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政策下,一對姐妹在去年9月26日為避免丈夫受牽連,選擇了同一日離婚。 28歲的李小春與在縣公安局當民警的丈夫離婚。同日,她的姐姐李紅梅與姐夫--嘉禾縣委辦公室的一位秘書離婚。
2003年7月,嘉禾啟動佔地189畝的珠泉商貿城項目。該縣縣委宣傳部的一份材料顯示,項目涉及拆遷居民1100多戶,動遷人員達7000餘人;拆遷機關、企事業單位及團體20餘家。
為了順利拆遷,嘉禾縣委、縣政府辦聯合下發136號文,要求全縣黨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做好珠泉商貿城拆遷對象中自己親屬的「四包」工作。所謂「四包」是指,包在規定期限內完成拆遷補償評估工作、簽訂好補償協議、騰房並交付各種證件、包協助做好妥善安置工作,不無理取鬧、尋釁滋事,不參與集體上訪和聯名告狀。
136號文還規定,不能認真落實「四包」責任者,將實行「兩停」處理---暫停原單位工作、停發工資。「對縱容、默許親屬拒不拆遷、尋釁滋事、阻撓工作的,將開除或下放到邊遠地區工作。」
今年4月27日,嘉禾縣政府某部門負責人李滔(化名)在一份拆遷協議上簽字,雖然那棟老房子的產權屬於他67歲的老父。 據知情人士透露,嘉禾縣各級部門單位中,共有100多名公職人員面臨李滔這樣的選擇:要麼做通拆遷工作,要麼被下放邊遠地區工作。
李滔的父親對有關政策十分憤怒:「搞這樣株連九族的拆遷,嘉禾現在是父子關係緊張、夫妻離婚、兄弟反目。」
李小春姐妹的父親李剛皇則是一個不合作者。 在嘉禾縣繁華的中華東路,李剛皇的私宅是一棟四層的臨街樓房,建築面積超過400平方米,其中一樓臨街設有兩個大店面。去年7月,這棟房子列為被拆遷對象。但李剛皇認為「政府給的拆遷補償太不合理」,一直拒絕簽訂拆遷協議。
4月29日下午,李剛皇躺在醫院打點滴。「他的病鬧了很長一段時間了,都是拆遷惹出來的。」一位家屬說。去年12月20日,嘉禾縣政府派工作組準備強行拆遷李剛皇的房子。爭執中,李剛皇突發心臟病,被送往醫院搶救。至今,房子未被拆,李也一直沒有出院。
但壓力卻集中到了李小春姐妹身上,如前所述,兩姐妹是縣城的中小學教師,她們的丈夫都是政府工作人員。根據「136號文件」,兩對夫婦都是「四包」責任的承擔者。家中老父不肯簽拆遷合同,女兒兩對夫婦在單位的壓力可想而知。
最近,李小春、李紅梅分別與自己的丈夫辦理了離婚手續。 「這是沒有辦法的辦法,總不能因為父親的事連累他們的前途吧。」李小春說。
這種「不是辦法的辦法」,目前已成為嘉禾縣一些家庭的選擇。 嘉禾縣有關部門注意到了這一獨特的離婚現象,離婚手續在縣城範圍內被暫緩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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