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和平律師是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法學碩士,現為北京市高博隆華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兼任聯合國歐洲金融投資局(EFIB)法律顧問、聯合國工發組織項目協調代表。是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楊子立、靳海科、張宏海、徐偉四人的「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楊子立的辯護人。
記者:李律師,您好,我是大紀元記者辛菲。不知您是否可以就高智晟律師、郭國汀律師為法輪功辯護的事情,談談想法。
李和平律師:可以。我認為法輪功也是一種信仰,法輪功學員應該有信仰的自由。高智晟、郭國汀律師為他們辯護,也是行使律師的一種基本權力。
記者:在國內,現在法輪功的問題還是很敏感,您覺得他們的行為是不是很勇敢?
李和平律師:當然了。我認為他們是很有勇氣的。
記者:您覺得國內律師界對這個問題怎麼看呢?
李和平律師:我不是很清楚別人的想法,因為高智晟、郭國汀律師的上書和辯護在國內是看不到的。
記者:您以前為楊子立先生做過辯護律師,是嗎?
李和平律師:是的。楊子立現在還在監獄服刑,他太太每個月去看他。他這是一個很大的冤案,現在只能希望時局好轉之後得到一個比較好的結論吧。我相信將來會有一個公正的。
記者:您覺得在中國的律師,替良心犯辯護,是不是很艱難,需要很大的道德勇氣?
李和平律師:是的。我深有感觸,是需要勇氣的,而且光有勇氣還不行,還需要很強的正義感。
記者:您為什麼敢於站出來為良心犯辯護呢?
李和平律師:我覺得我維護的是法律的尊嚴,我被賦予這樣的權利,我有責任這樣做。
記者:很多人都說,中國是沒有法制的,整個司法也是在中共的掌控之下的。
李和平律師:法律賦予我們這樣的權利,我們就應該去爭取這個權利,要運用這個權利,法律並沒有限制律師為良心犯辯護。不過有些人對這一個領域還存在一些誤解,覺得比較神秘,所以介入的人比較少吧。
既然法律規定:沒有經過法律判決的人,都是無罪的。原文是「沒經法律判決,任何人都不能被定為罪犯。」法院判決之前,我們認為是無辜的、清白的,我們可以為他們辯護。
記者:據說法輪功學員基本上都是沒有經過正式的法律程序,而直接被送去勞教所、監獄的。
李和平律師:是的,這裡面有很多法外行為。確實侵犯了他們的權利,這也是違犯法律的。
記者:高智晟、郭國汀律師現在也受到很大的壓力,您對他們的處境有什麼想法呢?
李和平律師:我覺得既然法律賦予了律師權利,律師就應該去行使這樣的權利。限制某一個律師的職業,我覺得這不是一個文明社會的作法,我認為是極不妥當的。
記者:維護正義的人都要受到不公的待遇。我最近採訪一位海外的律師,他提到希望和國內的律師合作、互動,並且提供網址和聯繫方式,願意給予幫助,他們也從現在的一些情況看到了中國律師界的希望。前兩天,山東大學孫文廣教授也為法輪功上書人大、政協。他也提到,法輪功這個問題以前很敏感,現在從各方麵條件來看,風險相對比較小了。
李和平律師:我覺得作為中國公民,每個人都在行使自己的權利,只要有依據、不違法,我覺得他們都可以做。
記者:據說剛鎮壓法輪功的時候,政府不讓律師為法輪功學員做辯護,是吧?
李和平律師:我本人沒有接到這樣的通知。國內對於一些敏感事件,會採取一些行政手段,不許律師參與提供法律幫助,有這樣的先例。
記者:您覺得中國的律師是不是很艱難,活動的空間很小?
李和平律師:是的。做中國的律師非常艱難、非常艱難。
記者:據說郭國汀律師以前不是人權律師,後來因為接受鄭恩寵律師的案子後,開始做人權案子。像國內一些正義的律師,您覺得是不是律師界的希望呢?
李和平律師:他們做得很好!我覺得他們都在行使律師的權利,都是先行者。律師是民主社會中一支重要的力量,他們是維護法律的,也是維護人權的。
我覺得他們代表的是律師中的先行者,大家肯定都會朝著這個方向走的。這也是法律賦予我們的權利,法律也規定:是保護人權的。律師是以保護人權和當事人權利為天職的。
記者:其實國內這樣的律師也不少了,像您、張思之律師、莫少平律師等等,都是在用自己的正義良知來為真正受冤屈的人申冤,包括良心犯、法輪功學員等等。
李和平律師:其實有很多律師都願意為犯罪嫌疑人提供辯護,但有一些人可能沒有機會去辯護。其實律師並不是很恐懼,因為我們是在依法行使自己的權利,並沒有違法。有很多律師因為封鎖的原因還沒有表現出來,因為沒有機會。
因為他們還不知道這個領域,還沒有人去委託他們。如果有人委託他們,他們也會勇敢地站出來,因為這是他們的權利嘛。但是在中國,律師行使自己的權利的時候,會付出慘重的代價,比如:高智晟律師、郭國汀律師、鄭恩寵律師,有很多律師都付出了慘重的代價。
我一直認為,這是法律賦予的權利,那行使自己合法的權利,何錯之有?!何罪之有?!
記者:聽您這樣一講,我覺得中國律師界更有希望了,這也是中國的希望,因為律師界對於維護一個社會的正義良知、基本人權是很重要的。
李和平律師:是的。目前來說,還不是說律師界敢與不敢的問題,而是一個機會的問題,對很大一部分人都是這樣一個問題。當然不排除一小不部分人可能從來就不做這種刑事案件,有一些人對這個領域確實不擅長,這個領域接觸得少,他就不做了。像郭國汀律師以前不是做人權案件的,如果沒有鄭恩寵律師這件事,他也許還沒有開始人權案件,有很多情況下,是機緣巧合。
因為我覺得每個律師內心都應該是有正義感的,法律要求我們有法律良知嘛,也要求我們堅持正義、講實話,就是這樣要求我們的。我們現在就在講實話、堅持正義、履行了自己的職責,如果因此而獲罪,那就不是我們自己的錯,而是這個社會有問題。
記者:其實在中國,無論是律師界,還是其它的領域,都存在這樣的問題。沒有民主和法制,人們的活動空間很小,所有的事情都在中共的掌控之下,真正堅持正義、講真話的人,做事很艱難、阻力很大。所以需要大家共同的努力、聯合行動,包括和國際社會合作、互動,可能會減輕國內人士的壓力。比如:很多事情現在都在運用海外正義媒體傳播,國內被中共操控的媒體不可能做到的。
李和平律師:是的。我們都在履行職責,我們是在做一個真正的律師,在目前情況是有一定的風險,但隨著社會的進步,和國際社會的接軌,文明程度的提高,中國也會向民主法制更快地進步,那時候,每一個人可能都能夠去做自己應該做的事情,為社會的進步發揮更大的力量和作用。
記者:您覺得高智晟、郭國汀律師的義行在中國律師界引起的反響大嗎?
李和平律師:總的來說,大家都是很敬重他們。在我的辦公室裡,一直掛著張思之律師的像片,我和他的一張合影。他現在快80歲了,我們剛開始做這件事的時候,就聽說過張思之律師,對他很敬佩。後來認識他,成為朋友了,當我們一起為良心犯辯護的時候,我感到非常高興。像張思之律師他們這樣敢於說真話、敢於履行自己職責的人,我是非常敬重他們的。
記者:是的。正義的東西都在傳播,大家也都在互相學習、互相鼓舞。您和高智晟、郭國汀律師有來往嗎?
李和平律師:高律師以前在代理廣州市的一個拆遷案件時,廣東省就想把他抓起來,後來沒有抓。後來在西安代理一個罷工案件,被公安局留職了一段,在他那兒,一直都是險像環生。郭律師,我在北京和他見過面,談過話。我對他們都很敬重。是良心驅使他們這樣去做的,法律驅使他們這樣去做的。
記者:您覺得您自己將來有沒有可能為法輪功學員做辯護?
李和平律師:如果有這樣的機會的話,我也會為他們辯護的,這是法律賦予我的權利。
記者:您是指,如果有法輪功學員找您,您會為他們辯護,是嗎?
李和平律師:是的。我會在我力所能及的範圍,給予他們幫助。
記者:您今天說的話其實就是對高智晟、郭國汀律師還有其他正義之士的聲援、支持和鼓勵。
李和平律師:謝謝。盡我的綿薄之力吧。
記者:非常感謝您接受大紀元的採訪。
李和平律師:不用客氣。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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