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開陽縣第一小學高級退休教師、法輪功學員傅可姝和她遠房表侄徐根禮,2005年11月井岡山失蹤後,家人找當地熟悉地形的老鄉找遍了可能迷失的山、可能危險的水、洞等地,也曾請井岡山市政府有關部門協助查找,不見蹤影。2006年4月底,他們的屍骨驚現井岡山五指峰。據分析,很可能被人摘取器官迫害致死後拋屍野外。
傅可姝 徐根禮
2006年4月30日,家屬接到井岡山市公安局刑偵大隊的電話:「在井岡山五指峰發現一具男屍,穿的……衣服,你們能從衣服上確認是你們尋找的失蹤者嗎?」家屬找到當初與二位失蹤者同去井岡山的老太,核實二人當時穿的衣服,證實與失蹤者穿的衣服一致。5月3日徐根禮的6位家屬趕到井岡山,並與刑偵大隊聯繫一起出視現場。
傅可姝和徐根禮的尋人啟事
徐根禮的屍體停放於瀑布下游小溪乾枯的河床上,卡在岩石間,面朝上,屍體下面有流動的小溪水,屍體乾枯,全身赤裸,雙腿分開,雙手舉過頭頂,像是被人拖放於岩石之間。離死者不遠處的水溝邊,有一件T恤,附近的草坪上有一件夾克衫。從死者的身高和附近的衣服確認為失蹤者,在不遠處發現死者的腰包,裡面有幾十元錢、橡皮筋、還有被打濕的紙(當時被公安人員甩掉了)。
同時,發現死者無頭髮,頭上前額有個大洞,洞口沒有骨頭,可見腦水,雙眼凹陷,眼眶周圍是爛的,鼻子上出現黑黑的兩個洞(公安說什麼長期受壓所致)。死者的身體腹胸部被切開(公安解釋為他們為了屍檢和做DNA鑑定對屍體已經進行瞭解剖)。
當天看完現場後,當時並沒有把屍體抬下山。5月5日天下了一場大雨,5月6日屍體被人發現在湖中,下午6-7點鐘送入茨坪殯儀館。
5月7日,另一位失蹤者傅可姝的家屬與同當地的幾位老鄉上山尋找傅可姝,晚上露宿山上。第二天,順山往下在一山腳水溝旁(發現死者徐根禮屍體的上游)發現一大塊塑料布,還有一件舊的勞動布工作服,旁邊樹枝上還掛著一個袋子,裡面裝有開始發霉的半袋米。5月9日,六位老鄉又從河中渡船上山,上午九點在徐屍往上幾十米處瀑布下面發現傅可姝的外衣,10點鐘在瀑布上面的中段發現了傅可姝的屍體,擔在一塊大石頭的前面,面朝下。他們立即報警,警方很快趕到現場,照像、攝像,法醫肖某做了屍檢。
現場發現,死者傅可姝的屍體沒有腐爛,無頭髮,雙眼凹陷,沒有眼球,眼眶周圍是爛的,鼻子上出現黑黑的兩個洞(公安說是被蟲子所傷,長期受壓所至),赤裸著上身,內衣倒扣包裹著頭,棉毛褲、襪子還穿著,外褲有些破爛,腳和小腿有些乾枯萎縮,兩腳尖蹦直。
當時有公安人員講「也許順水溝找能找到什麼」,於是有兩位老鄉順水溝往上尋找,在上游幾十米處的草叢中發現一個塑料袋裡面裝有一枚印章,上面刻有「法正乾坤,邪惡全滅」(作為法輪功學員,通常會把這枚印章放在挎包裡,不會隨便遺棄)。他們出門時帶著的黑色挎包裡裝有相機、鑰匙、銀行卡等物品並沒有找到。
5月9日下午,傅可姝的屍體被送入茨坪殯儀館。晚上刑偵大隊的人員給家屬講他們是「自殺」。家屬問「自殺」的理由?公安很不高興,叫嚷著第二天兩具屍體必須運走。第二天公安又找家屬談話要求必須取樣做DNA鑑定,否則馬上運走。當家屬問這種鑑定能否證明死亡時間及死因,公安回答為只是做親人鑑定。家屬和他們說道:「還有親人第二天趕到,等到了我們馬上就走。」5月11日將傅可姝屍體從茨坪殯儀館運去吉安殯儀館,5月12日凌晨火化,5月13日家屬將其骨灰帶回貴州。
根據以上概述,傅可姝和徐根禮可能遭到謀殺並被盜取器官。其理由為:
1、 兩人死狀多處相似。兩人的屍體均無頭髮,雙眼凹陷,眼眶周圍是爛的,鼻子上出現黑黑的兩個洞。據眼科醫務人員介紹,做眼角膜手術時,需要將頭髮、眉毛剃光,以免細菌感染。從傅可姝的屍體沒有頭髮、沒有眉毛、沒有眼球看,懷疑被盜取了眼角膜。
2、徐根禮的屍體在其家屬到之前已被人解剖,疑內臟被盜。如果僅僅是做DNA鑑定,不應該在野外發現屍體的地方直接開膛破肚,更不應該在家屬未到的情況下做。而且一塊皮膚、一根頭髮都可做DNA鑑定,為何一定要開膛破肚?
3、兩人均被拋屍、偽造的現場。傅可姝的屍體尚未腐爛,而徐根禮的屍體乾枯且已腐爛見骨,以此說明二人不是在同一時間死亡。徐根禮的屍體乾枯說明死於干處,而屍體全身赤裸,雙腿分開,雙手舉過頭頂,屍體仰放於小溪岩石間,不像突發性自然事件死亡現狀。
傅可姝的屍體出現一個奇怪現象:上半身赤裸被水泡漲,而下半身褲子基本完好,而且腳和小腿有些乾枯萎縮。如果屍體是從瀑布衝入河溝應該整個身體都會被水泡漲,不應該出現腳和小腿乾枯萎縮,這說明傅可姝的屍體是有人特意放在水溝,人為製造的假現場。
還有傅可姝的屍體兩腳尖蹦直,說明死者死前可能被人拖著走,或者死者死亡時正在遭受劇痛。
3、屍體附近發現的半袋發霉的米,但傅可姝和徐根禮離開茨坪「永新」旅社時並未攜帶什麼米,而且和同行的老太講好當天就要回旅社的。
4、 井岡山公安曾向失蹤者家屬談及2005年11月18日(兩位死者離開茨坪「永新」旅社的第二天)在黃洋界發現「法輪功」真相資料。從地理位置上可以看到,從黃洋界到─五指峰,要路過茨坪「永新」旅社。如果說兩位死者不是被他殺後被人故意放在五指峰,為什麼他們路過茨坪「永新」旅社而不回旅社。他們告訴老太下午一定要回旅社的。
5、 以上分析的疑點如此明顯,公安為何卻一口咬定為「自殺」,而不做進一步調查?後來在無法自圓其說的情況下解釋為「突發性死亡」。這都不能說明兩人的屍體均無頭髮,雙眼凹陷。
貴州法輪功學員傅可姝和徐根禮,2005年11月7日與一位65歲的老太一道外出,於11月16日晚到達井岡山,當晚住在井岡山茨坪「永新」私人旅社。17日早上8點多鐘準備外出參觀,因老太坐車後身體不適,不想出去就留在旅社,他們告訴老太:什麼地方也別去,我們下午一定回來。然後二人就離開旅社,但這一去,就一直未歸。老太太在旅社等了5天,在第6天才離開井岡山趕回貴陽。
2005年11月29日失蹤者的家屬知道情況後於12月4日趕到井岡山,向旅社詢問了詳情後,立即到茨坪公安分局報了案。之後又通過井岡山電視媒體尋找,並到各旅遊景區尋問和張貼了尋人啟事,同時還找了當地熟悉地形的老鄉找遍了可能迷失的山、可能危險的水、洞等地,仍不見蹤影。家屬也曾向井岡山市政府、市公安局、市政法委、市旅遊局等有關部門遞交了請協助查找失蹤遊客的請求報告。
在家人尋找期間,徐根禮的姐姐由於找人心切,曾向井岡山公安說出徐某是修煉法輪功的。當時就有某公安人員說:「我們公安人員有限,你們自己去找吧。」還說11月18日在黃洋界發現有法輪功真相資料。失蹤者的家屬問:「人是否被抓了?」對方回答:「沒有」。12月8日失蹤者家屬去了井岡山市旅遊局,要求他們配合尋找,大約2小時後,有人打電話找失蹤者家屬,叫他們第二天在旅社等候。第二天(12月9日)井岡山市國安大隊朱某來找家屬談話,問二位失蹤者是不是煉法輪功的?他們的家屬還有什麼人煉?也談到11月18日黃洋界發現有法輪功真相資料的事。當家屬問他人是否被抓了,他否認,家屬反問他:「既然人沒有發現,你來問個啥?」他不回答就走了。
2006年4月30日,家屬接到井岡山市公安局刑偵大隊的電話後,在井岡山五看到徐根禮的屍體,並於5月9日上午九點在徐屍往上幾十米處瀑布下面發現傅可姝的外衣,10點鐘在瀑布上面的中段發現了傅可姝的屍體。兩人的屍體均無頭髮,雙眼凹陷,眼眶周圍是爛的。傅可姝的屍體尚未腐爛。
在中共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並焚屍滅跡的惡行被曝光之後,加拿大前亞太司長、資深國會議員喬高(David Kilgour)和國際著名人權律師麥塔斯(David Mates)經過兩個月的深入調查、取證,於2006 年7月6日公開一份長達49頁的「關於調查指控中共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報告」。當天的新聞發布會上,麥塔斯將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行為稱為「這個星球上前所未有的邪惡」。喬高認為:「這些(活摘器官)事實令人毛骨悚然」,並說中共政府是一個「令人恐懼的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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