,是為了維持這個政權,並不是實實在在為人民老百姓。我上面列舉的兩個數字,都是你官方的數字,一個是公開宣布的,另一個是沒有公開宣布。這樣兩個數字強烈的對比,你怎樣去解決?請問溫家寶先生,你怎麼樣去滿足那些貪得無厭的、無底洞的中共官員們的要求呢?可見,中國發展經濟是究竟為了誰呢?事實己往回答,是為了中共自己。

我們現在回過頭來再看看,溫家寶在2月26日寫過一篇文章,寫到中共要走的政治路線,《關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歷史任務和我國對外政策的幾個問題》。他的文章裡提到所謂「初級階段」就是指生產力不發達。而事實上,在近30年來,中國的經濟有所發展,用中共自己的說法,中國現在已經是世界上第4大經濟體。20066年中國的GDP達到了21萬億人民幣,他的成長率是10.7%。

我們現在來看看2006年全國城鎮居民的年收入是多少呢?是是11,759元,它的年增長率是10.4%,農村居民的收入是3,587元,年增長率是7.4%。我們現在做一個對比,將居民的收入年增長率和政府稅收的年增長率相對比,你可以發現,政府稅收的增長率是城市居民收入增長率的一倍半,是農村居民收入增長率的4倍。可見,政府稅收的增加並沒有增加老百姓的收入,而是增加了中共關員的收入和開銷。

溫家寶先生,你講中國的經濟還不夠發達,就是在中國不發達的狀況下,並且中國的財富並不是共產黨創造,而是工人農民和資本家創造的狀況下,政府稅收的一半給官員們吃喝嫖賭花掉。溫家寶先生,在你的政府工作報告中不管說得多麼好聽,這些數字的說明共產黨統治中國的目的,中共發展經濟的目的,不是為了老百姓,而是為了中國共產黨的統治和中國共產黨官員。

關於《物權法》,這是一部有關在中國大地上的物質所有權的法律。這部法律經過13年的修改,7次審議,都沒有通過。今年是第14年,第8次審議,還不知道是不是能通過。2月8日號叫代表們討論,16日表表決,我估計最後能會通過。為什麼?

因為中共現在面臨的整個政治和經濟的形勢,逼迫中共需要這樣一本《物權法》,這是一本民法。中共進城建政近60年,把國民黨政權的民法全部廢除了。共產黨根本不重視民法,唯一通過的民法是在上個世紀50年代的《婚姻法》,所有的民法和刑事法統統沒有,直到文化大革命之後,才開始有民法。

這部《物權法》是在共產黨統治了近60年之後才決定物產權歸誰所有。以前共產黨不需要規定物產歸屬於誰的,以前共產黨是不需要這些法律的,因為共產黨已經講明瞭,所有的財產都是掠奪來的,沒收資本家和地主的財產。掠奪財產之後歸國家所有,但實際上為共產黨所有。過去共產黨認為,為什麼要用法律來約束自己呢?根本不需要如此麻煩。

現在情況不同了,改革開放之後引進了香港、澳門、臺灣的私人資本,和日本、美國和歐盟的資本,難道共產黨現在還可以對這些私人資本建造的建築物和工廠再掠奪嗎?不可以了。改革開放30年來,你總要給一個安定的環境、安心地居住、投資和生產的環境。同時,國內的民營資本家也起來了,其中相當多數是由中共黨員和太子黨利用職權和關係,將國有資產轉移到私人名下,成了民營企業資本家,他們也要求一個安定的投資、居住和生產的環境。此外,我上面提到的2006年,中共政權稅收為4萬億,其中有一半以上是外資企業和民營企業投資生產所交納的稅收。如果資本家沒有一的安定的投資環境,他們可以不干,那樣的話,政府的稅收從哪裡來?其次,民營企業家賺了錢之後可以把錢轉移到外國去,而實際上已經有很多錢轉動到外國去啦。因此,共產黨政權不得不制定一個法律和法規來保護它的稅收財源,而這個財政來源是由工人農民和資本家創造的,並不是共產黨創造的,共產黨是專門花錢的。

因此,在這種狀況下,中共要制定一個法律,這個法律首先是保護共產黨利益,而不是保護私人資本家利益,這一點要搞清楚。請看看王兆國副委員長在解釋《物權法》的時候特別講清楚三點原則:《物權法》的總的原則,一,必須始終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一個物質的東西要有正確的政治方向來決定,這不是很荒謬嗎?一個物質財產的所有權要由共產黨來決定,而不是由資本家投資來決定,這就叫做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二,堅持《物權法》的中國特色。什麼叫中國特色?那就是溫家寶汫的社會主義初級階段,也那就是暴力 + 欺騙 + 四個堅持 + 發展經濟,這就是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政治路線。三,堅持一切從實際出發。什麼是從實際出發?共產黨掌權,共產黨說了算,並且,大部分財產要放的國家名義地下,這就叫做從實際出發。《物權法》總的目標就是為了維護我共產黨利益,要用上面3個《物權法》原則來維護共產黨的利益。

30年改革開放之後,如果還沒有一個《物權法》,你就無法肯定你改革以後的成果。在參加了WTO之後,共產黨還能採用打天下掠奪財產的政策嗎?不可以了,所以共產黨不得不拿出一個《物權法》。可是,在共產黨內還有一批人堅決反對《物權法》,他們聯名簽名,幾千人簽名,他們是一批老朽的退休部長們,或者是極左派的犬儒,極左派的知識份子反對《物權法》,他們主張共產黨的一統天下,資本家不可以出頭,要堅持馬列主義道路。他們這樣的做法有沒有根據?完全有根據,「四個堅持」還在憲法裡邊嘛!堅持社會主義道路、堅持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堅持他們的老祖宗嘛,對他們來講沒有錯。但也有一批堅決支持《物權法》的人,他們是獲得利益的中共官員和太子黨,他們要用法律保護他們巳獲的財產。外資外商當然歡迎《物權法》。


但是,胡錦濤溫家寶已經看到,如果還要堅持馬列主義不放,那麼民營資本家就要走了嘛!外國財團也不會進來了,所以在權衡利弊之後,他們就採取一個中間道路,對《物權法》既保留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又保留對民營資本家和私人財產適當地保護。

但這個《物權法》有一個很大的誤區和缺點,土地資源沒有放在《物權法》內。土地資源和物質還有相當大的差別,資產很大一部分是建築物、工廠廠房和民用住宅,而土地資源是天然資源,是老天給人類的一個資源,土地資源是有限的,不是可以無限地擴大的。現在中國的土地歸國家所有,是由中共的地方官員管理,由中共製定的土地法規管理的。所以,土地還沒有列入《物權法》。今後,一旦農民的土地被中共的官員廉價地徵用和強購,那麼,今後農民的維權運動將會持續不斷,社會將會動盪不定。所以,中國應該有一個單一的《土地法》,並且,土地歸私官員手上,仍有很大的漏洞。

如此我認為,中國應該一有一本《物權法》,應該比現在更好的一本《物權法》。應該制定一個單獨的《土地法》、《國有財產法》和《私有財產法》。並且,為了防止中共官員盜竊國有及私有財產,應該有一部嚴格的《反貪污腐敗法》,與《物權法》相配套。

伍凡
2007-03-11(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来源:中國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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