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鹿邑縣高集鄉魏店村2006年12月1日發生一起嫉妒別人富有,放火燒殘鄰居孩子的重大殺人案.
犯罪嫌疑人張參,女,35歲,和丈夫尚某結婚後,生下兩女一男;受害人秦士業、段紅霞兩口和張參是同村鄰居,兩家男人均在北京打工.秦士業從事裝飾技術活, 收入較高;尚某是力工,收入低。
犯罪嫌疑人張參,看到秦家日子越過越好,吃、住、行、花都比自己強,特別秦士業的六歲兒子秦明河,聰明伶俐又漂亮,小學一年級都是頭名.看看人家,比比自己,越想越氣,越氣越惱,越惱越恨.當日下午3點,她把小明河騙至家中,以誆嚇其母為名,用繩子捆住其雙手,待綁雙腳時,小明河反抗不讓,張參從櫃中拿出棉花,塞住了小明河的嘴,不讓他哭喊出聲.隨即他把小明河頭朝下塞入自家事先掏好的麥秸垛洞中,然後點著火逃離現場. 風吹火勢,火越著越大.小明河的媽媽段紅霞和村鄰趕來救火時,聽見麥秸垛內有小孩低悶的哭叫聲,才把小明河救出來.在送往醫院的途中,小明河甦醒過來,說出來了張參殺害他的經過.
秦士業、段紅霞兩口傾家蕩產,花了23萬元,總算把孩子秦明河的生命救出來了,但是小明河落下了終身殘疾:四肢燒掉了,連小雞也沒有了.尚家只拿出了一萬元,便領著三個孩子逃之夭夭了.張參落入法網,等待她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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