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導說,據知情人士透露,以中國國內的標準而言,這次新華社措施嚴厲,有當事人稱「非常意外」。實際上,新華社9月15日公布此事件時,並沒有公布受賄記者姓名。
隨後,中國有影響的《中國青年報》撰文,對此提出質疑:「奇怪的是,新華社在報導這一新聞工作者大面積墮落時沒有提及姓名和單位,這是避的什麼諱?《紐約時報》記者布萊爾造假,美國媒體直指要害,毫不留情,我們幹嘛這麼客氣?是不忍『同行相煎』嗎?既然媒體能夠對涉案的其他人員指名道姓,卻惟獨不願意提及同行,這是什麼心態?」
公眾在網際網路上對此展開討論,矛頭直指新華社。9月26日,新華社再次發布消息,公布了11名受賄記者姓名。
據報導,2002年6月22日,山西省繁峙縣一金礦發生特大爆炸,38名礦工遇難。事發之後,礦主謊稱只有2死4傷,將大部分屍體轉移,有的草草掩埋,有的在野外焚燒。礦工家屬生不見人,死不見屍,並受到礦主暴力威脅。
新華社山西分社當時派鄯寶紅、安小虎等4人採訪。6月24日晚及25日□晨,繁峙縣委書記王建華分別到鄯寶紅和安小虎的房間,稱「2死4傷」,只是一般事故,請求予以關照。隨即往兩人的手提包中各放了兩萬元人民幣現金。繁峙縣長王彥平還向新華社四位記者呈上「土特產」──價值2400元人民幣的金元寶。
除了新華社山西分社,當地還有7名記者分別受賄8000元、7000元和5000元人民幣。據上海《東方早報》報導,當時繁峙有關負責人和非法礦主給《山西生活晨報》的3名記者一共10000元,但3名記者稱10000元3人分不開,最後行賄人又多送5000元,使3位記者每人拿到5000元了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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