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成都錦江區住戶向紀委監查機關舉報一起舊城改造弊案。成都市國土資源局、市拆遷管理處、區市政府領導、法院等官法商遊走政策灰色地帶,將近14億的大型商業地產專案發給資本額僅2200萬且立項前一天才成立的中強開發公司,14億國有土地資產就這樣被套走。
「以舊城改造名義進行商業開發」鑽制度夾縫
錦江區地處成都市城區東南部,是成都市的中心城區,而從鹽市口到天府廣場近40畝地則是成都市超級黃金地段,好比北京王府井。東御街和染房街正好處在這個地段。
據查,東御街地段在2004年市價約每畝二千多萬元,當時中強開發公司以協定出讓方式取得土地的出讓金是每平方米750元(49.5萬∕每畝),土地用途是「商業開發」,光出讓金就使國有土地資產流失了至少5億元。
據拆遷戶李玉貞所述,區政府於2001年4月4日簽發「舊城改造」專案立項的批覆;2002年3月11日成都市發展計畫委員會登記的建設內容則改為「舊城改造、商業用房、辦公用房、商品住宅、地下室、配套設施及綠化工程」,因此已包含有獨立的商業開發項目。
3月28日市國土局簽發《出讓土地意見書》名稱正式明確為「成都國際商城」,這就屬於純粹的房地產開發,是商業用地專案。而「舊城改造」是不改變土地使用性質的。
62歲老婦維權被女法官用法槌打
而涉案公司成都中強實業有限公司是2001年4月2日成立,當時並未取得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到2003年1月24日才正式取得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三級證書。中強公司為什麼早在2002年就能夠取得《拆遷許可證》,但直到2004年才拿到《出讓合同》?
李玉貞認為《拆遷許可證》的簽發是不合法的,於是針對市房屋拆遷管理處頒發《房屋拆遷許可證》提起行政訴訟。在訴訟過程中李玉貞請鄰居陳先生擔任她的法律代理人,主審法官陳躍峰要求李更換代理人否則就休庭,當時與一名法官康永紅(女,30歲)發生了口角。慘遭康用法槌擊打頭部、用腳踢腹部,當場昏倒地上。
李玉貞醒來後,要求打人法官出來對事情做出解釋,但等了近兩個小時,法院方甚至沒有人出來接待一下。
李玉貞現年62歲,是鐵路局退休職工。成都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於2005年7月27日凌晨5點派來數百人強拆她的住房。她說:老百姓的生存權就是擁有一個遮風避雨的地方,土地使用權還在我手中,他們卻用強買強遷的手段公然犯法。
在終審判決完畢後,原告要求法官依法釋疑,但法官釋疑時並沒有舉證判案的適用法律。青羊區人大信訪辦主任在調查該案一審審判法官趙宇紅時,趙宇紅親口承認說:「該案是上面打招呼,我也沒有辦法」。
暴力強拆居民流離失所
從東御街到染房街有數十家企事業單位及400餘家住戶。中強不僅暴力強拆所有住戶住房,甚至把2002年才竣工建成的郵政大廈這座價值上億元的新樓以及近幾年才建成的工商銀行大廈爆破成一堆破磚爛瓦。
這400 家拆遷戶大都是下崗工人,沒有工作、沒有收入,現在也沒了房子,僅剩的生存權都被剝奪了,陳姓拆遷戶說,長達5年的時間裏,發生了多起潑糞、放蛇、放火、恐嚇、打人、斷水斷電斷電話、非法惡性暴力強拆住戶房屋,甚至有黑惡勢力的參與,現在我們都在外流浪,有的借住朋友家。
他表示,政府用公權力來對付老百姓,實在無法理解,他們唯一的訴求,就是「還我們房子,賠償我們損失」。
拆遷戶周中濤,現在也是到處流浪,他還有一個孩子在上大學,就靠借貸過日子,他說,「現在我們有的就各自維權,地方告不成就告上中央。」
找不到負責的單位
記者打電話到錦江區拆遷科,聽到是要問東御街拆遷案,馬上挂了電話。
記者給錦江區房政法規科打了電話,接電話的說是不歸法規科管,要找管理處謝科長。而房屋拆遷管理處謝科長的電話則一直接不通。
再打到國土資源局,則要記者打到信訪辦,再打信訪辦又要記者再打另一支電話,
最後這號碼雖然接通了,卻也被挂了電話。政府單位一個推一個,這整個事件找不到一個負責的單位。
成都市民曾永康(法律代理人),家住在離天府廣場不到一公里處,他表示,「在成都這種房屋拆遷是較普遍的問題,純粹是政府的超權行為,老百姓鋪天蓋地的呼喚,到處都是,太黑暗了。」
拆遷戶陳先生表示,他對中強公司瞭解多一些, 2001年成立的本土中強公司,一會變成澳門的洋公司,一會兒又由本土王永生法人變成福建的法人代表林新團,其後又由林新團變成了福建商會會長的兒子陳冬,並帶上了外商投資的桂冠,一個騙一個。
在這個案件中,顯然有市政府個別高層領導也參與到此事中。利用這個商業地產項目來達到他們洗錢的目的,十數億國有土地資產就這樣在空殼公司的掩護下被套去了。 来源:
「以舊城改造名義進行商業開發」鑽制度夾縫
錦江區地處成都市城區東南部,是成都市的中心城區,而從鹽市口到天府廣場近40畝地則是成都市超級黃金地段,好比北京王府井。東御街和染房街正好處在這個地段。
據查,東御街地段在2004年市價約每畝二千多萬元,當時中強開發公司以協定出讓方式取得土地的出讓金是每平方米750元(49.5萬∕每畝),土地用途是「商業開發」,光出讓金就使國有土地資產流失了至少5億元。
據拆遷戶李玉貞所述,區政府於2001年4月4日簽發「舊城改造」專案立項的批覆;2002年3月11日成都市發展計畫委員會登記的建設內容則改為「舊城改造、商業用房、辦公用房、商品住宅、地下室、配套設施及綠化工程」,因此已包含有獨立的商業開發項目。
3月28日市國土局簽發《出讓土地意見書》名稱正式明確為「成都國際商城」,這就屬於純粹的房地產開發,是商業用地專案。而「舊城改造」是不改變土地使用性質的。
62歲老婦維權被女法官用法槌打
而涉案公司成都中強實業有限公司是2001年4月2日成立,當時並未取得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到2003年1月24日才正式取得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三級證書。中強公司為什麼早在2002年就能夠取得《拆遷許可證》,但直到2004年才拿到《出讓合同》?
李玉貞認為《拆遷許可證》的簽發是不合法的,於是針對市房屋拆遷管理處頒發《房屋拆遷許可證》提起行政訴訟。在訴訟過程中李玉貞請鄰居陳先生擔任她的法律代理人,主審法官陳躍峰要求李更換代理人否則就休庭,當時與一名法官康永紅(女,30歲)發生了口角。慘遭康用法槌擊打頭部、用腳踢腹部,當場昏倒地上。
李玉貞醒來後,要求打人法官出來對事情做出解釋,但等了近兩個小時,法院方甚至沒有人出來接待一下。
李玉貞現年62歲,是鐵路局退休職工。成都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於2005年7月27日凌晨5點派來數百人強拆她的住房。她說:老百姓的生存權就是擁有一個遮風避雨的地方,土地使用權還在我手中,他們卻用強買強遷的手段公然犯法。
在終審判決完畢後,原告要求法官依法釋疑,但法官釋疑時並沒有舉證判案的適用法律。青羊區人大信訪辦主任在調查該案一審審判法官趙宇紅時,趙宇紅親口承認說:「該案是上面打招呼,我也沒有辦法」。
暴力強拆居民流離失所
從東御街到染房街有數十家企事業單位及400餘家住戶。中強不僅暴力強拆所有住戶住房,甚至把2002年才竣工建成的郵政大廈這座價值上億元的新樓以及近幾年才建成的工商銀行大廈爆破成一堆破磚爛瓦。
這400 家拆遷戶大都是下崗工人,沒有工作、沒有收入,現在也沒了房子,僅剩的生存權都被剝奪了,陳姓拆遷戶說,長達5年的時間裏,發生了多起潑糞、放蛇、放火、恐嚇、打人、斷水斷電斷電話、非法惡性暴力強拆住戶房屋,甚至有黑惡勢力的參與,現在我們都在外流浪,有的借住朋友家。
他表示,政府用公權力來對付老百姓,實在無法理解,他們唯一的訴求,就是「還我們房子,賠償我們損失」。
拆遷戶周中濤,現在也是到處流浪,他還有一個孩子在上大學,就靠借貸過日子,他說,「現在我們有的就各自維權,地方告不成就告上中央。」
找不到負責的單位
記者打電話到錦江區拆遷科,聽到是要問東御街拆遷案,馬上挂了電話。
記者給錦江區房政法規科打了電話,接電話的說是不歸法規科管,要找管理處謝科長。而房屋拆遷管理處謝科長的電話則一直接不通。
再打到國土資源局,則要記者打到信訪辦,再打信訪辦又要記者再打另一支電話,
最後這號碼雖然接通了,卻也被挂了電話。政府單位一個推一個,這整個事件找不到一個負責的單位。
成都市民曾永康(法律代理人),家住在離天府廣場不到一公里處,他表示,「在成都這種房屋拆遷是較普遍的問題,純粹是政府的超權行為,老百姓鋪天蓋地的呼喚,到處都是,太黑暗了。」
拆遷戶陳先生表示,他對中強公司瞭解多一些, 2001年成立的本土中強公司,一會變成澳門的洋公司,一會兒又由本土王永生法人變成福建的法人代表林新團,其後又由林新團變成了福建商會會長的兒子陳冬,並帶上了外商投資的桂冠,一個騙一個。
在這個案件中,顯然有市政府個別高層領導也參與到此事中。利用這個商業地產項目來達到他們洗錢的目的,十數億國有土地資產就這樣在空殼公司的掩護下被套去了。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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