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明慧網11月25日報導,2002年10月下旬,黑龍江密山市法庭非法判刑8名法輪功學員,其中包括在春節期間遭警察槍擊後一直被關押至今的姜洪祿,他被判14年。
2002年除夕之夜的鐘聲剛剛響過,黑龍江省密山市法輪功學員姜洪祿與一同修走在大街上準備挂條幅,發真相材料。當走到市工商銀行西側時,恰遇密山公安局政保科長孟慶啟、杜永山開車巡邏被認出。姜洪祿二人迅速跑開,孟慶啟、杜永山開槍射擊了,經證實孟慶啟一槍打中姜的左腿。 據檢查,子彈當時打穿了姜洪祿的左腿,把腿骨震裂了一個二寸長的橫裂紋。姜洪祿被打倒在地上後又遭到毒打。
姜洪祿被關押後,為了羅織罪名,密山公安局威逼姜洪祿承認被槍擊過程中曾「襲警」等「罪狀」,被姜洪祿嚴厲拒絕後,警察惱羞成怒,對姜洪祿拳腳相加,姜洪祿當場被打得昏死過去。姜甦醒後仍遭威逼令其造假,遭姜洪祿堅決抵制,警察最終也沒能得逞。
現在密山看守所仍非法關押很多法輪功學員,很多學員絕食抗議非法虐待、關押,有的出現生命危險被送往醫院。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承受巨大苦難。惡警的流氓迫害已達到不擇手段,它們竟要利用男刑事犯扒女法輪功學員的褲子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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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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