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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喬:見個朋友,就擾亂公共秩序了

 2007-03-18 22:22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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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天網人權事務中心上海消息:3月17日,六四天網、新世紀新聞、民主論壇、大紀元、博訊、看中國報導等刊登了[小喬欲會李建強遭上海當局控制]的消息。

晚21點30分,上海梅園派出所釋放小喬。為此,六四天網義工分別採訪了李建強律師和作家小喬。

李建強:他們神經病發作

天網義工就當局為何控制小喬,採訪了李建強律師。

李建強稱:他們神經病發作。就是不讓小喬跟我見面,還瞭解我到上海幹什麼,準備和小喬談什麼話題。昨天中午,我聯繫你們的時候,警察還沒有手續,後來補了一張傳喚證,就把人帶走了。

李建強律師還指出:按理說,他們只能扣押小喬到晚上12點。後來,他們在海內外輿論的強大壓力下釋放了小喬。據說,海內外關心小喬的記者——來自美國、莫斯科、紐西蘭、香港、加拿大等很多國家和地區的記者紛紛打電話給梅園派出所抗議,採訪。

警察沒帶手續,拉住不讓走

之後,我們採訪了小喬,她詳細介紹了全過程。[以下是小喬述說的全過程]

昨天早晨9點左右,我被自稱市局的吳某和浦東分局的兩名女警堵在居民小區門口,說要和我談談,我說今天有私人安排,改天談。

這是,警察拉住我不讓走,拉扯了十來分鐘,他們要我到附近派出所談談,我問他們要手續,他們說沒帶手續,只是談談。

後來我見走不脫,只得說我不會跟你們去派出所,實在要談就去我家吧,然後他們跟著我去了我家。

開始時我告訴他們,有什麼事盡快說,我還有事。吳某既不理睬我查看工作證件的要求,也一再迴避為什麼阻止我外出見朋友的問題。

後來,我說既然他們不告訴我一個扣留我的合法理由,我跟他們沒什麼好談的,便請他們出去。他們拒不離開,反覆打電話聯繫。

見個朋友,就「擾亂公共秩序」了

上午十一點半左右,另一浦東分局女警錢曉燕拿來了「傳喚證」,讓我跟他們走。開始,我不願意跟他們去,幾個警察就又過來拉拉扯扯。

到了梅園派出所以後,他們把我丟在「候問室」,也沒有依法將「傳喚證」的那一聯給我看了一下。據說,他們開出的理由是「擾亂公共秩序」,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法》,但沒有具體第幾條第幾款。

我告訴他們,我只是去賓館會見個朋友——還是個合法執業律師,怎麼就「擾亂公共秩序」了?

在派出所裡面,他們長時間把我丟在候問室,直到晚上八點半,才帶我去另一房間問話,主要內容是我要見誰。

「兄弟部門」幕後主使

因為早晨我已經告訴他們要去見李建強律師,他們指斥李律師「很危險」,並說接到「兄弟地區部門」要求,要他們協查李律師在上海的行蹤。我回答說「我只知道李律師是有正式執業資格的律師,是一位合法公民。如果他涉嫌犯罪,他還可能執業嗎」

他們說我並不瞭解全部真相,後來又問我和李建強約在哪裡見面,是誰約的誰?你們見面準備談什麼?他來上海目的是什麼?還要見哪些人?

我簡單回答「我知道李律師是辦案需要到上海的,至於具體的情況,他沒有義務向我匯報,你們可以直接問他,我見他談些什麼,這是我個人隱私。沒必要告訴你們」

「婊子的牌坊」

然後,他們看我不再回答其他問題,就給我看簡單的筆錄,之後要我簽字。我指出筆錄不完全,不能全面反映我的意見,我要求補充自書,否則拒絕簽字。他們問我補充什麼,我說要補充「我去見一位合法公民、執業律師的朋友,沒有任何法律障礙。公安因此扣留盤查我,完全是違法的。我也希望有關執法人員尊重法律,畢竟,法律不是任某些人擺佈的[婊子的牌坊]。」

我看到他們停止記錄,還是繼續說「現在,一些執法人員執法違法,損害公民的權益,我想,會為自己褻瀆法律尊嚴的行為付出代價。」

由於他們後來不讓我補充這些內容,我就不簽筆錄。

晚上21點左右,他們把我放了,在裡面為抗議他們的違法行徑我沒有吃他們給我的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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