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宿豫縣公安局皂河派出所查處了一起青少年違法犯罪案件。涉嫌此案的薛某年僅13歲,自2002年初至今先後在皂河鎮境內作案11起,共盜竊手機、現金、家禽家畜等物品價值人民幣3000餘元。
然而令辦案民警吃驚的是,薛某在接受民警問話時顯得格外鎮定,並對自己的行為供認不諱。當辦案民警問其為何作案時,他很坦然地回答:因為父母不給零花錢,沒有辦法和「朋友」們一起瀟灑,只有偷才能達到自己想做的一切。
當問其為何不怕被抓?薛某更是語出驚人:我還未滿16歲,法律規定16歲才夠逮的,我怕什麼!等我長到16歲我就洗手不幹了。此類少年犯罪令人擔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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