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西安義農村,青年男女以簽訂協議方式迅速確定戀愛、婚約關係,並在男方交納數萬元「婚約保證金」後一同外出務工、非婚同居。但是,「閃婚」過後,一系列社會問題隨之而來,而其中由「婚約保證金」引發的糾紛案頻發現象更發人深思。
江西安義縣人口不到25萬,其中近7萬人長年在外務工,當中不少未婚青年只能利用農忙或春節回家的短暫時間,通過親戚朋友介紹等方式尋找戀愛對象。
由於男女雙方沒有更多的時間進行接觸和瞭解,對分隔兩地感情能否穩固長久均有疑慮。為防止感情生變,一般的情況是男方要求女方與其一同到外地務工生活,女方則要求男方交納一定數額的「婚約保證金」。
雙方約定,如果男方變心解除婚約,保證金歸女方作為補償;如果女方無故解除婚約則應將保證金退還男方;如果雙方結婚,保證金就轉作男方家庭給這對新人生活的支持。男方交付「婚約保證金」後,男女雙方便可正式同居生活。
「上午交錢,晚上同居」的現像在安義縣農村已比較普遍,當地部分城鎮青年男女也開始效仿。
2004年2月,安義某中學女教師楊某經人介紹,與安義縣某機關幹部熊某確立戀愛關係,在雙方相識不到十天後,熊某按照「鄉俗」交付了3萬元「婚約保證金」,當天雙方開始同居。同居50天後,雙方產生矛盾分手並因「婚約保證金」糾紛訴諸法院。
(北京娛樂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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