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白振俠的鄰居1日晚間表示,白振俠被警方制服之前已割傷自己的頸部,送醫後縫了10餘針。
住在法拉盛以腳底按摩維生的白振俠,昨日11時許,穿著繡上了「冤」字的白色中山裝,戴著白色棒球帽,到位在曼哈坦42街的聯合國前人行道上,發送一份聲明稿。
文中指出,他在北京西城區的住宅被強制拆除,他因抗拒而被羈押10天,並被迫簽署「永不得回到西城區」的同意書。他因此來到美國,「 2 年來通過中國大陸駐美使領館,多次向政府轉遞陳情書,並從9月29日開始連續絕食12 天」,但「仍然沒有得到中國政府的關注。」因此他要以自殺的方式來「喚起這個世界上所有擁有愛心、憐憫和同情之心的人們的關注。」
12時10分左右,白振俠站在1大道交43街的聯合國鐵門前大聲地說:「中國人除了忍讓和反抗,還有沒有別的生活方式?」接著脫下外套,從包包裡掏出長約半尺的利刃,抵住自己的右頸。
身穿防彈衣,頭戴鋼盔面罩的特勤小組據報趕到,將白振俠團團圍住;警方驅趕街上遊客,封鎖1大道42街至47街路段。雙方僵持到12時42分,突然兩聲槍響,警方先從近距離以橡膠子彈擊中他的頭部,再以非致命電擊手槍(Taser)將他制服。
中國大陸駐紐約總領事館副總領事崔愛民聞訊後表示,白振俠不該走極端,總領館已再三和他聯繫溝通,國內有關部門已就他的個案做出合法合理,比較公平的處置;國內經濟快速發展,住房需要很大,儘管每個人有不同需求,但必須符合法令法規。
據白振俠今年稍早的陳情書,他出國前獨自住在德外小區江南二條的胡同小巷,有一名13歲女兒由離婚妻子照顧。他在兩屋一院的自宅開設「雙羽摩托車外型設計室」,做了10多年修理摩托車個體戶。
2001年9月,包括區政府資金在內的「德勝投資公司」要進行改建,向他提出兩種方案,一是領現金七萬,不得回遷;二是移居豐臺區一套房。白振俠都未接受。
拆遷公司申請了行政裁決,白振俠不服,區政府便依法發出行政命令限期搬遷。他當時四處奔走,向新聞界投訴未果,在自宅堅守25天,以泡麵和礦泉水充飢。為防警方進入,他穿著一件充滿鋼釘的「鐵甲衣」,院子裡掛滿硫酸瓶;每天只藉吃安眠藥睡二到三小時,最後還是接受了拆遷辦提出的25萬補償金。
他表示擔心在國內上訪,會被相關人員用「各種方法收拾」,隨後在「 2002年12月花重金逃到美國」。他希望當局追究責任,撤銷對他的拘留決定並道歉,治療他的疾病、安置他的生活,並保證他回國後不受迫害。
世界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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