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怡美:
起訴並與黃聖依解約
昨天下午,除了真怡美負責人外,兩位代理此案件的律師也一同出席,並在現場講述了真怡美與黃聖依之間是如何由合作變成破裂的過程。據該負責人透露,他們與黃聖依所屬的星輝公司在今年年初簽訂合約,不過只是以黃聖依個人名義簽署了此合約,而星輝公司只是作為丙方。這也是為什麼此次真怡美把被告限定於黃聖依個人的原因。
代理律師出示當時的簽約合同
該負責人透露,他們合同中規定,在一年內黃聖依必須在雙方協調下參與不低於一次的平面拍攝活動,及參與不低於兩次的外事宣傳推廣活動,且必須按時參與活動。而早在今年2月份,黃聖依確實履行了合同,拍攝了平面廣告。不過在真怡美今年 7月18日舉行的秋冬產品發布會上,黃聖依卻沒有前來。那麼,真怡美是否提前通知了黃聖依此次活動呢?該負責人告訴記者,「我們是完全按照合同規定,在活動10天前就通知了她,包括她本人及星輝公司都表示當天一定能來參加活動,可是在當天,不管是星輝公司還是黃聖依都沒有出現。」
黃聖依不再是乖乖女
今年8月1日海淀區人民法院接受了真怡美的訴訟,並於8月10日正式立案。真怡美表示,他們首先要解除與黃聖依的合作關係,其次會在經濟上尋求補償,不過具體的數字在昨天的發布會上並沒有透露。
黃聖依:
他們抓不到我任何把柄
對於此事,昨天記者終於撥通了正陷於與星輝公司合同糾紛中的黃聖依。剛剛從《金色年華》劇組收工的黃聖依對於這樣的事情感到很無奈,但同時也很氣憤,「這事情太可笑了,完全是他們趁火打劫,藉機炒作自己。」
對於真怡美這邊的說法,黃聖依也一一回應,「我們之前一直合作很好,從來沒有違反過任何的合同,包括TVC、平面等廣告我都拍攝了,而且電視廣告都已經播放一年了。不過這次的事情完全是由於他們協調不當,臨時通知我的。」黃聖依也否定了真怡美提前10天預約的說法,「當時我正在忙著拍戲,他們臨時通知我,弄得我措手不及,反倒說我違約,簡直是無稽之談。我相信他們絕對抓不到我任何違約的把柄,明明是合同上規定參加任何宣傳活動,要雙方協調,並達成一致才行。」直爽的黃聖依也是有一說一,「我感覺自己總是被利用,可能這就是做藝人必須要承受的一些東西吧,但不管怎樣,自己既然做了這項工作就必須要面對,不管自己是否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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