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人說,西大學子還要繼續遊行,要讓愛國熱情燃遍全國;一些人說,我們要搞全國高校聯合大遊行、大串聯;一些人說,我們要幹掉那些日本人;一些人說,我們要對銷售日貨的商店實施打擊,痛扁日貨代理人........
他們說,我們都是愛國者;他們說,我們的帖子不能刪,刪了就是打擊愛國熱情,版主就是網特........
他們說夠了嗎?說夠了就讓我來說說吧!
你們知道馮錦華嗎?我想都知道。
馮錦華做了什麼事情?在靖國神社門口噴寫抗議標語被捕,並被驅逐出境。
日本人是以什麼理由驅逐馮錦華?「損害物件罪」。
好了,靖國神社在中國人眼裡是比廁所還要骯髒的地方,可是在日本人眼裡,它的地位不亞於中國的人民英雄紀念碑,馮錦華的行為對日本人而言不啻是個嚴重侮辱。
可是日本人像中國人這樣上街遊行了嗎?沒有。日本人像中國人衝擊研究生樓一樣衝擊警察局嗎?也沒有。
日本人很平靜,很平靜的以「損害物件罪」起訴馮錦華,很平靜的將他驅逐出境。
是日本人不愛國?誰都知道日本人的愛國之心比麻木的中國人強烈。
是日本人一盤散沙,組織不起來遊行?誰都知道日本人是最團結的民族。
那為什麼日本人不遊行呢?很簡單,日本人知道,遊行又能把中國怎麼樣,遊行又能把馮錦華怎麼樣?日本人知道,馮錦華的行為是個人行為,找不到是中國政府指使的證據。日本人知道,如果把馮錦華打死了,被損害的反而是日本的國家形象。日本人知道,遊行會給犯罪份子和中國間諜以鬧事的機會;日本人知道,組織遊行要耗費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維持秩序更要耗費國家實力,還不如把這些力量放在修建名為運輸艦實為航母的工程上,為兩小時殲滅中國海軍增添一分力量。日本人知道,日本不能自亂陣腳,日本的敵人在西邊的大陸上,不在日本本土。
有人說,日本人太沒種了,最起碼也要馮錦華道歉,否則太沒面子了,堂堂的太陽之國居然甘受侮辱,連道歉也沒有得到。
日本人也想到了,馮錦華說:他在獄中被人暗示,只要對靖國神社道歉,並且交付一定數額的罰款就不會遭起訴,馮錦華表示,寧可與靖國神社對陣法庭之上,也不願用向神社道歉的方式換取日方的不起訴。
所以日本人就真的再沒有要求道歉了,所以日本人就真的讓馮錦華離開日本了。
有人說,日本人真是陽痿,日本政府真是賣國政府,真是喪權辱國,就這樣讓馮錦華離開了。但日本人不這樣認為,日本人知道,馮錦華不道歉又能拿他怎樣,把他關在監獄裡,養他一輩子,直到他道歉為止?日本人知道,就算馮錦華道歉了又怎樣,道歉了就表明中國不是日本的敵人了,道歉了就表明中國同意臺灣獨立,承認釣魚島是日本領土?
所以,日本人讓馮錦華走了;所以,日本人沒有遊行;所以,日本國內更沒有動盪不安;所以,馮錦華事件中日本沒有做的事情在西大事件中中國人都做了;所以,日本人贏了,真的贏了,大獲全勝!
(寫於2003年10月31日晚,網上一片狂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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