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每日新報報導,前不久在240多名兒童家長中進行了一次調查,調查的題目是:「你家的孩子最愛看什麼電視節目?」60%以上的家長把「廣告」列為孩子最愛看的電視節目之首,之後依次是動畫片、電視劇、少兒節目和歌舞。愛看廣告的孩子年齡在8個月到10歲左右不等。
孩子們愛看廣告,不僅僅是看看就完,他們還在生活中把廣告巧妙地加以「實踐」。
有幼兒教師說,新學期開始時,天氣還有些冷,她看到一個小朋友穿得有點少,就告訴那個孩子:「明天多穿一點。」可孩子的回答是:「皮膚好不好,要看穿得少不少。」
在課堂上,老師讓孩子們畫畫,孩子們完成以後,老師就拿出最好的兩張問大家:「誰的好?」這兩幅畫的作者之一是一名4歲的女孩兒,她很嚴肅地對老師說:「他好,我也好。」
一些教師認為,有的廣告直接對孩子的思想品德和正常的學習產生不良影響。比如有一個廣告中就有這樣的話:「你撿到錢包了嗎,天天都吃龍蝦?」好像告訴孩子撿了錢不用交給失主。而孩子們的作業本上經常出現的「妹(魅)力無窮」,「錢(前)途無量」、「有痔(志)之士」、「e(一)夜傾情」之類錯別字,都是廣告語惹的禍。
市場營銷專家支慶達先生認為:孩子被商家利用了。有些廣告中的產品本不是孩子用的,可也要用孩子來做,大人們喜歡這樣的廣告。因為有時廣告拍得並不怎麼好,可孩子一學就有趣兒了,而且孩子在買東西時就一定要買廣告上的品牌,商家的廣告在大人那裡得不到的效果,在孩子那裡可以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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