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個笑話,一老漢在天安門廣場找不到廁所。情急之下,跑到了人民英雄紀念碑後面,剛要小解,便宜警察出來制止。回家後,老漢編著笑話說:「我憋了幾個小時,剛說要解手,誰知,一掏一個警察,一掏一個警察。」
聽完笑話後,我幾乎笑出眼淚來。笑畢,我總是感覺笑話有些不對勁,我們大陸的警察如此盡責,而我們為何還要編著笑話諷刺挖苦他們?他們的做法,肯定有不值得稱道的地方!近來,我看到這樣一則故事,才知道我們的警察做得欠妥的地方很多。
一作家在法國的一城市的小路上散步。而在十字路口前面,就是該市市政府,非常普通的一棟小樓,四層,和周圍的居民住的房子沒有太大的區別,惟一不同的就是樓前豎著歐盟、法國的國旗。樓前沒有警衛或者軍 警,老百姓是可以隨便出入的,如果你不是當地居民,恰好內急,你可以很從容地走去解決一下問題,根本不會有人攔住你,用警惕的眼光看著你,再問幹什麼,什麼來這簦記啊對他們來說簡直是不可想像的,相反,如果有人問你,頂多就是「請問有什麼需要的幫忙的嗎」。
對西方警察來說,國會、政府都是由納稅人繳納的稅款來維持運作的,他們所做的一切工作,必須為公民服務,否則,就會受到納稅人的投訴。在我們警察眼裡,警察的權力就是管人,那裡有自覺為納稅人服務的觀念,這就是我們的警察不受歡迎的地方。
儘管大陸警察內部規定了幾分鐘內必須出警,可是,某地一公民打了110,卻未見到警車出警。於是,起訴法院,結果公民依然沒有勝訴。理由是「幾分鐘出警」是內部規定,不能作為公安機關必須出警強制的依據。這就是東西方的警察觀念的差別,這種觀念決定著大陸警察不受歡迎的一個原因。(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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