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美的雯雯
「當我離開這世界時,請你們不要擔心,就當沒有我這個人好了,免得給你們添麻煩,再見了。」
這是浙江溫州市民吳立俊、吳芙蓉夫婦未滿16歲的女兒吳雯雯的臨終絕筆。只因未扎頭髮而遭到老師拒考,2006年1月16日,這位花季少女懷著對班主任老師的不滿,跳入了冰冷的九山湖中……
悲痛遠沒有結束。
吳雯雯自殺後,家長要求校方承擔相應責任得不到滿足後,家長將溫州市第七中學和班主任邱雪梅起訴至溫州市鹿城區法院。首次開庭,被告方教師在己方律師發言後集體持續整齊、熱烈鼓掌喝采,導致原告吳立俊情緒激動,拍案而起,引起法庭騷動,審判長被迫宣布休庭。
至今,吳雯雯仍一個人躺在寒冷的殯儀館裡。
事因:未扎頭髮遭拒考 花季少女殞命
吳雯雯是溫州市第七中學初二(5)班的優秀學生,平時比較文靜,性格比較內向。2005年10月,雯雯應班主任邱雪梅要求到其家補習數學,同時有十餘位同學一起在邱雪梅家中補習,學費200元。邱雪梅多次向雯雯催要,雯雯說待考試結束到老師家拜年一起交時,邱雪梅顯得很不高興。
2006年1月16日13點05分,雯雯在家洗過頭後由母親吳芙蓉將她送到學校參加期末考試,進考場時被邱雪梅攔住,要她把辮子紮好以後再進考場。雯雯到校外小店買了扎頭繩紮好辮子再回到學校時,老師以其已超過1點30分為由拒讓其進入考場。1點35分吳芙蓉接到女兒打來的電話:「媽媽,老師不讓我進去考試。」吳芙蓉放下電話,立刻趕到學校向門衛說明情況後進學校尋找,但找遍所有的考場,均不見雯雯的人影,找到邱雪梅詢問,邱雪梅說:我叫吳雯雯去紮好辮子再來考試,但現在時間已經超過,不能入考了。吳芙蓉求邱雪梅說:我再去找雯雯,如果找到了請讓她進去考試好嗎?邱雪梅說:可以。但是,吳芙蓉一直沒有找到愛女雯雯。
15點37分,邱雪梅打電話給雯雯的父親吳立俊:「吳雯雯找到了嗎?她今天沒來考試,語文成績是0分。我先提醒你。」
22點25分,因為一直找不到雯雯,吳立俊向警方報了警。凌晨時分,警方在九山湖發現了雯雯的屍體,並在其書包裡發現了一封遺書。
那麼,雯雯究竟為何會走上不歸路?溫七中大門口對面小店的一位50多歲大媽向記者證實,事發當日下午1時半左右,雯雯被拒考後曾在她店裡打電話給媽媽哭訴:「老師不讓我考試。」大媽還勸她:「你先去,老師不會不讓你考,肯定會讓你考的。」
記者在採訪中瞭解到另一個細節:雯雯去校門口外另一家小店買頭繩時,還順帶買了一條項鏈。小店的女老闆說:雯雯經常逛她的小店,所以認識。16日下午,雯雯慌慌張張地來到小店,要了一根頭繩,順帶把已經看好的項鏈也買了下來。
女老闆說:「這麼愛漂亮,應該不會去尋短見。」
可是,誰也沒想到,她竟會以死抗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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