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樸:從郭飛雄的「招供」想到的
[一]
當維權人士郭飛雄被中共抓進大牢時,他曾豪邁地向那些審問他的人宣布:我只有「零口供」。幾個月之後,他向他的律師坦承,他已經「招供」:
「他們問什麼,我就承認什麼。」
在人們的眼裡,郭飛雄鐵骨錚錚。有什麼樣的重壓,能使他「招供」?我從博訊網的消息上,讀到了發生在中國瀋陽某秘密拘禁地的這一幕:
「2月12日那天,郭飛雄坐了老虎凳四個小時,手被反在後面,幾乎被吊起來差不多三百六十度的那種角度。他們就用高壓電棍擊打他的手和臉,都腫了。還用電棍擊打他的生殖器。」
「3月19日,離他們偵查結束只有十一天時間了,還沒有得到口供,還是零口供。他們再次把他帶到一個秘密的地方刑訊逼供,這次電棍就沒有打開關,直接用棍子猛烈打他,也是打他男性生殖器,動作非常凶猛,長達五、六分鐘時間。」
從這天起,郭飛雄說他決定改變策略:「他們只要問我,我都承認,就是問我武則天的事情,我也承認」。
這就是郭飛雄的「招供」。難得的黑色幽默,酷刑之下,仍然昂著頭!
[二]
酷刑逼供不是中共的首創。自從人類歷史上有了「中國人」這個詞彙,就有了中國人折磨中國人的辦法。當年縣太爺升堂審案,多半是這樣開始的:
「招,還是不招?」
零口供的結果,是如狼似虎的衙役們亂板齊下,然後我們就看到八個血淋淋的字:「屈打成招」,「只求速死」。
酷刑在中國源遠流長。三千年前商紂王發明過一種叫炮烙的刑法,而對人的生殖器用刑,名為宮刑和幽閉,也是起於商朝。這類刑法傷害的不僅是肉體,更是對精神的摧殘。最著名的受害者是漢代史學家司馬遷,他從此羞與見人,多年閉門不出。郭飛雄雖然受的不是宮刑,但已深感羞辱,這就是他為什麼在受刑後的第二天(2月13日),以死相拼(自殺未遂)。
在中共歷史上,以懲罰人的生殖器來獲取口供,應是毛澤東的首創。一九三零年,為了把那些不聽話的共產黨人打成AB團並加以消滅,毛指使部下濫施酷刑,其中就有:用線香燒陰戶,小刀割乳;將鐵絲從睪丸穿過,吊在受刑人的耳朵上,美其名曰「仙人彈琴」。如今與時俱進了,審訊郭飛雄的人擁有高壓電棍這樣的利器,自然省了使用鐵絲的麻煩。
[三]
郭飛雄把他所受的酷刑稱作「辦案人個人的行為」。我也不相信這是中共高層的意思,但卻是這個制度縱容了殘忍。
郭飛雄是「欽犯」,從被抓、被關、被審乃至判多少年,都是經過統一部署的。郭飛雄的維權活動,實在讓當局頭疼。成天高喊要依法治國的中共,不便以維權定罪,於是拎出個「非法經營罪」的帽子給郭飛雄戴上。
辦案人員跟文革中的專案組很相似,他們是帶著給郭飛雄定罪的任務來辦案的。完不成任務就是無能,要影響仕途升遷的。面對郭飛雄的零口供,辦案人員除了以暴力來威逼,還能有什麼高招?
我無法理解的是這些人的大腦:你們拿不到證據就編造好了,任何人都不會懷疑你們不能對郭飛雄生殺予奪。可不可以高抬貴手,不要再用下流的酷刑折磨他的肉體,不要再污辱他的比你們高尚得多驕傲得多的尊嚴。
[四]
郭飛雄對律師說:中國的法律還是有進步的。他在遼寧省看守所受到的待遇非常好,廣州市第三看守所也對他非常好。我寧願相信這是真的。
最令我感動的是,他要求律師緊急向中央舉報,希望能使刑訊逼供行為在中國徹底絕跡。他想到的不是個人的苦難,他惦記的是還在繼續受酷刑折磨的老百姓。其實,要制止刑訊逼供並不難,中國的公眾輿論是強大的,請給媒體以自由,我看還有多少辦案人員敢用高壓電棍捅人的?
郭飛雄對妻子的囑託是:這些事情算不了什麼,可能要坐十年八年的牢了,既來之,則安之。他甚至不讓妻子在開庭時旁聽,擔心他講述所受折磨的細節時,妻子會受不了。他對女兒的寄語是:也能夠考上一流的大學。
自從胡錦濤、溫家寶執政以來,「依法治國」不再只是中共的口號,而是以一種真實意圖,在逐步地推動中國的進步。如果依法治國所體現的公正和正義的精神,能落實到郭飛雄一案,使他與家人能盡快團聚,這將不僅僅是個人的幸事,也將是民族的幸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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