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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筑路資金和征地補償費挪用多

 2007-03-27 21:31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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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家審計署公布了對34個高等級公路項目建設管理及投資效益情況的審計結果,指出各種違規行為造成的損失和增加投資以及挪用農民征地補償費等共約80億元。有分析指出,審計署提出的這些問題已經存在了許多年,卻一直得不到解決,根源在於中國缺乏官員問責制。

審計署星期一發布2007年第2號審計結果公告。公告指出,與2000年對部分重點公路項目的審計情況相比,這次情況表明,公路建設管理比較規範,近年來,公路項目建設中的違規集資、拖欠工程款等問題已經初步得到遏制,挪用建設資金等問題也明顯減少,但仍有一些項目在建設管理、土地徵用和投資效益等方面還存在一些比較突出的問題。

公報指出,在34個項目中,26個項目所涉及的交通主管部門及建設單位擠佔挪用或利用關聯交易套取建設資金21.58億元,湖北、湖南等14省挪用農民征地補償費16.39億元。因勘查涉及失誤、盲目趕工期等原因,造成損失浪費和增加投資32.47億元。

*交通廳廳長倒了十幾位*

旅居美國的獨立評論員何清漣在接受採訪的時候指出,中國公路建設中多年來一直存在挪用資金問題。

何清漣:「這些年來,中國省級以上的交通廳廳長倒了十幾位,就是因為公路建設出了很大的問題,這裡是貪污腐敗分子盯住的一塊肥肉。」

近年來,中國各地群體性抗議活動的一個重要起因是農民土地被徵用而得不到合理補償。中國國家審計署的公告在談到這個問題時指出,湖北、湖南、四川、雲南等14省(區)共21個項目應支付給農民征地補償費51.7億元,其中16.39億元被當地政府及征地拆遷部門截留挪用、長期拖欠或扣減。

*沙灘流水不到頭 補償款被層層留*

獨立評論員何清漣指出,和公路建設資金被貪污挪用一樣,農用土地徵收補償也一直是個嚴重問題,而受損害的是中國社會最弱勢的群體。

何清漣:「我記得李源朝在江西省當省委書記的時候,在發生了拆遷戶自焚的事情以後說過,城市拆遷補償款和征地補償這兩種款都是沙灘流水不到頭。這個意思就是被層層截留,最後到拆遷戶和被征地的農民手裡就所剩無幾了。」

*違規者可受追究?違規事「歲歲依舊」*

審計署的公告說,公路項目建設中存在問題的原因主要是,建設管理體制尚未理順,改革滯後於發展;責任追究機制沒有落實;一些地方政府為了爭取立項而不顧本地具體條件,等等。

但何清漣認為,中央部辦、交通部門、國有企業在財物方面的問題每年都是審計報導的重點,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的根本原因在於沒有官員問責制。

何清漣:「審計風暴年年刮過,腐敗違紀歲歲依舊。關鍵在於缺乏一個官員問責制。如果審計出問題沒得到查處,這種審計有什麼意義?所以問題在於缺乏官員問責制,就是在中國相應的制度設置裡,沒有具體的規定,對這些違規違紀的部門要如何查處。
来源:美國之音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看中國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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