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來源透露,吳明芳曾是一名皮膚癌患者,煉法輪功後身體康復。 1999年7月20日以後,吳明芳一直堅持向民眾發送有關法輪功的真相資料。
消息指出,隨州市6.10等迫害法輪功的機構,為抓捕法輪功學員,在當地電視、報刊及有關會議上,公開以金錢為誘餌,「獎勵」不瞭解法輪功真相的民眾舉報法輪功學員。
該消息說,2002年3月初八,吳明芳在均川發真相資料時被人舉報,抓至隨州第二看守所關押15天。5月7日,吳明芳在市內龍門街挂橫幅時,又被人舉報,再次關進隨州市第二看守所,至被迫害致死。
據知情人透露,吳明芳在關押期間,以絕食抗議迫害,看守所直到她生命垂危,才將她釋放。吳明芳回去後當天就昏死過去,身體處於極度危險狀況,家人將其送醫院冶療,但一直未能恢復,於7月18日清晨死於當地醫院。
關於吳明芳一案,隨州市公安局一男性29日稱不接受電話採訪; 隨州市第二看守所一男性人員則表示時間太長,記不清了。
吳明芳是已被證實的第448名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評論家指出,江集團控制媒體,對民眾灌輸謠言,煽動仇恨,使一些民眾為利所驅,舉報向他們講清真相的法輪功學員。吳明芳的被害從另一方面反映出法輪功學員向民眾講清真相的迫切性。讓百姓真正瞭解法輪功,使江氏謊言曝光於天下,這是江最恐懼的。 (法輪大法信息中心 Jul 31 2002 11:01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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