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陳至立的5名原告分別是劉文宇、朱穎、郭昭霞、 張崑崙、金榮。這5名起訴人或是加拿大公民,或是加拿大永久居民,還有一位是卡爾加里大學的博士生,他們分別來自安大略省,魁北克省和阿爾伯塔省。他們說,作為法輪功學員,曾受到逮捕、監禁、毆打和電棍電擊等迫害。
儘管陳至立在出訪整個行程中,戒備嚴密(有傳聞說,當天中方用錢買下了陳進出入口附近整條街的管轄權),但美西時間週三晚九時左右,在溫哥華瑞西蒙(Richmond)路的一家餐廳附近,陳至立還是收到了法庭訴狀。
週二,法輪功學員面對陳至立出入地打出 「停止迫害法輪功」,「陳至立在教育系統推行滅絕法輪功政策──罪責難逃!」等大幅標語。
在陳入境加拿大前,著名人權律師戴維.麥塔斯曾致信加拿大政府稱,「陳至立同其他中共高官沆瀣一氣,積極執行迫害和滅絕法輪功學員的政策,特別是在教育系統中的迫害政策。」「有足夠的證據表明陳至立違反了『加拿大反人類和戰爭罪法案』,她應當受制於這些條款。」
據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的報告,陳至立在其就任教育部長期間至現在,一直積極推行及實施江澤民的滅絕法輪功政策,同時還有系統的向中國下一代灌輸「仇恨及鎮壓法輪功有理」的思想。在其領導下,僅2003年一年,就有至少來自210個大專院校的435名法輪功修煉者被強迫送進各種洗腦班、勞教所、精神病院。
據初步統計,截至2006年1月29日,在明慧網公布的迫害致死法輪功學員中,教師和學生近150人,致死案例遍佈全國。這是陳2004年7月19日在坦尚尼亞被指控「在中國教育系統『對法輪功實施酷刑和虐殺』」被告, 並被傳喚親自到庭應訴之後,再次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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