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小朋友因上課調皮不聽話,遭到老師較嚴厲的責罰,回家後向父母哭訴,心疼的父母立刻怒氣沖沖找上學務主任告狀,結果是老師買了禮物登門道歉!當然,從此以後,老師對這位小朋友放手不管也不敢管,小孩自認為有父母當靠山,更養成無所顧忌的心態。
這種事現在似乎是愈來愈常見了!換做是3、40年前的社會風氣,上學挨老師一頓板子,還得留心那已黑青的手心或腿背,回家後別被父母發現,否則迎來一頓責罵算好,再挨一頓揍也是不無可能。
溺愛與不打不成器之間的迷思
這讓我想起一個故事,一個殺人的死刑犯在臨刑前,要求縣太爺再讓他見母親一面,縣太爺於是找來死刑犯的母親。他告訴母親說,臨死前想再喝一次母親的奶,回味兒時被寵愛的感覺,母親看著即將被砍頭的兒子,哭得死去活來,為了成全兒子的最後心願,便當場寬衣解帶餵兒子吸乳。沒想到,兒子竟狠狠咬掉母親的乳頭,用滿嘴的鮮血,咬牙切齒的說:「我今天會淪落到這樣的下場都是你害的,因為你太溺愛我了,我從小做什麼壞事,你都不管也不教我,從沒讓我明白什麼是對的,什麼是不對的」。
古人云:「不打不成器」,又說:「棒下出孝子」;但現代人講的是愛的教育,不鼓勵甚至禁止體罰孩子的觀念已非常盛行。到底該使用何種教育方式,才能真正對孩子起到良好的教育作用,而又能不影響親子關係呢?
小時候家父管教算是嚴厲,他對子女犯錯的處罰有個原則,正所謂「不教而殺謂之虐」,同一件錯事初犯時,他祇會平和的告訴我錯在哪裡,提醒以後要注意;第二次犯就會嚴厲責備,並警告不要再犯;若還有第三次,此時家父二話不說,立刻以竹條伺候加罰跪,直到自己說出被教訓的原因,認錯道歉並保證不再犯過為止。
但家父出手的部位也是有原則的,他絕不會打上半身或關節等重要部位,他常說這是「疼骨莫疼肉」,皮肉痛忍幾天就好了,行為與觀念錯誤若不及時導正為害才大。又說要言出必行,否則關鍵時刻心軟,小孩或可省一頓皮肉之苦,但威信已失,將來就更不容易管教了。
管教子女別動氣
或許,講道理才能真正讓小孩學會明辨是非,適度的體罰也是一種策略與必要之惡,但打與不打小孩不是真正的重點,關鍵在於我們管教子女時的心態與智慧。
你也可以「很生氣」的打罵子女,他一定會感到畏懼,可是在他承受皮肉之痛時也在承受著你的怒氣,他會陷入委屈與相對憤恨的情緒中,卻不容易真正反省自己錯在哪裡。你也可以不動氣、心態平和但表面嚴厲的教訓子女,讓他知道「打在兒身,痛在爹娘的心」,相信這種理性又講求方法的教育方式,能夠讓他在接受處罰之際,同時感受到你那不忍又不得不為之的愛,那效果一定會比一概聽之任之的溺愛,或一昧兇惡的打罵更能符合愛的教育真諦。
在講求男女平權的今天,無論是父或母都必須盡到教養的責任。若祇懂生而不懂教,或僅偏重學業卻忽略道德品行的培養,以致造成將來對社會的危害,那論其過失,為人父母是責無可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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