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捕前是遼陽市弓長嶺區公安分局團山派出所民警,而當庭質問他的不是別人,正是他和被他殺死的姘婦生育的女兒。
昨日,這起轟動一時的「警察害姘婦」案在遼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法庭沒有當庭宣判。
與她姘居還有了孩子
據遼陽公訴機關的指控,犯罪嫌疑人55歲的李寶臣,被捕前是遼陽市弓長嶺區公安分局團山派出所民警,已婚。
1987年,30多歲的邱麗華與李寶臣過起姘居生活。4年後,兩人有了女兒,以後的十幾年中,邱麗華帶著女兒生活,李寶臣每月給母女兩人生活費及其他方面幫助。
女兒慢慢長大後,李寶臣通過關係,將邱麗華母女送到遼陽市,並幫助其在市裡買了房子,供養孩子上學。
殺了她只因生活費
公訴機關公布的警方勘察記錄顯示:2005年7月4日10時30分許,被告人李寶臣來到姘婦邱麗華家,李、邱二人因生活費問題發生激烈爭吵。
李寶臣將邱麗華推倒在床上,右手拿起枕頭摀住邱的口鼻,左手掐住邱的脖子,致邱死亡。
案發後,李寶臣清理了作案現場,將被害人的手機拿走,並將家裡的電話線拔斷,然後到醫院看望了待產的兒媳婦,隨後打車到小屯附近河邊服藥自殺未遂。
醒來後,李寶臣到其姐姐家,由其大兒子代其向公安機關投案。與此同時,被害人女兒回家後發現母親被害,急忙找人報警。
2005年7月6日,李寶臣被遼陽白塔公安分局刑事拘留,7月20日,經白塔區人民檢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她不再像以前那樣溫順」
昨日9時30分許,法庭開庭,可容納300多人的法庭座無虛席,甚至過道處也站滿了人。遼陽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也參加了旁聽。
被害人家屬情緒十分激動,李寶臣被押上法庭後,家屬「嚴懲殺人凶手」的喊聲不斷。
被害人14歲的女兒逕直衝到父親李寶臣身邊,哭著質問:「為什麼殺死我媽媽……」
庭上,李寶臣說話時聲音有點哽咽。在回答公訴機關「為什麼要殺人」的問題時,李說:「我和她的關係還不至於要故意殺她……她不再像以前那樣溫順,又要存摺,又讓我吃藥,後來還拿起刀大喊大叫,我為了不讓她喊叫,就用枕頭摀住了她,等她不再喊叫了,我也傻了。」
李寶臣對自己將電話線掐斷一事辯解稱:「怕孩子回來報警,我是想跑得遠一點自殺。」
被害人家屬索賠一元錢
在附帶民事賠償部分,邱麗華女兒的代理人表示,請求被告賠償原告一元錢精神損失費--原告的母親是其生活學習的惟一支柱,母親的離去,摧毀了孩子對生活的信心,精神受到極大打擊,索求再多的物質賠償也無濟於事,被告雖然是孩子的父親,但孩子並沒得到父親的關愛。
在法庭最後陳述階段,被告李寶臣表示認罪,並當庭給被害人家屬鞠了一躬。
昨日,法庭沒有當庭宣判。
(華商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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