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西蘭當局賣國?──並非聳人聽聞
主權,是國家的靈魂,沒有主權,就不是國家。因為國家由土地、人民、主權三元素構成。何謂主權?主權是一個國家對內高於一切和對外保衛獨立自主的固有權力(見《金山詞霸》);或者說是「一個國家在「國內的最高權力和在國際上的獨立權力」(《國際法》第67頁,高等學校法學教材編輯部,法律出版社出版,1981年7月第一版,1991年5月第13次印刷);或者說是「一個國家在其領域內擁有的最高權力。根據這種權力,國家按照自己的意志決定對內對外政策,處理國內國際一切事務,而不受任何外來干涉」(《現代漢語詞典》)。
可見,主權是一國的最高權力。既是最高權力,就應當有權管治包括元首在內的一國全民。因此,凡不能管治一國元首的權力,就不是一國的最高權力。在專制政權中,帝王的權力最高,被視為一國主權,但它管治不了帝王,故不是一國的最高權力。至於專政政權,就更沒有最高權力了:它管治不了的不是一個人,而是一個專政集團的核心成員及核心成員保護傘下的團夥。而且無論是專制政權還是專政政
權,其「最高權力」穩定性極差,隨意性強,像春天的臉,說變就變。因此,主權不可能是自然人,只能是一套法律制度。但不是所有的法律制度,而是集中一國全民共同意志形成的法律體系。這種法律體系也就只能形成於民主政治,形成於每個公民擁有平等選舉權的制度中。它形成於全民共同意志,又管治全民的共和制度。
具有國家意義的主權,就是全民主張國家權力、保護全民主張國家權力的一套法律制度。看一個「國家」是不是國家,就看它有無主權。看一個「國家」有無主權,就看人民有無管理國家的權力,就看權大還是法大。新西蘭是擁有一套全民主權的法律制度的法治國家,有權管治包括首相、國會會長、司法部長、最高法院院長等大權在握者在內的全民。故紐西蘭是主權國家,雖然她的主權制度還很不完善(關
於主權和國家的論證,請見發表於【明月網站】上的拙作《中國問題和解題鑰匙》)。
──中華人民共和國沒有主權、不是國家的結論,實在令長期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為愛國對象,甚至以專政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的中國共產黨為愛國對象的同胞,思想感情上十分尷尬。但事實就這麼殘酷,你不能不顧事實,不能不反省自己。消除尷尬感情的辦法很簡單,只要想想享名共和卻毫無共和權力人民的處境,想想約佔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80%的農民,是自由如野生植物、待遇如野生動物、財產任人集
資攤派的農奴,想想佔中華人民共和國99%以上的人民沒有思想自由、言論自由,更談不上共和權力,就能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沒有主權、不是國家,而是古今中外最大最殘酷的監獄的結論,你就不會再把這樣的政權當作愛國對象。想想北師大四年級學生劉荻,只因愛開政治玩笑,而把政治玩笑文章上網,便被扣上「危害國家安全罪」的罪名被秘密逮捕,想想700多人冒險署上真實姓名的《關於劉荻案致全國人大代表及政協委員的公開信》,政府居然對公開信主發起人和遞交人採用軟禁等手段把他們與兩會會場隔離,使公開信無法遞交兩會,你就會立即激起一拳砸爛這個專政監獄的衝動。
紐西蘭的主權,即紐西蘭的法律制度,規定了公民的通信自由權,並受法律保護。所有自由公民都擁有自由的通信權。通信自由的範圍,早已擴展到了網際網路,且因它速度快、成本低、能一信多發群發,成了當代世界的通信主流。我是紐西蘭自由公民,擁有法定的通信自由權,未經司法程序的審判剝奪,政府的唯一權力是維護我的通信自由權,而不是濫用權力,悄悄剝奪。
然而,在最近的三個月中,我兩次被政府封掉上網的賬戶:一次是去年12月中旬,由quicksilver.net.nz公司封掉,因英語障礙,無法勾通,原因不明。只好加入經常在多家中文報紙上做廣告、且有華人當接線員的global.net.nz公司(下稱GI)。直到GI公司封我上網權後的第三天,即3月6日,我用lyubolin的用戶名在quicksilver.net.nz網上直接填加入表,試圖再度成為該公司的用戶。但加入手續完成後不能連接上網。我便電郵詢問。回覆電郵曰:你提供的資料顯示你就是bolin用戶,你曾因發送spam郵件,屬封鎖對象,故加入成功也不能連接。
第二次是今年3月3日上午近11時,我的上網連接突然中斷,立即向GI公司的華人接線員諮詢。起初答曰:中斷服務屬於正常現象,等一段時間再試。結果是等了一個下午、試了一個下午也上不去。直到傍晚才得知被封(Block),原因不詳。4日上午9時多,我再電話詢問,被告知,服務不可恢復,責任在上一級服務商,可能是我違反了網路服務合同。我不信。過一會,接線員來電話告知,Block是政府的命
令。
至此,我便知道兩家網路商都是以我發送spam郵件為藉口,接受政府封鎖指令的。而我,雖然發送過大量郵件,但根本不屬於spam郵件,不可能有人向網路商投訴。
我慶幸成了GI公司的用戶,否則我無法知道quicksilver.net.nz公司封我無限上網權的原因。我感謝該華人接線員主動告知封網真相,否則不知何時才能知道封網真相。
──儘管這位同胞不肯出具證明,不肯向調查人員說實話,不願主持正義、見義勇為,但相信他不敢昧著良心告我誹謗他,因為我沒無中生有。他不願說實話,可以理解的原因是要為五斗米折腰──不願失去現在的工作。其實,在老闆與員工相互選擇的紐西蘭,不存在需要為五斗米折腰的問題,換個公司工資還會上層樓,五斗米會長到六斗、七斗米,有良心有正義的職員更有機會找到較高薪水的工作,原因在於每人都有天命注定的命運,都在上帝的監視下生活,而上帝有時支持正義,支持誠實,通過因果報應予以善報。
眾所周知,網際網路企業和所有企業一樣,以營利為目的。為贏得更多用戶,採取各種方法做廣告。GI公司也不例外,為贏得廣大華人用戶,僱用華人接線,經常同時在幾家中文報紙上做半版篇幅的廣告。對於爭取到的用戶,沒有理由輕易放棄。
為了維護我的通信自由權,我向這裡的中文報紙發了投訴稿,向黃徐毓芳國會議員奧克蘭辦公室、行動黨亞洲部奧克蘭辦公室投訴。這兩個辦公室人員敷衍查詢後答覆,我違反了網路服務合同,發送了spam郵件。
何為spam郵件?spam的意思是兜售信息(郵件,廣告,新聞,文章),非索要信息,與垃圾郵件(junk mail)同義。
這就必要陳述清楚我大量發送的是什麼郵件?
一、郵件內容。
兩年來,我寫了兩本電子書《月亮探秘》和《石器時代子虛烏有,神話傳說傳神傳真》,兩書揭發:
萬有引力定理錯誤,月亮不是地球的天然衛星,而是盤古、宇宙飛船,是上帝──永生科學家集體的居所。
地球自然演化論和生物自然進化論完全錯誤:地球天地、地球萬物、地球人類都是上帝創造的,地史上不存在「適者生存」所需的微變環境,所有生物變異不變種──萬變不離其宗,億變不離其種。石器時代根本不存在,考古發現的「石器時代」的石器神造──別說原始人,就是赤手空拳的現代人都無法打造,其中多數石器,連石匠和科學家使用任何工具都無法打造。古猿進化不出人類,人類無法從古
猿進化而成;人類沒有野生能力,不能在山野生存和傳宗接代;沒有剪刀,人類無法接生斷臍,無法修短髮胡鼻毛和指趾甲;絕大多數農作物和家禽家畜,與地球人類同時被創造,故絕大多數農作物沒有野生能力,不能在山野找到;絕大多數家禽家畜有野生能力卻不願野生,也在山野找不到。在上帝的無數創造中,最不可思議又遍及全球、到處可見的偉大工程之遺蹟是沉積岩、沉積礦產和化石。地球越來越熱的原因有二:外因是地球受太陽重力和旋吸力吸引而越來越靠近太陽,內因是包藏火神──溫室氣體──二氧化碳的生物礦產和碳酸鹽礦產的大規模開發而釋放(地史上,曾因神造火山運動而從地內大量釋放出來,使遠離太陽的地球獲得濃厚的二氧化碳「棉被」,使得35億前就有生物生長的環境,製造沉積岩、沉積礦產和化石的環境;後隨著地球向太陽的靠近,二氧化碳通過製造生物礦產和碳酸鹽礦產而逐漸稀薄)。所謂的迷信工具,如卜卦術、相命術、算命術、星象術、風水術,都是上帝下放的高科技數術工具。所有文字和語言都是上帝創造並下放的,其中漢字漢語是最科學的神字神語,是上帝正在使用的神字神語。中華民族是上帝的寵兒,中華文明必將同化全人類。信仰是科學的大敵,必須打倒。人類的前途是盡快發現永生針劑,自造月亮般的宇宙飛船。因而,必須盡快進入全球一國、人類一家的大同時代、素食時代、月亮科技時代,為自造月亮般的宇宙飛船提供場地條件、資源條件、人力條件……
我,不是科學家,不過是曾經的農奴,極不起眼的凡夫俗子;我,智商平平,本無揭發任一真相的能耐。客觀上,不具備科研工作所需的條件;然而,卻讓我在極簡單的條件下,憑藉我的經歷和見識,發現了幾千來全世界科學家都無法發現的一系列重大發現──即將導致一系列教科書、辭典改寫的發現,必將改變人類世界觀、世界格局、人類前途的發現。這說明什麼?說明這是上帝的著意安排,造化的游
戲。功勞屬於上帝,成果應歸全人類。於是,我便把這兩本書的使用權獻給全人類,發表在【明月網站】中,讓任何人審閱、下載,聲明任何人都可以任何方式出版、發行它們,得利無需與我分享;凡無法進入【明月網站】下載者,都可向lyubolin@hotmail.com索取。
二、發送對象
由於我的電子書是用中文撰寫的,由於我的論證結果是中華民族是上帝的寵兒,中華文字是天下公器,苦難深重的中華民族只有在解放全人類的同時才能解放自己,中華民族必須優先審閱,進而向全人類宣傳。也由於我的網站受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專政封鎖牆的封鎖,許多中國大陸網民或不知道,或難以進入,或不敢進入,我只好在聲明兩書使用權歸全人類的同時,自我承擔傳道的責任,在網上向中國大陸網
絡營銷網站購買了近8000萬電郵址(郵址主人絕大多數是中國大陸人,部分是港臺人)。決心通過郵件群發軟體向每個郵址傳送一次【明月網站】網址和我的電郵址,並附篇短文以引起收件人對【明月網站】的興ぃ(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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