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起人:林牧 燕鵬 陸光武 郭國汀 楊天水
有關的國際法告訴我們這樣的知識,即無論何時,軍警對平民施行謀殺、滅絕、奴役、放逐及其他任何非人道行為;或基於政治的、種族的或宗教的理由,為實施這類任何犯罪而作出的迫害行為,都是反人類罪。至於其是否違反犯罪地法律則在所不問。
2005年12月6日,汕尾市發生這樣的反人類罪的血案。那天,數千軍警包圍了依法維護自己家園的東洲坑村村民,對手無寸鐵的僅僅以請願或示威形式要求土地賠償款合理化的村民,實施了慘無人道的剿殺。瓦斯催淚彈不足以發泄那些披著政、軍、警外衣的暴徒們對民眾的蔑視與仇恨,各種現代化的槍彈橫掃平民,造成了大量的死亡與傷害,繼而暴虐地禁止受害者家屬收拾他們親人的屍體,並且在村子裡實行名義為戒嚴實質為法西斯恐怖主義的搜捕與高壓,因此而以恐怖手段造成了那裡村民極度的精神受害。
就是沒有一個人被殺死,只要針對平民或者依法維權的國民實施槍炮政策,就是犯罪,就是犯了國際法律和人類良心所不能容忍的反人類罪。
顯然這次反人類罪的決策者、指揮者、執行者或實施者,已經墮落到比野獸還要野蠻的地步。他們徹底背棄了人類良心與正義觀念,完全違反了哪怕是專制主義國家的相關法律規定。
六四血案,人們記憶猶新。漢源血案、太石村慘案等等,上訪群體遭到攔截、逮捕、監禁,各種自由宗教的信徒遭到的殘酷迫害等等,人們記憶猶新。在這類血案、慘案、迫害中,受害者有農民、工人、教師、學生、職員、拆遷戶、退伍軍人、善良的教徒、離退休老幹部等等。由此而人們一眼就能夠看出,所謂的人民民主專政,早已就開始了漫長的對人民的全面專政。
我們強烈譴責反人類罪的策劃者、組織者、指揮者與執行者。我們強烈要求中國政府開放現場,以便海內外媒體開展自由採訪與自由報導,同時我們強烈希望中共內部的改革力量,敢於和這樣邪惡的殺人勢力抗衡,運用各種手段,促成事實的澄清,懲辦屠殺村民的犯罪者。我們期待聯合國人權組織立即投入調查工作,徹底查清這起屠殺的來龍去脈,以便公正的審判有理有據。
2005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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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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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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