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本屆國會將通過修正出入國管理法,規定十六歲以上的外國人在入境日本時必須接受顏面攝影與按捺指紋,拒絕履行這項義務可能被拒絕入境。
據讀賣新聞一日報導,美國九一一事件發生後,日本曾於二○○四年十二月通過「反恐行動計畫」,出入國管理法的修正為該行動計畫的配套措施,除對十六歲以上的外國人入境日本時課以上述義務之外,外國機船在入境日本之前必須事先向日本政府提出組員與乘客的名單,經對照之後,已被通緝者在入境時將由日本警方逮捕或予遣返。
未滿十六歲的外國人、在日本取得特別永住權者與應日本政府之邀訪問日本的外國政府有關人員入境日本時,將被排除在拍照與按指紋的對象之外。
日本法務省說,目前在先進國之中,只有美國規定外國人在入境審查時有義務提供指紋,但歐洲各國目前都在研究規定申請簽證的外國人必須接受採取指紋。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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