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打工 三根手指被勒斷
小歡家住農安縣合隆鎮,1989年6月22日出生,因為家境困難,初中尚未畢業就輟學打工。小歡從鄰居修某處得知,鄰村有個谷家嶺子磚廠,小歡要去每月可得500元工資。小歡沒有告訴家人,4月6日來到磚廠。
起初小歡做磚頭晾晒工作,幾天後,沒有駕駛執照的他開始駕駛廠裡的三輪車運送磚頭。4月14日9時許,他開著三輪車準備熄火時,左手卻伸到了轉動的皮帶內,只覺手麻了一下,血便流了出來。廠長張某帶他到了開安鎮劉家村的鎮衛生院骨科分院,他的左手食指、中指和無名指的頭一節已經折斷,醫生將其傷口剪斷,併進行了縫合。次日,小歡被家人送到長春治療,據其主治大夫介紹,小歡左手三個手指末節離斷傷,手指缺損,無法恢復,會留下殘疾。
廠長問「勞動合同是什麼」
記者來到谷家嶺子磚廠,廠長張某表示,廠裡有七八十名工人,自己不知道小歡多大,也不知道小歡什麼時候來的,只知道小歡是修某找來的,在修某手下開車,廠裡已把運輸承包給了修某。記者詢問工人是否簽了勞動合同,張某疑惑地問:「簽沒簽合同?不知道。合同是什麼?」
修某表示,小歡剛開始做晾晒,後來在自己這裡開車。為什麼沒有駕駛執照的小歡會開車呢?修某表示,開始他不同意小歡開車,但車放在那,小歡也就開上了。那麼是否有人阻止過小歡開車?張某表示自己不知道,修某沒有回答。
張某和修某同意支付2500元醫藥費
此前,小歡的父親來到磚廠希望解決醫藥費問題,但沒有結果,他借了一圈,只籌到270元錢。
張某表示,小歡受傷時,自己已給了500元,何況小歡是修某帶來的,自己不應獨自負擔全部醫藥費。後來,修某同意支付1000元,張某同意支付1500元。
(新文化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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