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根據楊銀波的維權通訊(敢言雜誌)、信報等傳媒提供的民工維權訊息作實例描述一下民間維權現狀之一角。
民間維權已經進入「非法組織,合法存在」階段。民工的工會性質組織一直受到官方阻撓、壓制和取締。民工並不組織「工會」,而是用沒有政治社團色彩的「老鄉會」、「聯誼會」、「戰友會」等名目組織起來。但作用主要作用則是 「工會性」的。它一開始就自我隔離了官辦黃色工會,並實際上取而代之,起到真正維護民工權利的作用。也因此,它被稱為「另類維權」,即是沒有合法地位的意思。只是新生的比取締的多且快,官方取締力度趨向軟化,民間則越來越強。於是就出現了民工維權的「非法組織,合法存在」現狀。東南沿海地區的省市這類組織很普遍,且發展急凁。
這些工會為民工維權做了大量且重要的工作。有些民工工會強大? 牡胤劍窆揮迷儐襁^往那樣採取例如罷工抗議等群體行動。因為在一兩個代表後面跟著的是成百上千的「老鄉」、「戰友」,這些維權組織只要派一兩個代表交涉,資方就不敢等閑視之,所以工會出面,拖欠工薪、受傷賠償等問題多能較妥善合理解決。一位在一間樹脂廠工作的民工因機器暴炸死亡,廠方以這位民工只開工五天不是正式員工為藉口只付一點象徵性喪葬費,投訴無門的死者家屬找到了一個擁有三萬五千多外來工的維權組織秘書長出馬,成功地迫資方付出八萬多元賠償費。
不組織「工會」是民工策略高明之處;「擁護黨的領導」和「依法辦事」是他們求存之道。胡錦滔為了收買人心提出以人為本、新三民主義、營建和諧社會等口號,「工人級階國家」裝模作樣的保護工人利益的法律給民工提供了可資利用的「道理」和法律的資源。楊銀波說:「曾飛洋、楊克明、李鳳國、徐先國、楊柳、周立太等,已經走上了與廖曉峰同樣的道路」。所謂「道路」就是指這些律師走支持民間維權的道路;可以預見,走這條路的人會越來越多。更重要的是近年來民間權利意識高漲,民意在社會生活中越來越起作用,起了一些保護這類維權組織的作用。現今大陸? 紊鐣隕鐖F雖是禁區,但聯誼趣味性組織則漫山遍野遍地開花,於是藏身於這些組? 椫械臒o工會之名有工會之實維權組織,取得了「非法組織,合法存在」的空間。除了這些客觀有利因素外,還有主觀條件。近年的民工已經不同於八十年代老民工,他們? 瀉芏啾容^年青,文化程度比較高,現代文明和權利意識都比較高,比較重視保護自己權利。民工的維權組織是他們的功績。這一現象證明享廷頓的理論正確。他在述社會穩定時指出民主轉型往往出現在經濟發展上升、人民生活改善和安定、教育程度提高的時期。其理由也很簡單,上述情況給人們提供了一個思考問題的機會,一思考就發現社會一向對他們不公平,同時社會發展提供了改善不公處境的誘因,加上權利意識等新思想的激勵,思變思潮遂起。這就是民主運動多在這個時期興起的理由。一個社會的非官方組織存在本身就是一種民主因素,像「老鄉會」、「聯誼會」、「戰友會」這種為民工維權的組織是基於權利與公義而組建的,其民主因素更為明顯;可見這些民工組織是? @個時期民主運動興起的一個組成部分。
這類民間維權組織前途是不確定的。現在擺在眼前的是三道路。
其一,最終被取締。因為畢竟是「非法組織」,被取締的命運始終存在。事實上取締從未停止過,之所以還沒有被取締,是因為取締不了這麼多,二是在既成事實情況下,要取締得付出太大的成本或代價。一旦維權侵犯了既得權利(力)者,或者他們認為不能容忍,或者政治氣候向左轉時就會絕不手軟地取締不誤。特別是維權組織實際上處於與官方工會的權力與利益對立地位,一旦有損其權與利,官壓民是必然的事。
其二,民工維權組織被統入官方工會。官方御用全國工會已經向國務院提出六項措施的建議,其中一條是各級人大、政協、企業職工代表大會和工會都要有民工的代表,有些城市已經給民工配備人大政協名額。這實際上是「收歸國有」的統戰收買。維權組織領導者會不會被收買統掉,現在當然言之過早。不過,可以斷定的是一旦被收買,他們就會失去了原有的民眾,也就失去了被統的價值。其作用只是官方加個閑官位而已。在民間方面,大不了是多了一個挫折,再由新人代舊人而已。
其三,從長期觀點看,演變成為非官方工會的可能性最大。這一判斷由如下兩個因素作出,一是民間維權組織是因追求社會公義與維護應有權利而生,這追求是永恆的,因之維權組織不會消失。又因為維權組織有民眾支持和能凝聚民眾? α浚贓@組織有存在必要,就不會消失。二是可以肯定不論世界或中國大陸自由民? 靼l展方向是肯定的,是沒有人能改變的,民主發展與工會正式化合法化是相輔相成的事。這個可能還有另一方面,倘若官方鎮壓民間工會不成事,官方工會為了與民間工會爭奪群眾,唯一可行之道是向民間工會看濟,淡化官方色彩,做真實的維權工作。香港提供了類似的樣板。香港就存在一個頗為強勢的共產黨養活的工聯會。
2005-6-3
曾飛洋、楊克明、李鳳國、徐先國、楊柳、周立太等,已經走上? 伺c廖曉峰同樣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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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載《議報》第201期 http://www.chinaeweekly.com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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