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人民喜歡喝豆漿,那麼就要主動張開口來喝,否則便喝不到了,這裡所談的是「人民的主動意志」;如果要喝豆漿,要記得用口喝,不要用鼻子喝,否則會嗆到,這裡所談的是「對民主的認識」;如果要喝豆漿,要先瞭解想喝多少,如此才能喝得恰到好處,千萬別喝撐死了,這裡所談的是「民主的溝通」;如果要喝豆漿,要用適合的容器,來裝豆漿,不要用手捧來喝,這裡所談的是「民主的方法」;如果要知道豆漿是否對人有好處,那麼要檢查一下喝豆漿後的效果,這裡所談的是「民主的檢驗」。
有人說,民主是人民當家作主的政治,這是對民主狹隘的認識,如果人民缺乏愛、對民主的認識、民主溝通的能力、實行民主的方法、對民主檢驗的意識等,那麼人民如何能夠當家作主?例如,法國大革命後,法國人民花了157年(1789至1946年)的時間,才學會什麼叫做三權分立與司法獨立的民主政治;那麼他們所謂的人民當家作主的政治,只不過是暴民政治與擁護新獨裁者政治的代名詞罷了。
真正的民主,就是愛人的政治,就是關懷人的政治,就是堅持道德信仰的政治,就是符合正義原則的政治,就是能夠充分保障人民自由與幸福權利的政治;這五種政治,就是「人的政治」。這種「人的政治」,是建立在「愛人如己」、「人人平等」、「尊重人的選擇權利」、「尊重人權」、「尊重人的自治權利」、「尊重人民普選的權利」、「人對恩養自己的土地與人民回報的心意」(人對「土地與人民」的盟約與責任)的政治;這種「人的政治」,可以使人活在真實之中,可以使人得到自由與幸福,可以使人成為真正意義上的人,可以使人自然地去愛自己的人民與土地。
唯有「人的政治」,才能夠建立「人的文明」與「人的道德」世界;唯有「人的政治」,才能使人擺脫被壓迫與奴役的命運,才能使人免於被工具化,並且成為自己人存在的目的。
西方民主政治的真正本質,就是道德政治,就是建立在「基督教道德理念」的政治;想要徹底瞭解西方民主政治的深入內涵,可以從研讀《聖經》四福音書獲得。例如,權力的謙卑(約13:3)、公僕意識(馬20:27)、為世人贖罪的精神(馬20:28)、為世人祈禱的精神(約17:6)、承擔人的責任、人不放棄追求公理與正義的意志、愛仇敵、寬容的精神、虛心的精神、安於貧窮的生活、積德行善、誠實與善良才精神、感恩的心靈、扶貧濟弱、維護弱勢團體的權益、勇於承擔人道的責任、對道德與正義永恆的信仰、撒種的精神、不貪圖財富的精神、行善不欲人知(不讓左手知道右手所做的善事)、不畏強權與迫害(指追求公理)、為正義獻身、舍己的精神、拒絕一切罪的誘惑、遵守道德的誡命(如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當孝敬父母、當愛人如己、無條件奉獻一切財富等)、潔淨人的靈魂、將正義的價值傳播到世界(如將天國的福音傳遍天下)、人應該接受道德的審判、認識人的罪惡(如從人心裏發出的惡念、苟合、偷盜、凶殺、姦淫、貪婪、邪惡、詭詐、淫蕩、嫉妒、誹謗、驕傲、狂妄等)、勇敢對抗人間罪惡與邪惡的勢力、悔改的精神、權柄代表責任、自由源於正義(約8: 31)、棄絕黑暗(約8:12)、好牧人的精神(約10:14)、心靈充滿喜樂的精神(約17:13)、建立正義的世界等。
《聖經》四福音書,最令人感動的地方是「對人道責任承擔的意志」、「愛敵人與為罪人祈禱的精神」、「堅持正義與不懼怕死亡的理念」。例如「若有人跟從我,就當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得著生命。」(馬16:24);基督在臨死前,為迫害他的猶太人與羅馬人,向神說,「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路23:34);「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唯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裡的,正要怕他。」(馬11:28)。
上述基督教道德的理念,就是西方民主政治追求的精神,如果能夠瞭解這個因果與主從的關係,那麼後共產時代東亞人民,就知道什麼是民主的真正本質了。這就好像大蘿蔔必須種在肥沃與適合的土壤裡,才能長得又白又胖;民主就是大蘿蔔,沒有理想的人文信仰與高度的道德內涵之堅實基礎,民主怎麼可能順利成長與茁壯?
民主政治必須建立在絕對道德理念的基礎上,如果民主政治是建立在相對道德理念的基礎上,那麼就無法擺脫人文民主政治的弊端。這些弊端,就是現代西方民主政治,各種貪污腐敗、司法舞弊、賄選、買票、酬庸政治、圖利財團、政治交易、唯利是圖、自私自利、姑息主義、缺乏同情心、畏懼強權、民主偽善、媒體暴力、搶奪資源、出賣政治道義與良心等事件,層出不窮與頻繁發生的根源。
如何避免這些民主政治的弊端,最好的方法,就是信仰基督教的道德理念,這種人文的信仰,與個人信什麼宗教,並沒有衝突。例如,信仰佛教或伊斯蘭教的人,也可以信仰與遵守基督教的道德理念,因為所有宗教的本質,都是愛與正義,只要符合這種絕對道德的信念,其本質並沒有太大的差別。
民主的定義,在人類文明史上,真是多如牛毛,凡是缺乏絕對道德理念的民主政治,都有可能引導人走向理性的歧途或道德相對論的混亂後果,造成人文文化的自我矛盾與道德沉淪的後果,這是人類必須清楚知道的事實。如果有人說,「咱們不需要宗教的道德,只要人文理性的文化,就可以創造偉大的民主文明!」,這些人與這些人的說法,事實上是糊塗與愚不可及的行為,他們應該受到嚴厲的譴責與指正,否則他們最終就會像尼採、達爾文、馬克思、列寧、希特勒、墨索里尼、斯大林、毛澤東、拉登、薩達姆、福柯(Michel Foucault)一樣,成為危害人類文明的惡魔。
從神學的立場,來談宗教問題,那麼可以得出一個結論,「神用不同的面貌,呈現在不同地區的人民之中」;這是一種神的愛與恩典,如果人類能夠充分體悟神的愛與恩典,那麼就可以認識絕對道德的價值,至於透過什麼樣的方式,都可以。人類只要不違背絕對道德的原則,就可以了,這種開闊的宗教胸懷與氣度,難道不是現代民主政治,包容多元文化的本質?
絕對道德理念的政治,是建立在符合宗教理念的「神本政治」,它受神界道德的制約,屬於神界道德戒律的政治,所謂神界的道德,就是人應該信仰,「不論在任何情況之下,人永遠不可以放棄道德的理念與原則」,例如,人面對死亡或暴力威脅時,人也不可以放棄堅持這種道德的理念與原則。
相對道德理念的政治,是建立在人性善惡共存基礎的「人本政治」,它受人性善惡本質的制約,屬於人文界道德戒律的政治,所謂人文界的道德,通常是建立在俗世價值或道德相對主義的信仰上,它常會因為人性惡的本質,而走向罪惡與自我毀滅的結果。
如何區分絕對的道德與相對的道德?打個比方來說,某一個人為了改善家人的經濟環境,以不道德的手段賺錢,例如,製造假煙、假酒、害人的有毒商品或從事貪污腐敗的行為;另一個人,雖然家庭環境十分艱苦,但是他堅持道德的原則,即使面對各種金錢的誘惑,也不願意放棄道德的立場,這樣的人雖然活得很清貧,但是他的人格是高貴的。前者屬於相對道德的做法,後者屬於絕對道德的做法;通常有宗教或類似於宗教道德信仰的人,才能夠抵抗人性的惡與慾望,堅定地遵守絕對道德的原則,如果一個人沒有宗教或類似於宗教道德信仰,那麼他要用什麼神聖的力量,來抵抗無時無刻不斷湧現的人性之惡與慾望?
如果西方的民主,缺乏上述的精神,那麼它就會像無根的蘭花或水上漂流的浮萍一樣,永遠無法落實在人間,成為文化上四處浮動的幽靈。唯有宗教裡絕對的道德理念,才能夠將人本的民主文化,注入深厚的內涵,在這一方面,基督教文明貢獻很大。
那麼佛教、伊斯蘭教、印度教、道教、儒教、猶太教等,是否也可以提供某種深刻的道德理念,作為提高人類未來民主內涵的資源?當然可以,但是上述的宗教,必須先擺脫被專制文明或狹隘民族意識捆綁的困境,也必須在教義上建立積極關心與參與公共事務的態度,如此它們才成能為,人類未來民主政治的重要道德內涵,這就是所謂「要先自強與自救,才能救人」的道理。
只要是能夠堅持信仰絕對道德的宗教,就可以成為拯救人類文明的力量;如果一個宗教,不能夠以絕對的道德理念,來對抗人間的不公不義,那麼這個宗教,就無法成為人類民主文明的精神資源。例如,佛教所主張的「眾生平等」觀念,是人類未來保護動物與生態環境的重要理念;道家所倡導的「尊重自然」、「簡樸與節約」,是人類未來地球環保與維護地球可持續發展性的重要理念,這兩種理念,都是人類未來民主文明非常需要的內涵。
要落實民主的理念,必須靠合理的民主制度。所謂合理的民主制度,就是類似建造一張堅固的桌子一樣,它必須具有一個桌面、四個桌腳及連接桌面與桌腳的釘子;只要這些材料堅固耐用、合理組裝、符合力學原理與符合人使用的標準,那麼它就是一張好的桌子。
如果這張桌子,不是一張好的桌子,那麼人就有權利廢棄或更換新的桌子,這就是所謂的人民選擇的權利。如果人民沒有選擇的權利,那麼人民如何能夠保障追求自由與幸福的權利?如果人民不能夠保障追求自由與幸福的權利,那麼人民與奴隸或傀儡有什麼差別?
所為的桌面,代表「保障人民獲得自由與幸福的價值」,這是桌子的目的性;所謂的四個桌腳,分別代表「行政、立法、司法」權與「第四權」(指大眾傳播媒體),這四種權利,必須完全分立、互相平衡與制約,如此才能符合類似桌子力學平衡的原理,否則這張民主的桌子,遲早要崩垮的;所謂的連接桌面與桌腳的釘子,代表 「人民選擇的權利」,人民可以透過全民普選的方式,來選擇行政公僕、選擇民意代表、建立獨立司法,並且用人民可以用符合正義的輿論或制約制度,來要求媒體的公正與客觀性。
上述四種分別獨立的權利政治,如果缺少任何一種獨立的權利政治,那麼人類就不可能建立一種符合民主正義的政治,這是顯而易見的道理;法國157年的暴民與專制政治,與中國近百年來的內戰與專制政治,都是因為缺乏上述四種分別獨立的權利政治,所造成的。
那麼如何檢證這張民主的桌面,是否符合「保障人民獲得自由與幸福價值」的原則與標準?非常簡單,那就是用現代正常民主國家的客觀標準,來檢驗它,即可以了。什麼是現代正常民主國家的客觀標準?即開放多黨政治、開放言論自由、信仰人人平等的理念、尊重人民選擇的權利、保障人權、保障宗教信仰的自由、實行民主憲政、實行人民普選、實行自治政治、實行議會政治、軍隊國家化等;如果缺少了上述任何一種客觀的標準,那麼這就不是符合現代普世價值的民主政治。
許多人說,「中國人這麼多,素質又那麼差,如何實行民主?」,事實上,就是因為這個人多與文化素質差,所以才要實行民主!根據2004年中共的統計資料,中國社會有7萬4千件的人民抗暴事件,全世界有1百多個民主國家(代表40多億的人口),他們當年全部加起來的人民抗暴事件,也不會比中國多,那麼中國不實行民主,能說得過去嗎?
曾經有一位中國中央電視臺的員工說,「我們的電臺可厲害了,我們可以創造歷史,任何新的中央領導人,只要通過我們的包裝,都能夠在三天之內,將他變成神,並且讓老百姓景仰與服從!」,如果這位領導人,是人民的話,那麼只要使用中央電視臺這個工具,不就得了嗎!
到底怎麼做呢?很簡單,只要東亞大陸上,所有的媒體,例如電視臺、廣播電臺、報紙、雜誌、宣傳冊、廣告等,用最簡單與清楚的語言,有系統地與密集介紹「民主思想與制度」,那麼東亞大陸的人民,不就可以在短期內,快速走向民主政治了嗎?
也有人說,「中國人又愛民主,又害怕民主」;前者代表中國人民渴望自由與民主,後者代表中國人害怕民主將會帶來新的亂局。這有什麼好怕的?世界上哪一個民主國家,不是透過上述媒體的輔助方式,短期內快速走向民主政治?難道中國人不能夠按照同樣方式,來實行民主?
只要有決心、膽識與行動,只要相信人的心靈力量,只要堅持人的絕對道德信仰,那麼東亞這塊土地上的人民,有什麼好怕的?不論困難多麼巨大,不論強權多麼暴力,不論人民多麼恐懼,東亞大陸的人民,只要你們勇敢去做,那麼你們千千萬代的子孫,都會永遠尊敬與銘記你們的名字,即使你們必須犧牲生命與舍棄一切,也不可以退縮與逃避,這樣才是人活的最高價值,你同意嗎?
那麼後共產時代的東亞人民,到底該怎麼樣走出人民自治與制定新的憲法?很簡單,讓我介紹美國《五月花號公約》與《獨立宣言》,只要東亞人民,按照美國開國的理念與經驗模式,重新走一次,那麼未來的東亞大陸,就會成為類似美國一樣,成為自由與幸福的國家。茲介紹如下:
1620 年11月20日,一群英國清教徒為追求宗教和政治自由,乘坐五月花號橫渡大西洋抵達美洲;登陸前,船上的41名清教徒移民者,在甲板上簽署了一份文件。這份文件就是《五月花號公約》,其內容指出:「為了國王的榮耀,基督教的進步,我們這些在此簽名的人揚帆出海,並即將在這塊土地上開拓我們的家園。我們在上帝面前莊嚴簽約,自願結為一民眾自治團體,為了使上述目的得以順利進行、維持和發展,亦為將來能隨時制定和實施有益於本殖民地的總體利益的一應公正法律、法規、條令、憲章和公職等,吾等全體保證遵守與服從」。
1776年7月4日,美國宣布獨立,並且發表《獨立宣言》,其中指出:「人人生而平等,他們都從他們的「造物主」那裡被賦予了某些不可轉讓的權利,其中包括生命權、自由權、追求幸福的權利……一旦任何形式的政府,變成了損害這些目的的政府,則人民有權改變它或廢除它,以建立新的政府。這種新的政府,必須建立在這樣的原則基礎之上,並按這樣的方式,來組織其權力機構,以便能夠保障人民的安全與幸福」。
親愛的農民,實行民主以後,你們才能徹底擺脫賤民的地位,得到人的尊嚴與權利;你們的日子就不用這麼苦了;你們的後代,才會有光明美好的希望!惟有你們獲得真正的自由與幸福,東亞這塊土地,才能成為人類最美麗與快樂的家園!
2005-11-21(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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