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紀念六四遊行警方警告五次

約四十個學聯成員,由香港九龍塘步行5小時到上環中聯辦紀念六四13週年,5 小時行程警方5次警告或檢控他們。

據《明報》6月2日報導, 該批學生是以長途遊行來紀念八九民運北京大學生由校園步行到天安門請願的事跡。但五小時的行程中,警方提出五次警告,指他們的遊行未經警務處長批准,警方可提出起訴,並派出兩組攝影機沿途監活動。

及後到達上環,警方要遊行隊伍到中聯辦對面馬路請願,不許他們到中聯辦外門外,雙方無法達成共識一度僵持。

警方西區分區指揮官趙啟丁表示要翻查錄影帶如果發現遊行並非和平進行,以及引起其他人不便,將要為難遊行學生, 會控告他們違反公安條例。

學聯發言人表示,他們未有向警方申請批准是次請願,只在廿四小時前知會警方,希望警方在隊伍途經的四個區協助維持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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