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臺灣,連宋提出的「當選無效」之訴,高等法院昨天(12日)通知連宋與陳呂兩造律師團協商兩個半小時後,初步達成全面驗票的共識。合議庭初估最快下月中旬才能展開驗票,國親陣營則希望在五二O之前有結果。
距下月中旬尚有一個月,合議庭表示,因為昨天只達成初步共識,確定共識仍待進一步協商;接下去是全國各地方法院選派法官、書記官講習及模擬、演練驗票等,都需要時間準備,因此下月中旬開始驗票「是合理的預估」。
連宋上月廿日以近三萬票落敗後,因其中廢票高達卅三萬餘張,選前一天又發生三一九槍擊案;連宋質疑選舉的公正性,選後分別向臺灣高等法院提起當選無效及選舉無效之訴,要求全面司法驗票、查明槍擊案真相及啟動國安機制涉嫌妨害軍警投票等妨害選舉正確性的問題。當選無效之訴的全面司法驗票要求,獲總統陳水扁同意以「合意」的方式進行,合議庭因而通知兩造到庭協商。
兩造律師團同意的驗票範圍包括:一號及二號的有效票、全部無效票、用餘空白票、計票紙、投開票所報告表。另也同意連宋提出勘驗選舉人名冊的要求,但不實質勘驗個別選民有無投票,只核對選舉人名冊與選票數目;如一方認為有問題,可以影印選舉人名冊,再具狀聲請調查。
驗票費用部分,因合議庭尚未收到中央選舉委員會的「估價」回函,因此不在昨天的協商範圍之列。之前,陳呂主張由驗票聲請人連宋支付,連宋則主張應視為法院依職權勘驗,由國庫支出,但會尊重合議庭裁定。
依法,法院完成驗票後,如果連宋勝陳呂,並經司法判決定讞,中選會應依此項判決撤銷原陳呂當選的公告,並重行公告連宋當選。如果陳呂票仍勝過連宋,因驗票只是連宋主張陳呂當選無效的事由之一,法院須另再審酌連宋提出的槍擊案、啟動國安機制及公投綁大選等主張是否有理,再作出判決。
(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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