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活得好不好,不是可以一概而論的問題,尤其是在農村中的貧富差距愈見顯著的情況下,我不打算就此做個抽象概括(事實上我懷疑自己有這種抽象概括的能力)。根據家庭經濟情況的好壞不同,我從走訪的農家中選取三個代表性的例子,竭儘自己所見所聞,來記述村民生活的"原生態"。每個例子所涉及的農村現實都是自己感性認識的一個整合,由於時間和理解能力所限,既不可能面面俱到,也決不是一面之辭。
在每一個例子裡,我將側重反映與農民生活密切相關的稅費,土地和村民自治問題,為了不損害故事的真實性,我只對主人翁的名字做了處理,就簡單稱他們為費媽,地奶奶和治大爺吧。
「我不是一個好的述說者,那麼你的耐心傾聽就更為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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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來訪很明顯嚇到了這個淳樸的農婦,費媽弓著身子,頭髮蓬亂,目光迷亂的盯著我們幾個不速之客,僵直的手高高托起充做門板的破布帘,一邊迎我們進去,一邊喃喃地重複著,「我沒錢,沒錢……」我們疑惑地進了屋,拉她坐下說話,她死活不肯過來,屋裡晦暗的光線下看不清她臉上的神色,卻從她模糊不清的話語中覺出驚恐來了,好不容易我們才聽出「水電費」幾個音,原來她把我們當作是收水電費的了。這戶農家的貧窮確實讓我們不相信自己的眼睛:連飯桌都沒有,幾片發黃的菜葉橫在灶台上,邊上冷冰冰地供著女主人的妹妹送來的一口舊鍋,我們在屋裡居然沒找到一根火柴!不知道他們三餐吃的都是什麼?
男主人出門撿破爛去了,據領我們去他家的鄉親說,費媽的丈夫先前給人趕馬車軋了腿,落下殘疾,不能種地了,只好靠撿破爛維持生活,家裡有兩個兒子,出去做建築小工後就沒影了,過年時回來一趟,掏出一塊四毛錢買點鹽而已。責任田荒著,豬圈空著,可土地稅和各項攤派一樣也不能少,村裡人均分到六分田左右,農業稅一年要30多元,特產稅也按人頭攤派,再加上三提五統人均71.5元(據村支書說41.5元歸鎮裡,村裡提留30元),一年這人均100多元的負擔,也許我們看來還抵不上半個月的零花錢,可要想想看,靠拖著殘腿走上好幾里路撿破爛,一天下來也不過一塊多錢的收入,怎麼可能交的起這錢?有次來人收費了,把這家裡僅有的一匹小馬駒拖了去……在貧困的生活壓力下,費媽有些精神失常了,我們不論怎麼和她解釋,她只顧抗拒地說,「我沒錢,沒錢……」我們商量著給她買點生活品,她驚恐地推開我們,說:「你們別再來了,我怕。」
費媽的抗拒和申述在沈重的負擔面前顯得蒼白無力。據瞭解,在這個192戶人家的村裡,像這樣的特困戶有十來家,而貧困戶佔了半數左右!真是難以想像這個村在早些年就已經申報是「小康村」了。而各項費用也因此標準折合百分比。拿計畫生育工作的罰款情況來說,小康村標準為人均年收入1800元,根據超生情況不同,社會撫養費約在人均年收入的2.5 倍上下浮動,夫妻雙方加和結果約為10000元左右。其他行政事業性收費的計算大抵如此,直到現任支部書記才改了申報為「貧困村」,批沒批下來就不得而知了。
其實從我們訪問的農戶來看,通常都鬧不清楚也不關心負擔卡上的收費名目,按他們的話說,不過是換個說法罷了,交的錢可半點沒少。而要是經濟上負擔的起,他們一般也不會拒繳「政府」要收的錢。對普通戶而言,這個村的經濟來源基本上是靠男勞力出外打工。其中以瓦工,建築小工為最多,年均收入能有5000~6000元不等,但被包工頭坑騙拖欠的事件屢有發生,也有些年輕小夥子出去打工就幾年不再回鄉了,於是交不上各項稅費也並不出奇。像費媽這樣的家庭沒有勞動力和產出,自是窮苦到了極點。她所僅存的一點反抗意識,也許就是那反反覆覆的自語「我沒錢」了,在那戒備的神經質下,我們始終無法和她溝通一句半句。管子說「倉稟足而後知禮儀」,我無法想像若是自己處在費媽的生存環境下,能不能察覺自己是值得尊重的生命個體?
農民活的好不好?農民都能好好活著麼?
"土地是生存的依靠,農民的镢頭下翻騰著對土地糾纏無望的苦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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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說過,曉新村的經濟來源主要是外出打工,但民工被包工頭坑騙或拖欠工資的事件屢有發生,所以農民說,打工是"拿不準的"。唯有土地是生存的基本保障,哪怕六七十歲的老農也始終堅持在土地上的投入和辛勤勞作,農民對土地的感情是那樣的自然深沉,而農民束縛於土地的無奈卻也十分之明顯。
曉新村192戶880口人,統計原有耕作田1720畝,退耕還林後余800多畝,其中水澆地400多畝,其他為旱地和山坡地,人均分到約6分地,而人均要上繳的土地稅和農林特產稅約為30多元。我們走訪的農戶中多半都說種地是很難賺錢的。地奶奶算出一筆帳:她一家四口有兩畝多地,一年400元左右承包費(她這裡是指統算的農民負擔),每畝地水費37.5元,合計要96元水費,再加上種子,化肥等投入,每畝地總要有兩三百元投入,而這個家庭去年年產玉米1000斤,小麥800斤,糧價為小麥0.42元/斤,玉米0.48元/斤(村支書提供的糧價約為0.60元/斤,與此不符),這一筆帳算下來,一年辛苦耕種下來,試問農民要拿什麼奔小康?
像地奶奶這樣一筆帳在農戶中是比較普遍的,若家裡有出去打工的就能多收入些,家庭經濟情況就好些。而真正能靠土地創收的比如栽種果樹和培育小樹苗都是需要投資的,據村支書說,培育樹苗的大棚一個就要兩三千元,沒有抵押根本不可能貸到款。而經濟作物的市場風險也比較大,所以不是一般農戶能夠致富的途徑。
那麼農民能夠選擇什麼呢?種地不能致富,而離了土地生存都沒有保障,澆灌心血的土地也不能給他們帶來希望,不得不束縛在土地上的農民,活得好不好?
我們在村支書那裡詢問村政權的基本組織架構,曉新村設村委3人,黨支部3人,在村委中安排會計,但因為有兼任的情況,所以整個權力機關就4人。比如支書自稱兼任村主任(同時還是村裡唯一小學的校長,沒準還有什麼可兼之職呢)。根據我們的瞭解,這幾年曉新村裡基本沒有什麼公益建設,而村支書一再說「工作不好做,村財政困難,債務積壓」如此等等。支書原是分管農機的鎮幹部,因為前年原村支書私賣土地一事,村民憤而上訪,鎮裡才把他派到這裡當支書。
村民能夠爭取自己的利益並獲得成功,其間該有不少艱辛和經驗吧?我們懷著佩服的心思尋訪帶動並組織村民上訪打官司的治大爺。
治大爺今年69歲了,是個瓦工,還是個老黨員,也曾當過村裡的副支書,對曉新村的情況比較熟悉,他膝下有五個兒子,三個女兒,都成家了,兒子多在外村做瓦工,身邊留個老兒子,家境比較寬裕,家裡還安了暖氣管,這在我們走訪的多戶農家是基本難見到的。
聽說北京學生想瞭解農村情況,治大爺十分熱情,主動地約我們上他家,介紹村裡的情況,希望我們把這些問題「反映上去」。據說他曾先後四次請村支書來家反映村裡現狀,可惜終究沒能見面。治大爺早先當過村幹部,村民有什麼問題也常找他出主意。他說自己雖然是村代表(每個生產隊有四五個代表),但村裡開代表會商量事情的時候並不通知他,而是按需要叫人。通知來開會的每人給發100元錢。所謂議事民主,卻有小利益群體的滋生。
提到上訪打官司的案子,我們多次聽村民提及,卻往往夾雜不清。治大爺的解釋是這樣的:
第一例:2000年正月的時候前村支書將堡壘山坡上約27畝土地劃給保定,合同上協議為保定付給曉新村12萬元,預付了6萬元,但曉新村村民事先並不知情,6萬元也沒有發放給村民分文。該山目前植有樹木已劃戶管理,村民突然被侵奪了土地,心中不平,集資上告。為了上縣城說理,交通費,食宿費和材料列印等費用都是村民自發籌集的,有2元錢到100元錢不等,這筆錢有賬目可查,而治大爺還從箱底拿出紅布包著的一摞上訪材料給我們看,都是農民個人出具的證明書。字字深情,呼喚政府保護農民土地權益。上訪歷經三個月,由縣信訪局判定堡壘山歸曉新村,追回該合同,而6萬元定金早已不見蹤影。保定方面告狀,由西陵鎮出面還了欠款,但這筆款項將來會不會巧立名目攤派到農民身上,還是百姓心中疑慮。
第二例:陵後頭有道溝,四十來畝,本是曉新村村民的承包地,因為旱地要看天打糧食,所以有種著的有荒著的,突然有天村民在溝裡撞見有人開溝種樹,才發現土地被侵佔,於是村民約四五十人組織了一次集體上訪,後因集體上訪不合國家法規,改派了五六個代表,歷經一年多,上訪了鎮政府,縣政府,人工部,法制科等許多部門,村民把鎮政府告上縣法院,官司輸了。因「村民鬧事」,縣公安局來人開進村裡抓人,村民們攔住公安講理,不解決問題不讓走。後地區法院二審判決將土地判歸曉新村,但始終未落實,村民說,「民告官本來就難,只要把土地還給我們,也不敢要求壞人得到應有的懲罰了。」
淳樸的村民呼喚正義的願望,卻還沒有勇氣和能力去實踐民主權利,農民怎樣才能活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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