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學及工程新聞(C&EN)報導,在中國,農民抗議越來越多。香港浸會大學(Hong Kong Baptist University)政經教授李連江(Li Lianjiang)是中國農民抗爭問題的權威。 他說,幾年前, 農民主要對苛捐雜稅不滿,現在,農民面對的是強佔土地和嚴重的環境污染。據中國官方統計,2004年發生的農民抗議是74,000起,而在1993年,按官方常用詞說,這種「公開事件」是10,000起。
目前,如果中國的公司願意,它們仍然可以製造污染。美國外交關係委員會亞洲項目主任、中國環保問題專家伊科瑙米(Elizabeth C. Economy)在《河流發黑:環境對中國前途的挑戰》一書中寫到,中國的環境法模棱兩可,各地官員可以自行解釋,公民起訴污染源因此很難立案。
同時,中共國家環保局(SEPA)作為環境保護的最高機構,既沒有實權,它的影響力在可見的將來也不會加強。 11,000家各省、 市、鎮、村的環保機構名義上歸國家環保局管,實際上可以為了當地政府的利益鑽法律的空子。
非政府組織「淮河衛士」的發起人霍戴山(Huo Daishan)說,淮河水系統污染造成的疾病比水俁病(Minamata)還嚴重,當然,水治理有些成效。今年初,當局被迫承認, 國家治理淮河的10年規劃完全失敗, 主要原因是地方政府不配合。他說,可這是國家最高決策部門國務院的決定,鬧成這樣太讓人難堪了,25億清污撥款就這麼打了水漂。現在,那裡的污染更嚴重。
中國的環保先驅之一唐錫陽(Tang Xiyang)說,其它環境污染也許正在發生,「但是,媒體不會報告它們,如果人們不知道, 又怎麼這些解決問題」。他說,中國的環境問題是公眾普遍缺乏環境意識的結果。「在西方, 你相信我們屬於大自然, 但是,在中國,人們相信環境屬於他們」。
香港浸會大學李教授說,在中國的決策者的心目中,經濟增長比環境保護重要,這是全國各級政府官員普遍不重視環境保護的原因。
另外,「中國人也許有參與(環保)的熱忱, 但是苦於沒有渠道」,而且,或許由於腐敗,地方官員沒有充分的向國家政府報告當地的情況。
更重要的是,除了國家環保局外,各地環保機構都是要創收的,所以,在很多情況下, 公司通過給地方環保部門交費的辦法得以繼續製造污染。「當地方政府缺錢花了,他們就去檢查當地的公司,等他們回來, 資金問題就解決了」。伊科瑙米稱,那些污染嚴重、投訴多的公司只要多交錢就過關了。
李教授指出,法律在中國越來越細, 請不起律師的農民只好買法律書維護自己的權益。「如果有法律, 農民的訴訟絕對可以立案,是地方政府違法了,這使農民處在一個更沒有力的位置」。
破天荒的,有些胸懷理想主義的律師會同情農民的境遇,像北京的張晶晶(ZhangJingjing) ,她接了花溪村民的案子。她對香港的南華早報說,法庭受理農民的案子可能防止暴力衝突,這個案子就是花溪村民暴動後她接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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