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京報」的報導說,中國十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一連五日審議「突發事件應對法草案」。草案對新聞媒體在報導工業事故、自然災害、衛生健康或社會安全等突發性事件實行嚴格的限制。
草案規定,中國新聞媒體如果違反規定,「擅自發布有關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的情況和事態發展的信息」或者「報導虛假情況」,「將受到人民幣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未經授權、擅自發布有關事件的當事人會被以「盜竊、泄漏國家機密」的罪名被判監禁。
美國普林斯頓大學當代中國研究雜誌主編程曉農在接受美國之音採訪時說,中國共產黨一直把傳播媒體看作是自己的喉舌,現在連礦難、水災這類自然災害性消息都害怕,說明目前中國政府高度的脆弱。
記者無國界組織亞太部門負責人布勞塞爾則指出,二○○三年SARS在中國流行之後,中國媒體在報導民眾健康和安全事故方面的新聞自由度有所增加。他對中國政府這次「開倒車」表示遺憾。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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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訴結案率高?台商斥國台辦說謊
針對中國國台辦稱台商投訴案件結案率高達百分之八十,臺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理事長高為邦今天說,他們追蹤了一百多個重大案件,都沒有一個能得到公平解決,希望中國不要欺騙臺灣人民。
中國國台辦投訴協調局局長唐怡近日接受臺灣媒體訪問時說,太多台商因「不知法、不懂法、不守法」而引起糾紛。
唐怡並表示,該局自去年七月六日成立起,到今年五月底,受理了四百七十三起台商投訴案件,結案率在百分之七十五到八十之間。
對此,高為邦認為,這是明顯企圖誤導臺灣民眾,將台商受害問題歸咎於台商本身,這是完全抹煞事實真相的謊言。他說:「『投資中國你必須知道的陷阱』書中有三十個案例,哪一個案例是因為台商『不知法、不懂法、不守法』而造成的?其實是恰恰相反。」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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