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第三大富豪仰融昨日遭到上海申華控股和香港華晨中國公司聯合發出公告,指其涉嫌經濟犯罪被遼寧省檢察院批准逮捕一事,目前身在美國的仰融對此事以「意料中事」來形容。他強調,沒有任何人收到或看到他的正式逮捕令。
香港明報報導,據仰融瞭解,公安部門向上海申華董事會口頭轉告遼寧省檢察院對其案件的看法是,他涉及「挪用資產」而非「經濟犯罪」。仰融反駁說,根本沒有行賄收賄、偷稅漏稅和貪污等行為,哪來的經濟犯罪。
香港明報報導,據仰融瞭解,公安部門向上海申華董事會口頭轉告遼寧省檢察院對其案件的看法是,他涉及「挪用資產」而非「經濟犯罪」。仰融反駁說,根本沒有行賄收賄、偷稅漏稅和貪污等行為,哪來的經濟犯罪。
仰融表示,目前的問題主要出於上海申華董事會上。他們沒有如實公告公安部門所轉告的原話。其次,檢察院即使對他採取逮捕的決定,亦必須按程序辦事。 (博訊boxun.com)
他對遼寧省有關部門曾指控他卷款六億多元人民幣感到憤怒。仰融指出,公告內容疑點百出,包括當局對他的指控並非「經濟犯罪」而是「挪用資產」。
他相信這次事件的發生,與北京市高級法院在今年十月十四日受理其擁有的公司︱華博財務有限公司,控告中國金融教育發展基金會一案有關,導致遼寧省有關部門擬先發制人,以刑事罪將他治罪。依據中國大陸民事案讓刑事案先行的法規,企圖使他不能在資產爭奪案中得到判決。
但他強調,由於他是以公司的名譽控告基金會,而遼寧省有關部門倘若指控其個人的情況是屬實的話,兩者並不存在矛盾,遼寧省有關部門的陰謀不會得逞的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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