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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沒道理 給朋友寫封信就要判刑蹲監獄

 2005-06-20 02:37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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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大學藝術系青年教師葉密因向友人郵寄自己在法輪大法中修煉的真實體會和揭露中共媒體的謊言,被廈門市法院起訴。原定6月3日開庭,但突然改變時間,於6 月9日上午非法開庭。下面,我們就看一下這個所謂的「開庭審判」的表演。

葉密是廈門大學藝術系青年教師,學校學生每次對教師評分,葉密都名列前茅。學生們說:葉老師不僅教給我們藝術,給予我們藝術上的啟迪,還教育我們做一個道德高尚的人。

葉密給友人郵寄信件被截獲,並被以此為由,對葉密進行起訴,將原定在6月3號上午9點開庭突然改為6月9日上午開庭。有人揚言:這次要重判。

公訴人宣讀起訴書,聲稱葉密利用×教破壞法律實施,情節嚴重,應判有期徒刑 3-7年。

「公訴人」拿著從葉密家抄走的十幾本大法書籍問葉密:這些是你的嗎?
葉密:是我的。
「公訴人」:幹什麼用的? 葉密:我自己學,自己看的。
「公訴人」拿著從葉密家抄走的三十幾盤光碟問葉密:這些是你的嗎?
葉密:是。都是空的,什麼都沒有。
「公訴人」指著從葉密家抄走的電腦問葉密:這些是你的嗎?
葉密:是我的。
「公訴人」:幹什麼用的?
葉密:主要用於教學。

以上都不能做為證據,那所謂的「情節嚴重」是指「被截獲」的62封信。」其中一封是葉密寫給友人的親筆信。她用自己的親身實踐和所見所聞告訴友人,大法能使人身體健康,道德高尚。並告訴友人,自己和身邊的同修只想按照「真、善、忍」做一個好人,並沒有反對誰,卻遭到殘酷迫害。

葉密在法庭上表示這封信是自己寫的,同時提出抗議:公民通信自由,受憲法保護,劫持公民通信,並以此對她進行抓捕,長期關押,是違反憲法,破壞人權的罪惡行為。

「公訴人」指控這封信是宣傳法輪功的宣傳資料。
律師抗辯:這封信不是一份宣傳資料,只是一封私人通信,況且信未寄達收信人,沒有起到宣傳的作用。

「公訴人」指控葉密的另一大「罪狀」是:「61封裝有大法資料的信,大法資料共100多份。」葉密從未見到它們所說的那61封信,當然不能承認。

「公訴人」說:通過筆跡鑑定信封是葉密所寫,葉密不承認也能成立,做為判刑的證據。

律師要求「公訴人」出示那61封信,遭到法庭拒絕。

律師再次希望「公訴人」能出示有說服力的證據:1、出示61封信。2、如何證明這61封信中裝的是那100多份宣傳資料?再次遭到法庭拒絕。

葉密本人又要求:「不能出示61封信的原件,那麼出示61封信的照片或複印件讓我看看也好。」又遭到法庭拒絕。

葉密在陳述中還說:在2004年12月27日夜晚,在廈門610、公安局實施的非法大搜捕中,她被非法勞教半年多。被非法關押的半年多,致使她無法照顧和教育兒子,(葉密的丈夫在國外,葉密被捕後,她的丈夫不得不放下所有的社會工作,回到廈門照顧孩子)她思念父母、丈夫、孩子,思念學生和朋友們。從勞教所回來後,610又始終卑鄙的派人跟蹤。葉密要求立即停止這非法、非人道的迫害。

旁聽的人都對她表示深深的同情和欽佩。「她用最平和的語氣表明瞭最鮮明的立場和最堅決的態度。」;「她是個特別好,特別善良的人,就因為煉法輪功,給朋友寫了這麼一封信,就要判刑、蹲監獄,太沒道理,太狠毒了!」……

葉密和律師要求出示61封信,被再三拒絕後,「法官」宣布休庭,可旁聽的人等了一個多小時,又接到通知,這次開庭結束了。


(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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