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南昌黃靜案 "人大"女學生消香南昌
2004年5月6日晚上八點多鐘,江西省中西醫結合醫院口腔科醫生李書鈺再次接到了多年未見的老朋友廣豐縣包工頭塗先生的電話。塗先生在電話中對李書鈺醫生講他兒媳婦上吊自殺了,現在正在南昌市第三人民醫院急救。
在單位上已經忙累了一天的李醫生雖然有些累,儘管他知道過去也幫不上什麼忙,但受朋友之托他還是決定趕到南昌市第三人民醫院瞭解一下情況。待他火速趕到三醫院時,並沒有見到他的老朋友而只是見到了老朋友的兒子塗通武以及塗通武的朋友夏洪武以及塗通武的媽媽劉冬仙。李書鈺醫生見到那個被稱為老朋友的兒媳婦也就是塗通武的女朋友周燕芬時,她早已死亡,全身已經被白布覆蓋了。他下意識地掀開白布看了一下頭部,他見到死者是一個20多歲的女孩子,儘管已經死亡,但還是很容易就可以看出生前是一個驚艷漂亮的女孩子。
李書鈺簡要問了一下情況,據塗通武講那女孩子是上吊自殺身亡的。李書鈺在得知女方家長還不知道此事後,就問是否報案了。在得知沒有報案的情況下,李書鈺趕緊到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繩金塔派出所報案。隨後,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刑偵大隊八中隊民警在胡國平副中隊長的帶隊下到達了南昌市第三人民醫院。在證實已經死亡的情況下,出現場的公安民警只是對著死者拍了一張照片,就在李書鈺的幫助下把死者抬上了汽車上,西湖公安分局刑偵八中隊民警將死者拉到了南昌市昌北法醫基地。
待這一切做完了後,李書鈺看到塗通武正在急診室裡打點滴吸氧氣,得知可能是沒有吃晚飯造成成的,李醫生就叫他們先去吃過晚飯再回來,還要到刑偵隊去說明情況。可是,塗通武及其朋友夏洪武及母親劉冬仙這一去就再也沒有回來。待刑偵八中隊民警折回來找人時,只剩下李書鈺一個人。無耐,他只好打老朋友的手機,可是,老朋友的手機傳來的是關機聲。
在沒有其他人在場的情況下,李書鈺只好跟著民警去瞭解了一下情況。李醫生到現在還一肚子氣,他說他被無緣無故地折騰到晚上12點多鐘還不說,就連這個幾年未見的老朋友也是把他涼在那兒連手機都關了。
死者父母夜趕南昌
2004年5月6日晚上10:55分,早已入睡的周玉輝、黃水仙突然被刺耳的電話鈴聲驚醒了。一接電話,周玉輝夫妻倆的睡意早已是煙消雲散了。電話那頭傳來的聲音自稱是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的警察,稱他女兒周燕芬已經自殺身亡,要求他夫妻倆火速趕到南昌。
周玉輝還以為是有人惡作劇,可他打女兒周燕芬的手機卻是打不通,女兒手機裡的傳來的聲音一直是說"不服務範圍內"。周玉輝再打電話過去證實是電話確實是從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刑偵大隊八中隊打過來的後,就意識到了可能有些不妙了。也顧不得想得太多,就急匆匆穿好衣服和妻子一起往南昌趕。一邊趕路周玉輝一邊接聯給女兒打電話,可就是聯繫不上,電話裡傳來的聲音一直是"不在服務範圍"。當車過了鷹潭後,周玉輝再打女兒的手機,傳來的聲音變成了"該手機已關機"。
周玉輝夫妻在往南昌趕的路上,怎麼也找不到女兒會自殺的理由。就在"五一"節,女兒還開開心心地從南昌實習單位趕回了老家廣豐縣,一家人和和睦睦地呆了好幾天。5月4日,女兒說要回南昌上班了。在來南昌之前,她說要和前男朋友塗通武徹底分手,不想再糾纏在一起。於是,周燕芬到塗通武家裡把自己的照片等物品拿了回來。據後來瞭解,當時周燕芬和塗通武發生了爭執,塗能武堅決不同意分手,而周燕芬卻是怎麼也不願意"好"下去了。據說,在萬般無耐之下,塗通武對周燕芬威脅說:"你要與我分手,我叫你後悔一輩子。"
黃水仙說女兒和塗通武分手後開開心心地回到了家裡,下午就到了南昌。臨走時,家境比較好的黃水仙還給了周燕芬1000元零用錢,並叮囑女兒要在單位上好好實習。5月5日晚上,周燕芬還打了電話回家,和媽媽說了好一會兒話,當時從電話裡聽到女兒的聲音是十分甜美的,和以前打電話一樣動不動就要撒上一回嬌,不時還逗媽媽開心一回,黃水仙也和以前一樣假裝生氣地說女兒:"丫頭,你什麼時候才會跟媽媽正經一點。"黃水仙說,她做夢也不會想到這竟然是最後的決別。
5月7日凌晨3點鐘,周玉輝夫妻倆總算趕到了南昌。
女兒死因蹊蹺
連夜趕到南昌後,周玉輝和黃水仙兩人絲毫不敢鬆懈。趕緊找到周燕芬的租住地,樓下面樓梯間的門關住了,周玉輝倆人進不去。於是,轉身出了院子來到站前西路繩金塔公園北門廣場邊的公交車站邊,周玉輝夫妻倆隔著一條街道清晰地看到女兒的房間裡的燈還亮著,可是不見有人影晃動,可以看見一條白色的褲子掛在陽台上,從陽臺通往房間的門上有條用床單撕下來的布條繫在門上,在風中輕輕搖動著,格外刺眼。他倆人不敢再看下去,就跑到女兒窗台下歇斯底里一般大叫女兒的名字,可是傳來的卻是寂靜夜空的回聲,而不是女兒像以前那樣銅鈴般的回應聲。
不敢多想,也不敢多久留,周玉輝趕緊到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刑偵大隊瞭解情況。當進,一位姓秦的法醫接待了他們。秦法醫介紹:他是接到繩金塔派出所的報案後,趕到南昌市第三人民醫院急診科的,當時有自稱死者男朋友和他母親及他的朋友。據死者男朋友講,他們一行三人是在5月6日7時左右趕到南昌周燕芬住處。一開門,就看見周燕芬吊在繩子上,他們就把她放下來,一邊在床上對周燕芬做人工呼吸,一邊打120急救電話,所以屍體送到了南昌市第三人民醫院。具體詳細的情況,秦法醫要周玉輝他們到繩金塔派出所去瞭解情況,如果要看屍體,5月7日早上8:30到西湖公安分局和法醫一起去法醫基地看。
儘管夜已深,但周玉輝夫妻倆還是不敢怠慢,急匆匆趕到了繩金塔派出所。當時值班民警熱情地接待了他夫妻倆,還幫著查看了報案記錄,報案時間是5月6日8:55,報案人是一個50多歲的男子(記者註:李書鈺醫生),因是人命案,派出所就把案子移交給了西湖公安分局刑偵八中隊。
5月7日上午,周玉輝倆人儘管一夜沒合眼,但還是於早上8:20到達了西湖公安分局刑偵大隊去找秦法醫要求看屍體。大約在刑偵大隊等了一個多小時後,才在秦法醫的帶領下於上午10多鐘在昌北法醫基地見到了周燕芬的屍體。當場,見到女兒的屍體時黃水仙就癱倒在地上。
當時,周玉輝還算比較清醒,仔細查看了女兒的屍體。周玉輝說當時屍體擺在法醫基地大廳內,躺在推車上,身穿紅色睡衣、睡褲,上身呈半裸狀,左手臂上有兩道割傷,頸上右側有小指寬(1厘米寬左右)的繩印,咽喉部破裂了一大塊,但從破裂部位來看,也是像是自己上吊所至的,因為位置不對。從繩印看上吊用的繩子應該是細繩,如果是粗柔的床單不會造成這樣的深陷勒印。當時秦法醫的解釋是咽喉部是繩結造成的,手臂上兩處刀痕是先用剪刀割脈,然後又用菜刀割手腕,未成功,才上吊自殺身亡。周玉輝說當時看到女兒手腕和手臂上都沒有流血的痕跡,像是死後被人割上去一樣。
周玉輝從昌北法醫基地回來後,趕緊到西湖刑偵八中隊瞭解情況。在得知沒有對當事人做詢問筆錄後,周玉輝提出要重新報案。可是,遭到了胡國平副中隊長的拒絕。5月8日,周玉輝再次提出要立案偵察,可是還是遭到了刑偵八中隊的拒絕。一週以後,刑偵八中隊才答應做案外調查。
周燕芬是怎樣一個人
據記者調查,死者周燕芬出生於農曆1983年6月初八。1995年-1998年在廣豐縣永豐中學初中部學習。就在他上初中期間,就多次在《廣豐報》和《上饒日報》發表過文章。在學校時,周燕芬除了學習成績優秀外,還是學校裡各項活動的積極份子。在1998年初中畢業時,周燕芬當時中考成績考得很好,但在稅務局工作的父親的主張下,並沒有進入重點高中學習,而是來到了南昌在江西省稅務學校學習。在稅務學校學習期間,周燕芬更是表現出了她的技壓群芳的才能,在學校的辨論大賽中獲得了"優秀辨手"的光榮稱號,同時在全校的普通話比賽中還獲得了"一等獎",類似這樣的獎狀每個學期都要帶一大疊給父母親看。周玉輝夫妻倆從心裏就高興得不得了。
2001年9月份,周燕芬通過成人高考進入了中國人民大學新聞系學習。在北京學習期間,周燕芬風采依然,只要學校裡有活動她就積極參加。雖然中國人民大學裡高手如雲,但每次參加活動都不會空手而歸。經過3年的緊張學習,周燕芬應該於2004年7月份從中國人民大學畢業。在畢業前的實習期間,周燕芬回到了南昌市的上海厚生堂酒業有限公司實習。本來她是應該於6月底返回中國人民大學做最後的畢業論文答辯,可是,她早已香消南昌。
在2001年等待到北京求學的期間,周燕芬在暑假裡的電腦學習班上,認識了同為廣豐縣人的塗通武。面對這位擁有天仙般美貌漂亮女孩子,塗通武使出了渾身解數,在眾多"哥們"的鼎力相助下,最終攬得美人歸。據說,當時塗通武著實在哥們的面前神氣了一翻。
女兒談戀愛了,周玉輝夫妻倆還一點都不知道,但就是時常可以接到神密電話,只要周燕芬父母一接電話就會被掛機。周玉輝夫妻倆還以為是周燕芬的玩伴打來的,也沒太放在心上。直至到了2002年7月份周燕芬過19歲生日時,周玉輝妻子才發現了異常,因為在生日宴上她發現了四五個從來沒見過的年青男孩子,並且是一臉的"匪氣"--年紀輕輕就抽煙喝酒打麻將。回來後,黃水仙狠狠地教訓了女兒一翻。當時女兒被訓得直掉眼淚,看著女兒傷心的樣子,黃水仙心想女兒可能認識到了錯誤,就沒放在心上了。直至最近才知道他們之間不僅僅是朋友關係,還談上了戀愛。
黃水仙說知道女兒在談戀愛還是因為他們倆人已經鬧著要分手了,塗通武常打電話到家裡來約女兒出去玩,女兒不肯。塗通武就一天好幾個電話打進來。
據塗通武的父親講,塗通武對周燕芬很好,也很喜歡她。有一次,只是因為塗通武惹周燕芬生氣了,周燕芬在塗家裡連房門都不出,也不吃飯,是塗通武端著飯菜哄了好久才吃。塗父也承認,周燕芬是一個非常好的女孩子,除了會撒點小脾氣外,對人挺有禮貌的,長得就更不用說了,塗父說像天仙一般漂亮。
塗通武5月7日在幹嗎
與周燕芬相比,塗通武可以說就要調皮一點了。在上初中時,就是一個"打架王",不僅在學校裡打,還在社會上"混",據說時常因為打架而被學校老師抓去批評。記者調查得知,塗通武打架打得出色的一次要數他在上饒工業學校讀書期間,當時把一個同學的手都砍成了重傷。面對記者的提問,塗父好像是很自豪一樣地說不是像社會上流傳的那樣兒子把那個同學的手砍斷了,只是把三個同學"打進了"醫院,在傷者進院時他出了不到一萬塊錢。而周燕芬的母親查實是當是塗父因這事向朋友借了兩萬塊錢,至今未還。
攬得美人歸後,據說塗通武著實高興得不得了,天天宴請朋友吃飯。但是自從周燕芬要從中國人民大學畢業時,塗通武就有些開心不起來了,和他相戀了三年的女朋友要"變心了",數次提出要分手。據塗父講,周燕芬的父母也一直不同意這門親事,所以他們也一直沒能見面談談這門親事。周燕芬的父母提出如果要成這門親事,塗通武只有找到一個好單位後再說。而黃水仙對記者則說她根本就不知道他們正在談戀愛,所以不存在同不同意這門親事一說。
於是,在各種原因之下,2004年5月4日,在周燕芬來昌前到塗通武家裡把自己的照片之類的物品要了回來,提出了堅決分手的要求,當時倆人為分手一事發生了衝突,塗通武不同意分手。
據塗通武父親講,在2004年5月6日下午2點多鐘時,塗通武接到了周燕芬的電話,電話中要求塗通武寄300塊錢給她,要麼就還她以前借給塗通武的200塊錢,否則就要自殺。塗父說當時兒子身上沒有那麼多錢,就沒答應。沒多久,周燕芬就說她已經割腕正在流血要死了,再不給300塊錢就再也見不到她了。塗父說塗通武聽後就非常急,趕緊回家找到媽媽,幾個人一合計,塗父只好同意了塗通武、夏洪武、劉冬仙三個人花700元錢租個車到南昌去勸說周燕芬不要自殺,要想開一點。
在去的路上,塗父說生怕兒媳婦會自殺,就在下午4點多鐘打了一個電話給多年未見的老朋友現在正在江西省中西醫結合醫院上班上的李書鈺醫生,要求他去救人。當時李書鈺就提出他不認識人,也不知道地點,塗父就告訴了周燕芬的手機及辦公地點。李書鈺當時就提出要塗父報110,但李書鈺最終還是按照塗父給的地址、電話趕了過去。
據李書鈺講,他在4點多鐘接到電話後他趕到了站前西路的三星大廈,正好碰到周燕芬單位上的鄧總經理要下班。在鄧總經理的指引下,李醫生找到了周燕芬的住處,但鄧總經理沒有上樓,在樓下鄧經理就走了。上到三樓後,李書鈺敲了周燕芬的房門,裡面一點聲音都沒有,再打周燕芬的手機,是通的,但沒有人接聽。不放心的李書鈺生怕出事,又再次來到周燕芬的實習單位原生堂酒業公司找人,可是公司也沒人了。李書鈺只好再次返回周燕芬的住處,再敲門再打周燕芬電話,還是沒人接聽。無計可施的李書鈺只好打電話給塗父,向塗父提議是不是通知周燕芬的父母,可塗父稱不知道電話。
據塗父講,塗通武是5月7日3點多鐘從廣豐出發,7點鐘左右到達周燕芬住處,送周燕芬到達南昌市第三人民醫院的時間是晚上8:05分。隨行的有媽媽劉冬仙、朋友夏洪武,還有司機,更有過路過橋費發票為證。可周玉輝卻不這樣認為,他說那輛租的車確實是3點多鐘從廣豐出發,可是車上倒底有哪些人呢?不得而知。所提供證據的證人都是和塗通武有利害關係的人。如果是真的,中間還有一個小時的時間在做什麼?
劉冬仙講,他在鷹潭和周燕芬通了最後一個電話,從周燕芬的手機通話記錄來看,確實是在5月6日下午18:05與塗通武的母親通了最後一次話。而此前李書鈺在5點左右打周燕芬的手機卻是一直無人接聽。
塗父講,他是在接到妻子劉冬仙的電話後在塗通武他們走後不久從廣豐往南昌趕的,在5月6日晚上8點多鐘時當得知周燕芬已死亡後,他在南昌市迎賓大道江鈴汽車廠附近時就要求塗通武三人趕回廣豐,隨後他們一起返回了廣豐。他並沒有進入南昌市,更沒有進入周燕芬房間裡,也沒有見到死者周燕芬。
案發現場疑點重重
接到周玉輝的投訴後,記者於6月28日到達了周燕芬的住所,現場還在封鎖狀態中,沒能進入房間內查看現場。
在周玉輝的幫助下,記者看到了周玉輝於2004年5月18日在警方陪同下進入現場時拍攝的錄相資料。從錄相上看,周燕芬房間裡雜亂無章、凌亂不堪,床上的被子被堆在了床頭,席子的一角也被翻了起來。客廳地上打碎了一個玻璃杯,滿地都是玻璃碎片,衣服和褲子撒得滿地都是,周燕芬的手機蓋板掉在客廳的沙發上,一隻鬧鐘摔破在地上,但是從錄相上看不出是幾點鐘。沙發上只有拾幾元錢,手機、鑰匙以及周燕芬平時背的長帶紅色挎包和5月4日黃水仙給周燕芬的錢也不見了。除了有東西不見了外,周燕芬住處還多出了一樣東西--一幅舊麻將。周玉輝講,在周燕芬剛住進去時沒有麻將,後來他也曾去過幾次女兒的住處,也沒有發現麻將,就在周燕芬死亡前一個星期左右他去過女兒住的地方也沒有發現這幅神密的麻將,而這一次,卻有麻將在裡面。眾所周知,麻將一般是要四個人才能玩成的,說明在周燕芬死亡前有人在她那兒打過麻將。從麻將是舊的來看,有可能是在附近麻將館裡租的或借的,本報也希望繩金塔附近出租麻將的店家能將四月底至五月初出租麻將未收回的市民與本報聯繫。提供破案線索。
在睡房的地板上有好幾個煙頭和大前門的煙盒,煙灰缸裡也有三個煙頭和餐巾紙。據黃水仙夫妻證實,周燕芬從來就不吸菸。哪煙頭是誰留下來的,電視機的插頭也被扒出來了,摔在地上。
最吸引記者的要數門上做成上吊狀的床單,被剪開的床單寬約有50厘米,床單上並不見血跡。床單的上頭套在門框上,上面打了一個死結,並沒有活結,床單沒有被剪斷。床單下部死結在自然垂直狀態下離地面為138厘米,而死者周燕芬身高為162厘米。從錄相資料上看,比周燕芬矮2厘米的黃水仙站在繩子前能輕鬆套進自己脖子裡而不會影響呼吸。在床單後面的陽台上90厘米外的地方有一條板凳向裡倒著壓著一雙整齊的拖鞋,鞋尖朝裡,鞋跟向外。據民警介紹,周燕芬上吊時臉朝裡面。從這些情況推斷,如果板凳是用於繫繩上吊或踩在板凳上上吊一般來講凳子是向外倒,再說脫鞋子如果是為了上凳子的話那麼應該是鞋尖朝著凳子,否則就是倒退著上凳子,這不合常理。民警解釋為有人動了凳子,那為何鞋子還那麼整齊地擺著呢?
從現場的剪刀來看,剪刀刀口三分之二的面積有血跡,菜刀上有少量血跡。一般來說,銳器劃破皮膚後要數秒鐘後才能出血,這時剪刀早已離開傷口。再從照片看,死者周燕芬割手腕後用布條扎上,說明當時血還未凝固,上吊後手應該往下垂,照片上手上的扎布也下滑了十多厘米,可是血卻沒有往下流,手腕、上吊正下方的地上也沒有血跡。
案外更是撲朔迷離
據周玉輝調查的情況來看,2004年5月7日早上,廣豐縣工商銀行還沒有開門,塗父就在銀行外表現出急著要取錢的樣子。8點鐘工商銀行一開門,在門外等候已久的塗父就要求取現金10萬整,當時業務員問了一聲這麼早、這麼急取那麼多錢何用,塗父只是說要辦一件很麻煩、很重要的事情。當時那家小儲蓄所沒有那麼多錢,塗父只取了一萬多元錢現金,然後他又飛快地趕往廣豐縣另一家工商銀行較大一點的儲蓄所,補足了10萬元現金。也就是說在5月7日早上8點多鐘,塗父在兩家儲藏所裡共取走了現金10萬元整。在隨後的5月9日、10日、11日據說塗父又從銀行裡取了近30萬元現金,據人講塗父最近還在到處借錢。據周玉輝從多方面瞭解情況,塗父在那幾天裡並沒有使用大量現金辦理其它事情。塗父面對記者的詢問,他只是說他沒有取錢,他也沒有那麼多錢就轉移了話題。
據黃水仙介紹,塗父曾通過某警方人士從中"說和",塗父表示願意拿出10萬塊錢給周玉輝、黃水仙夫妻倆。周玉輝夫妻倆表示不同意,他們說如果不是塗通武有問題為什麼要賠10萬塊錢,如果有問題就請公安機關查清楚,給周燕芬的亡靈一個交待。
在5月11日,周玉輝鄰居張玉霞告訴周玉輝,在5月7日上午,塗通武父親拿了一張紙條,上面寫了周燕芬的名字和她在南昌實習單位名稱,還寫了死亡時間為6-7時,叫張玉霞向其妹夫(張玉霞妹夫在江西省公安廳工作)打聽一下情況。周玉輝講如果是正常瞭解情況還有必要這樣做嗎?
在5月9日,塗父還找到廣豐縣國稅局,向佔局長解釋周燕芬的死因,並說:"受害方要到我家砸東西都可以,甚至可以讓塗通武認周玉輝、黃水仙為乾父母。"周玉輝講這是什麼意思,為何不敢當面跟他講?
在南昌市第三人民醫院採訪得知,5月6日晚急診室的接診醫生是梅醫生。他說當時把死者送到醫院是晚上8:05。他當時一看,死者瞳孔已經擴散了,死者至少死亡半小時以上,放在醫院不到1小時就出現了屍斑。而據周玉輝在上海法醫鑑定中心請教證據學家時得知,屍斑至少是在死後三個小時才會少量出現,由此推斷周燕芬死亡時間應在下午6點鐘以前。
死前周燕芬干了什麼
2004年5月4日到南昌後,5月5日,周燕芬按照實習單位的要求,上了一天班。據同事介紹,周燕芬那一天一直很開心,也沒有異常表現。在5月6日上午上班也沒有異常,在下午剛上班後不久也就是3點多鐘時,周燕芬找到單位鄧總稱身體不舒服要求請假,鄧總當即表示同意了。當時,鄧總說也沒有發現異常現象。據鄧總及周燕芬同事講,那天下午周燕芬上班是穿的套裝西服。但是在周燕芬的屍體上卻是紅色睡衣睡褲,並且睡衣的釦子沒有扣上。這就是說,周燕芬那天下午從單位上回到宿舍後換了衣服,至於上衣沒有扣釦子是當時沒有扣上還是後來有人解開了,這也是一個謎。從種種跡象來看,周燕芬是一個非常注意自己形象的人,不可能在自殺時打扮得衣冠不整。常理來講,一般人在知道自己要死亡時,都希望自己能帶著尊嚴離開這個世界,何況像周燕芬這樣愛美的女孩子。
在原生堂酒業公司採訪時,以前的同事都說周燕芬是一個活潑可愛的女孩子,雖然實習不久,但和單位同事都處得非常好。同事回憶,周燕芬是一個非常注意自己形象的女孩子。就在上班後的一天,周燕芬突然戴著太陽鏡上班,同事就問她是不是眼睛不舒服。周燕芬說是媽媽回去了,當時看著媽媽走了忍不住哭了,眼睛有點紅怕不好看,所以戴著太陽鏡。
在周燕芬的房間裡,還發現了一張她剛剛於5月5日晚上訂做西服的訂單,上面寫著5月10日取衣服,訂單上註明瞭預付款55元,欠65元。6月28日下午,記者找到了三星大廈斜對面的繩金塔街的大田洋服裝店。該店萬老闆說她對那個女孩子印象特別深。來訂衣服那天的5月5日正好是立夏,店裡的兩名車工回家過節了,萬老闆就自己在店裡守店。在晚上8點多鐘時,周燕芬來到了他的店裡。在看了一下衣服後,周燕芬看中了其中的一款。周燕芬當時提出要求把領子放低一寸,夏天穿著涼快一些,袖子原來沒有卷邊的,周燕芬要求卷邊。萬老說,周燕芬在說話時,總是帶著甜甜的笑容,人也長得特別漂亮,所以印象特別深,當時她們兩個人還聊了一些,但聊的什麼因時間太長就記不得了。當時,周燕芬是很開心的,一個人到她店裡,呆了有一會兒才走。
5月8日下午,周玉輝到原生堂酒業公司清理周燕芬遺物時,在他的辦公室的抽屜裡找到了兩張行動電話繳費單,是周玉芬與5月5日下午繳納的,預存了100元話費,電話費中還有餘額72元錢。
在走訪周燕芬生前的鄰居時,住她對面的一位大姐說只記得每次見到周燕芬她都是帶著甜甜的笑,每天都是叫盒飯吃,在她去去世的那天下午,她還曾因樓梯上有好多個飯盒而敲周燕芬的門,本來是想叫她吃完了飯要把飯盒帶到樓下去,省得有異味。可是沒人應,至於當時是幾點她也沒注意。
而樓下的龍大爺說5月6日那天晚上8點過後有人在周燕芬的房間裡弄出了比較大的聲響,當時他還想上去說一下,但隨後沒有了比較大的聲音他就算了。龍大爺說之所以時間他記得那麼清楚是因為新聞聯播已經播完了,中央一套的電視劇開始了一會兒,上面的聲響影響了他看電視,所以記住了。而那時,周燕芬已經在南昌市第三人民醫院去世了。
從周燕芬的通話記錄來看,在5月6日的整整一個下午,他的手機都是陸陸繼繼在和塗通武的朋友夏洪武的手機在通電話,後面就和塗通武的媽媽劉冬仙的手機在通電話。而最後一個通話記錄,那時周燕芬可能已經死亡。因為從種種現象來看,周燕芬的死亡時間有可能是在5月6日下午3:30至6點鐘以前。
西湖警方至今未立案
目前,南昌市西湖公安分局刑偵八中隊尚未對周燕芬死亡一案進行立案偵察。而是於6月10日給給周玉輝下達了"不予立案通知書",這份通知書周玉輝於6月27日下午3點鐘才收到,"不予立案通知書"中這樣寫道:控告人周玉輝,你於2004年5月9日提出控告的要求對周燕芬死亡案進行立案偵破的報告,我局經審查認為周燕芬死亡屬於自殺,本案沒有犯罪事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六條之規定,決定不予立案。如不服本決定,可以在收到本通知書之日起七日內向本局申請復議。6月28日,也就是周玉輝收到不予立案通知書的第二天,向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提出了復議申請書,要求復議。
另據記者瞭解,自從周燕芬於5月6日死亡後,警方說現場被封鎖了,可是直到5月14日都沒有封鎖。是周玉輝在5月14日強烈要求之下才封鎖現場的。另據對面的鄰居介紹,就在周玉輝於5月18日查看完現場後至今仍有人進出周燕芬死亡現場,本來周燕芬房間裡已經被關閉的電燈現在每天都亮著。
周玉輝介紹,西湖公安分局法醫和技術科的人員在案發當天,僅拍了一張周燕芬在南昌市第三人民醫院推車上的屍體照片和一張案發現場吊帶的照片,卻未在案發現場提取任何其他物證作鑑定,也未對現場進行任何勘察、取證。
周玉輝講,對於他提出的屍檢要求,秦法醫說需要帶父母的身份證和戶口簿,還要交5000元錢,如果解剖結果是他殺,5000元退還,如果是自殺,費用自理。5月9日下午,周玉輝到秦法醫處辦理了有關解剖手續,結果,辦理手續的時候,僅要求周玉輝寫了一張不到20個字的申請,秦法醫原先說的需要身份證和戶口簿又不需要了,接著,周玉輝交了5000元錢,秦法醫只是用便箋寫了一張收條給周玉輝,而不是有關部門的正式現金收據或發票。
周玉輝還介紹,西湖刑偵八中隊在案發當天並沒有對報案者和第一時間在場人作任何筆錄,也沒有對案發現場進行勘察、調查。
從周燕芬的屍檢報告來看,定性為縊死。
目前,周玉輝正在申請國家公安部法醫鑑定中心專家來驗屍,可是西湖公安分局至今不願意開出委託函。記者瞭解到,周玉輝呆在南昌為開具這份委託函已經五天了。周玉輝還說道,南昌市公安局出具的第一份法醫鑑定書裡標明"所有檢材代保存三個月,逾期銷毀",現在已經過去了近兩個月了,這一步工作還要被擱多久呢?周玉輝說他不知道西湖公安分局為何不肯開具委託函?要是萬一"檢品"丟失怎麼辦?難道要讓這一案件永遠不明不白下去嗎?
6月28日,記者找到八中隊胡國平副中隊長要求瞭解情況,被胡副隊長斷然拒絕了。本報也希望公安部門能就有關問題給本報讀者一個答覆。
周燕芬案VS黃靜案周玉輝認為,周燕芬的命案和轟動全國的湖南黃靜案有些類似,都是沒有預兆的"自殺案",也是沒有留遺書就灑手人間。更為相像的要數兩案都是死亡現場疑點重重,兩案都是警方不認可是凶殺案。因女兒離奇死亡倍受打擊顯得有些木訥的周玉輝、在不到兩個月內瘦了數十斤的黃水仙告訴記者:他們只想知道女兒是怎麼死亡的,如果是自殺,為何疑點重重?如果是他殺,那誰是凶手?難道這樣一個要求會高嗎?
周燕芬生平
1983年6月8日出生,95-98年在永豐中學學習,在校期間,多次在《廣豐報》和《上饒日報》發表過文章,98-2001年在江西省稅務學校學習,學習期間,在校辯論賽中獲得"優秀辯手"的光榮稱號,同時在全校普通話比賽中獲得"一等獎"。2001年9月至今在中國人民大學新聞系學習(本科),今年4月,應聘到南昌市的上海厚生堂酒業有限公司工作。周燕芬平時性格開朗,好學上進,人際關係很好。
周玉輝看後西湖警方的案情通報後說道:塗通武完全有作案時間
(江西都市消費報七月四日報導 記者明經結 實習生李旭菁)昨日,本報刊登了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局長胡頻庚約見本報記者時通報周燕芬案的偵察情況,死者周燕芬的父親周玉輝看後認為西湖公安分局在認定塗通武沒有作案時間方面存在眾多疑點。
周玉輝認為塗通武有作案時間
周玉輝介紹,西湖公安分局經過調查後認為廣豐縣城四海網吧塗通武於5月6日14日下午14時41分上網,用時63分鐘,就認定塗通武沒有作案時間。同樣,在周燕芬死後的第二天也就是5月7日,塗通武朋友夏洪武證實塗通武在上饒市人民醫院住院,而就在那一天,四海網吧裡還在使用塗通武的上網卡,警方對此的「解釋」是從5月7日以後塗通武確實沒有到網吧上過網,為何會出現塗通武的上網卡在命名用呢?那是塗通武的一個朋友在使用,那個朋友叫「潘磊」。周玉輝介紹,那他就不明白了,既然5月7日以後是塗通武的朋友在使用他的那一張上卡網卡,哪怎麼說明5月6日在四海網吧使用塗通武上網卡的就是塗通武呢?再則,從警方提供的證據來看,可以證明塗通武5月6日在廣豐的人都是和塗通武有利害關係的人了,這樣的證據有用嗎?能證明塗通武5月6日在廣豐嗎?
塗通武身上有傷痕
據死者周燕芬的媽媽黃水仙介紹,她在周燕芬死後近一個月時在廣豐縣城菜場碰見了塗通武,這也是在案發後她第一次見到塗通武。當時黃水仙看到了塗通武手臂上有兩道刀痕,從傷痕情況來看很像在5月6日左右留下來的,並且在塗通武的脖子上也留下了傷痕,警方為什麼不對這個問題進行調查呢?
詢問筆錄沒有及時做
周玉輝介紹,5月7日,也就是周燕芬死亡的第二天,他到西湖刑偵八中隊找到胡國平瞭解情況,當時周玉輝說要求到現場查看並且查看警方對到達第一案發現場人的筆錄和現場的勘查現場。當時胡國平明確告訴他沒有詢問筆錄,也還沒有全面勘查現場。當時,周玉輝要求重新報案,但是拒絕了這一要求。周玉輝認為,警方在未全面瞭解情況之下僅僅聽一面之詞就認定周燕芬是自殺,這是不符合辦案要求的。周玉輝介紹,對第一個到達現場的人員做筆錄是在5月16日以後,這離案發已經10天了,完全有可能出現「串供」的可能。
過了8天歐庀殖?
接著,周玉輝要求看一下現場,胡國平說道:「現場現在已經封了,鎖匙不在我這裡。」周玉輝又問鎖匙在誰那裡,胡國平說讓周玉輝問一下技術科。但繞了一圈後,周玉輝還是沒有進入現場查看。直到5月18日下午才得以進入現場。胡國平所說的案發後就封鎖了現場,周玉輝說這完全是瞎說,5月14日,也就是案發後8天他們向西湖公安分局政委喻煒提出了疑問:「你們說5月7日就將現場封鎖了,為什麼到現在還沒有封?對方有鎖匙,可以隨時進入現場,破壞現場,而我們死者家者家屬直到現在還沒有看到過現場情況。」西湖公安分局刑偵大隊徐副大隊長聽後說道:「待會買一把鏈條鎖,把現場鎖上。」也就是那一天,現場才算「真正」被封鎖了。可這已經離案發8天了。
周燕芬的頭「長達」29厘米
周玉輝在看過西湖公安分局的案情通報後說道,說在周燕芬屍體上的索溝為132厘米,也就是在周燕芬身上脖子上的痕跡離周燕芬腳底是132厘米,警方測量到周燕芬的冰凍屍長是161厘米,這樣一算,周燕芬的頭不是嚴重變型成「大頭娃娃」了嗎?
律師認為疑點未排除前不能認定自殺
南昌市豫章法律事務所律師顧斌在詳細瞭解了周燕芬離奇在南昌死亡的情況後,他認為,周燕芬完全有被他殺的可能,現場疑點重重,直到現在還沒有解開就認定為自殺,這有些草率。對於周玉輝提出的第二次屍檢要求,南昌市公安機關應該在第一時間內滿足家屬的要求,而不能在「等到」幾個月或幾年以後再來,這無疑會給準確盡快破案帶來巨大的困難。
警方答覆記者提問均為「不知道」
7月5日,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胡頻庚在約見記者時,記者對西湖刑偵大隊徐副隊長提出了幾個問題,比如什麼時候勘查現場的?什麼時候封鎖現場的?什麼時候對到達第一案發現場的?等等問題,徐副隊長都是用「不知道」或「不能回答」予以答覆,並要求如果要得到這些問題的答覆記者應該去找檢察院,西湖刑偵不能提供。徐副隊長還說,法律上沒有規定怎麼叫封鎖現場,只要把鑰匙收到了就算數。記者又問徐隊長,什麼時候收齊鑰匙的?徐副隊長說當時就把鑰匙收齊了。周玉輝介紹,在5月7日也就是周燕芬死後的第二天警方還找不到鑰匙,這怎麼解釋?直到5月14日警方仍然找不到鑰匙,而是在5月16日西湖刑偵八中隊到廣豐作詢問筆錄後也就是5月18日才找到鑰匙讓他們進入現場。這又怎麼解釋?
對於現場找不到周燕芬的的手機,徐副隊長也覺得奇怪,他說他也解釋不了這個問題。同時,徐副隊長也承認現場仍然「有些」疑點解釋不了,但他又說這不影響警方認定周燕芬為自殺。
警方解釋與塗父解釋不一樣
對於塗通武是什麼時候離開南昌市三醫院的,西湖警方說法和塗父的解釋也是「天差地別」。塗父說他是在8點多鐘到達南昌市迎賓大道後得知周燕芬死亡的情況下就要求塗通武一行離開南昌,而警方則說大概是在10多鐘以後。因為他們是在5月6日晚上九點半左右接到報案的,當時還看到了塗通武,周玉輝的電話就是塗通武告訴的。帶路到周燕芬住處就是夏洪武帶的,從現場回來後才給周玉輝打的電話。對此,周玉輝說他也想不明白,塗通武一直不給他打電話,就連警方也要在知道電話後一個多小時才給他打電話,這是什麼原因?周玉輝說據他掌握的情況,5月6日就沒有對現場進行必要的勘查,周玉輝說在5月7日看到周燕芬屍體時,發現喉部破了一大塊,當時法醫解釋說是繩結在上吊時造成的,但有5月9日看到拍到現場的照片上卻是寬寬的床單,而不是繩子,如果及時勘查了現場會連繩子床單都分不清嗎?周玉輝說,在5月6日晚對案件尚未明確的情況下就在電話中對他說周燕芬自殺了,這是不是太武斷了。
江西都市消費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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