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國汀律師是中國律師界的嬌傲,是中國人良心的希望。為此法輪功人權將郭律師一案同時向三個聯合國人權監察系統投訴, 他們分別是:人權悍衛者監察專員 (Special Rapporteur on Human Rights Defender), 言論自由人權監察專員 (Special Rapporteur on Freedom Expression) 與維護法官與律師獨立行使司法權力的人權監察專員 (Special Rapporteur on Independent Judges and Lawyers)。 投訴不但詳細介紹了郭律師是怎樣被中共威脅與騷擾,並被沒收律師證;而且介紹了郭律師如何為被中國政府折磨的奄奄一息得法輪功學員瞿延來爭取人身自由,和他為瞿延來申訴的具體內容。法輪功人權同時還附上了國際媒體對於郭律師一案的相關報導。
聯合國人權監察專員對此類案件非常關心,在每年的聯合國人權委員會期間,都一再向各國政府強調確保人權悍衛者的人身安全,因為他們是提高各國人權現狀的保障。
去年在聯合國秘書長的「加強法報告」 (Strengthening of the Rule of Law
Report of the Secretary-General) 中特別提到了中國,報告中指出:
「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OHCHR)在他與各國的技術合作項目中提倡法治, 認可在法治和尊重人權之間的聯繫。提供在廣泛區域協助合作的項目, 包括:支持人權條約的報告; 在全國性計畫的發展和實施; 創立和加強全國機構用於協助憲法和立法改革, 管理競選和國家議會; 並且為警察、武力、監獄人員和法律專家提供訓練。
OHCHR 在人權和法規問題上向聯合國的和平操作提出忠告, 並就人權組成部分的範圍, 結構和作用提出具體提案, 以保證在相應的實施中,人權法律得到促進和保護。」
報告中還介紹了OHCHR與中國政府關於加強法治的具體合作:
「OHCHR在中國的項目源起於OHCHR 和中國政府在2000 年11月簽署的協議備忘錄。協議備忘錄 表明OHCHR合作項目的主要宗旨是在中國支持國際人權條約的批准和實施。協議備忘錄特別涵蓋以下區域: 主持正義、人權教育、 和覆蓋法律和立法改革的"法律發展"。OHCHR 於2003 年3月在北京舉辦了對較小罪行選擇監禁以外的處罰的研討會; 並訪問了北京和鄭州的人權和警察代表團; 2003 年11月至12月在倫敦Centrex 國際警察訓練設施,為一些中國警察教練員和政策制訂者開設的為期3 個星期的課程, 著重於人權和刑事調查; 在2003 年9月至10月組織16 位監獄管理員、教練員, 和立法者在OHCHR 總部進行關於人權和監獄管理的圓桌討論, 隨後參觀瑞士監獄機關。同時還編撰了對條約內容和總綱的評論, 並在進行人權研究的學術機構中散發, 為中國批准國際民權和政治權利盟約做準備。」
通過郭律師遭遇讓我們看到了中共在國際上的一貫欺騙伎倆,不但沒有遵照聯合國的人權備忘錄,反到是違反多項國際公認的人權基本法。
法輪功人權將繼續關注郭律師一案,如中共對郭律師繼續進行迫害或有任何人身傷害,法輪功人權將會把郭律師案情提交給本月在日內瓦即將召開的第六十一界聯合國人權大會和各國代表。
法輪功人權希望能為更多的像郭律師一樣的中國人辯護,如有需要者請與我們聯繫:[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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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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