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沉醉的歌聲,炫目的燈光,稚氣未脫而作風塵狀的紅男綠女,每天都在演繹著這個城市的夜生活。暑假裡,這裡就會激增了一些新的面孔,他們青春四溢,操著不同口音的普通話,他們迎來送往,或羞澀或老練地接過喝得醉醺醺的客人甩出來的現鈔。他們在夜色掩護下隱匿在鮮為人知的角落裡。這些打工族有個很好聽的統稱:娛樂場所實習生。
本應認真讀書的學子,為何要在這裡面對歌舞昇平紙醉金迷?他們面對截然不同的生活是困惑、麻木、錯愕還是已經從心裏徹底地接納?他們又將為此承受著多少的壓力與風險呢?本報記者就此展開了調查。
我只坐素臺
日前,在一位朋友的鼎力相助下,一位化名叫「思思」的女生終於答應向記者披露一些大學在校女生在娛樂場所打工的內幕。記者見到思思是在9月19日這個陽光明媚的下午。思思一身素衣坐在江邊某酒吧靠窗的地方,陽光透過毛玻璃映在她的臉上,記者印象中「歡場」女子的嫵媚和滄桑在她臉上找不到任何印痕。
記者:為什麼會選擇這種打工方式呢?
思思:這個問題很難一下子說清楚,你為什麼會選擇做記者?不都是為了吃飯、生活得好些嗎?
我是學表演專業的,娛樂城裡各色各樣的人都有,我相信在這裡能得到更多的創作靈感。最主要的是這裡賺錢多而快,我想選擇來這裡是正確的。
記者:你們工作的內容是什麼呢?
思思:主要是陪客人喝酒、唱歌、跳舞等。
記者:客人對你有更進一步的要求和舉動嗎?如果有,你一般是怎麼應對?
思思:(笑)肯定有的。但來這裡之前(我)就有了心理準備,幹這行有「葷」、「素」之分,我當然是素(只限於陪酒、陪唱)的了。如果客人實在不依不饒,我就只好實情相告,說自己是學生,來實習的,我有自己的底線。
記者:你不介意我問你第一次「上班」的情況吧?
思思:(迷茫的淺笑)有什麼好說的呢。那天朋友介紹我到一家很大的娛樂城去,老闆見了我問了點亂七八糟的事就說「OK,晚上就來吧,」他打了個電話,說晚上你就找「酒水經理」,由她分配你工作,有什麼事她來解決。我記得很清楚,那老闆看我的眼神像刀子一樣。
記者:後來呢?
思思:就是在那兒等客人叫。第一天還好,陪一個北京來的客人喝酒,那人很紳士,問了我很多重慶的事,看樣子是個生意人。
記者:他給你小費了嗎?
思思:哈哈,你想哪兒去了,小費是最後給的。他接了個電話就說下次見,給了200元就走了,酒水經理叫我送送他,我沒動。心裏有一種說不出的滋味。
記者:那一個月能掙多少錢?
思思:這個,不好說,看運氣,或者說你敢不敢做別的事了。反正一個假期下來,生活費能解決。幾千塊吧,說不準。
記者:學校知道你的這份工作嗎?你的父母,男朋友呢?
思思:(沉默)……學校?學校恐怕不知道吧!但是父母是絕對不知道的,要是知道了還了得?我只告訴父母我在外面打工,但具體是什麼工作,當然沒有直說。
據思思說,自己在這裡工作還是比較安全的,並沒有人們想像的那樣差。「很多人對我們的鄙視或者關心都是對我們的一種誤解」思思這樣認為。
記者問她是什麼人介紹他去這種地方「實習」的,思思只說,是一位朋友,他與娛樂場所關係密切,「沒有他,我們也不好意思自己找上門。」
校園裡的「掮客」
在沙區一些院校的學生圈裡,「饅頭」絕對是一個有名的人物。據向記者提供線索的同學說,「饅頭」是那種能「上食埃土,下飲黃泉」的人。他能為有表演特長的學生介紹到各種娛樂場所工作,一些經過他的介紹而成功找到工作的在校生都用「神通廣大」來形容他。據說,他是學生圈子裡屈指可數的「先富起來的」那一部分人,文雅的人稱他這類人為「掮客」,一般人叫他們為「穴頭」。
校園裡身材高挑、能歌擅舞的美女最能引起「掮客」們的注意,她們被介紹到禮儀公司做模特、主持人,或被送到酒廊、KTV等娛樂場所做陪酒、舞女、歌手或者主持人等。「掮客」的主要收益是「收取被介紹人的第一個月薪水的1/3為佣金」,這樣的「行規」在圈內是達成共識的。
9月23日下午,在重慶大學附近的一個酒吧裡,記者終於得到了「饅頭」的約見,據知情人說,「饅頭」和他的「客戶」會見的地點由他自己臨時決定,而見面的時間向來不會超過10分鐘。
在酒吧,記者遊目四顧,除了看見幾對情侶外,竟沒有一個有可能像「饅頭」的人出現。就在記者等得有些不耐煩的時候,一個中等身材的男子突然從那幾對情侶中走了過來,他眼睛有些大,面目卻很普通,屬於走在大街上隨便就能夠看見的那一種。
「我早就在注意你了!」「饅頭」對記者直接了當地說。「像你這樣五大三粗的男生,恐怕只適合在酒吧裡做服務生了!」他看記者的眼光,有如在挑選一件自己是否滿意的物品。
記者立馬表現出對「服務生」這個職位的熱烈興趣。並當場許諾說,如果介紹成功,當月工資的1/2可以拿來感謝他。「能否為我的女朋友介紹一份工作呢?她是影視學院的,只要是一份工作,她做什麼都願意」在許諾過後,記者迫不及待的把話引入了正題。
「這個以後再說,我只為熟人介紹」。顯然,「饅頭」對記者「露骨」的要求有些戒備,「我女朋友會唱歌,很優秀的喲!」記者小心翼翼地緊扣「主題」。
他看著記者壓低聲音,「聽通知吧,有合適你的工作,我會告訴你的!」他隨即站了起來,匆匆而去。
安全沒有保障
一位長期在渝北龍溪鎮街邊賣「串串香」的小販與記者閒聊,「學生娃來娛樂場所打工的高峰時間是在暑假、寒假。「他(她)們主要是為了掙學費」。這位常常在娛樂場所做生意的消息人士對在校生在娛樂場所打工已見慣不驚。學生工作的內容主要是做服務生、陪酒等,但也有其他服務的。」該小販承認,任何人進這些場所都要「守規矩」,自己進出夜總會、娛樂城等都得要老闆點頭,並且自己不得過問在裡面任何人員的任何情況。「打工學生肯定也不能破壞裡面的規矩。」小販詭異地沖記者擠了擠眼。
在娛樂場所裡打工到底有什麼規矩呢?一位業內人士說,不能得罪客人,讓客人感到滿意,幾乎是這個行業裡不成文的原則之一。一般到這裡,「實習」是沒有「勞務合同」的,表面上看,「實習生」很自由,隨時可以不干。但這些涉世未深,防範能力差的「實習生」,倘若遇到暴力型的客人,吃虧肯定是難免的。「這裡面的客實在太雜,來這裡工作而不被染上點不良習慣主要看自製力!」該人士說。
龍溪鎮一家KTV的負責人承認,自己招徠人員向來是不會問及他們的身份的。他說,自己只對所招聘的人「是否符合自己要求」感興趣,其他的則「沒必要過問」。
據有關方面統計,娛樂城、夜總會等場所「出事」的可能性大些。因為很多這樣的工作環境和工作性質很曖昧,一般出了事受害者也不張揚。沒有得到任何保護措施的學生在這裡打工,其安全問題自然令人擔憂。
重慶經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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