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高考作文揭發貪官父親得高分

今年上海高考作文中,一篇描寫自己從小生活在一個美滿家庭,卻在高考前父親卷公款逃走,柔弱的母親賣房賣車替父親還債,在「坎」面前堅強非常,這位女生也汲取到成長的力量的「貪官作文」得到了63分的高分(滿分70分)。由於寫的是「貪官」,對傳統道德是個挑戰,不但判分時閱卷老師意見不一,經媒體報導後,社會上讚賞有加者有之,嚴詞痛斥者也有之。

老師對作文大為讚賞 認為應得高分

中山大學中文系副教授戚世雋贊成這位女生的作文獲高分。戚老師表示,這位女生的創作題材可以來自於自身的生活經驗,或者來自親友或者來自想像。

戚教授表示,前些年的高考作文也曾出現過考生以陳述自己的苦難生活來博取高分的現象,如在高考作文中說雙親離異或雙親殘疾,自己堅強生活等,當時也曾引起過強烈爭論。但她認為,問題的關鍵在於,在高考的評卷中,最重要的評判指標在於文章陳述的事件是否合乎情理,符合邏輯;行文是否流暢,措辭是否得當;是否恰當表達了作者的理性判斷。考生陳述的事件是否真實,根本沒有當場驗證的可能和必要,「作文的質量才是評分的最根本依據。」

廣東仲元中學高三語文老師付春潔對該文大為讚賞,認為應該得高分。付春潔曾培養出高考語文狀元,她第一反應便是「這個考生很真誠」。「文章題目是‘跨過這道坎’,這個‘坎’應該包含了兩層意思,一是考生跨過自己這道坎,說出自己父親貪污的事情。一般的孩子都不會這樣揭發父親,所以這個考生是有勇氣的,二是母親跨過艱辛生活這道坎。考生寫得非常應題,並且構思新穎、主題鮮明,很能打動人。」付春潔說。

付春潔參加過廣東高考作文評卷,她認為,從廣東高考作文的評分標準來看,該文在廣東也應該可以拿高分:「高考作文主要從三方面進行評價:內容、表達和創新。從內容來看,該文非常有時代氣息,思想陽光;從創新點上說,該考生所述故事令人眼前一亮。只要其表達流暢,按照廣東的高考作文評分標準,也是可以拿高分的。」

媒體評論員:違背倫理不可取

「一個人如果連自己的父親都揭發,那絕對不是什麼好事。」著名媒體評論人魏無忌認為,揭發自己的父親,從法律的角度的確可以獲得更多的線索,但從倫理的角度卻是對親情的出賣,正因如此,我國古代的法律一直有「親親相隱」的規定,即父親犯了罪,兒子沒有向國家舉報的義務。

為了說明違背倫理無助於社會發展的觀點,魏無忌舉了春秋時期的一個例子:齊桓公身邊有三個寵臣,一個叫豎貂,他為了當桓公的「男寵」,把自己給閹了;一個叫易牙,把自己兒子煮了給桓公吃;一個叫開方,父母去世也不奔喪。管仲臨死前警告桓公:人情莫重於身,人情莫愛於子,人情莫親於父母,如此違背倫理,無非是圖桓公的寵幸,因此這三人危險要除掉。桓公不聽勸告,最後三人果然謀反,桓公身敗名裂。

魏無忌認為,不管是否真實,這樣的文章都不可取。如果是真的,這樣的做法是違背倫理的。「作文並不反對創作,但可以創作的題材那麼多,作者選擇了這樣的創作,說明她骨子裡認為這樣的做法可以博得評委的同情。」他還認為,網上曾經炒作過「女兒揭發父親包二奶」的新聞,這兩件事有一個共同的出發點,就是不宜過度鼓勵的「大義滅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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