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的中英文媒體近日紛紛報導說,移民局正在全國範圍內加緊驅離非法移民,已經引起紐約,邁阿密和洛杉磯等地移民社區的不安。很多人接到移民局「面談通知」,以為與自己移民福利申請有關,於是送上門去。他們中很多人已經通過種種途徑獲得合法居留身份,早已忘記多年前接到過的遞解令。有人甚至通過了筆試,等待入籍宣誓,卻也遭到誘捕驅離,而且當事人不得與律師聯繫。
自911事件之後,移民局先是要求來自25國國家16歲以上的非美國公民和綠卡持有者限期到移民局登記。許多人在乖乖前往排隊登記是,卻因簽證過期等問題被扣留,遞解出境。在移民局盯住來自有恐怖組織活動國家的移民後,又重點瞄準有犯罪記錄的移民,現在終於輪到了無犯罪記錄,但曾經進入遞解程序的移民。
在紐約、新澤西州和賓州執業的華人律師王玉明說,這些移民許多年前曾經申請失敗,進入遞解程序,但是他們在移民法庭又通過各種途徑勝訴,獲得綠卡。比如在移民法庭審理遞解案件的漫長過程當中,許多非法移民又與美國公民結婚,尋求政治庇護或者找到工作,重新申請綠卡獲得成功。然而他們在此過程中往往忽略或者有意向移民當局隱瞞自己曾經收到遞解令。移民局認為這些人不誠實,在填表時隱瞞事實,即使已經獲得綠卡,也應該被取消,立即遞解出境。王律師表示,對於那些申請過程一貫誠實,從不隱瞞任何事實的人,移民局不會過份為難。
紐約每日新聞報日前曾經特別提到兩起多明尼加公民遭遞解出境的實例。一是13歲隨父母來美的吉美內茲。他已通過入籍考試,幾次回國,而且多次進出紐約移民局。二是已與美國公民結婚,育有四子女的費西,驅離前正在等待綠卡審批。兩人都是8,9月間接到移民局面談通知,前往曼哈頓下城聯邦大廈26號移民局,然後被扣,很快送上飛機驅逐回國。
移民與海關執法局發言人科特尼對此解釋說,費西原始簽證已經過期,他在1995年接到過遞解令,並為此到移民法庭出庭。吉美內茲的綠卡申請是跟隨母親辦理的。但他母親是假結婚,綠卡申請被拒,吉美內茲的綠卡申請同樣被拒,並接到了聯邦遞解令。他強調,遞解令就意味著「即捕即解」。
有報導引述科特尼說:「只要你接到過一張遞解令,只要你活著,我們就會找到你。我們可能一星期,或者一個月內抓不到你,但我們總會抓到你。」據他透露,全美有40萬人因為各種理由曾經接獲遞解令,從簽證逾期不歸到涉及恐怖活動。事實上,美國境內大約800萬非法居留的人都面臨同樣的問題。從理論上講,非法移民哪怕是交通違規、乘坐飛機火車、住宿旅店或者捲入小偷小摸、家庭暴力等輕微犯罪,都有可能被警方移送移民當局,而只要一落到移民局手中,處於遞解程序的非法移民就立即被遞解出境。
王律師表示,他的客戶當中有許多華人都是在接到遞解令之後,又上移民法庭打官司,利用官司久拖不決的時間申請政治庇護,找美國公民結婚,或者找能夠幫助申請綠卡的僱主,在官司未了之前,又重新申請獲得綠卡。據他透露,目前勞工移民和政治庇護都比以前審查更為嚴格。在賓州申請勞工紙需要等半年到一年,在紐約州則要等一年多,拿到綠卡則要三、四年時間。
對於移民當局嚴格執法,王律師建議廣大華人申請者要詳細瞭解自己的移民申請狀況。心中沒底時有必要找移民律師諮詢,將自己在移民局系統當中所有的記錄要來審查評估一番,以免日後因疏忽而出現意外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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