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戶家屬呼籲再審周正毅查貪官
一名上海拆遷戶家屬在香港呼籲中國司法當局再審周正毅案,以便追究他背後的貪官污吏。與此同時,被判刑16年的上海商人周正毅提出上訴。沉婷是上海移居香港的,因為上海拆遷問題被拒絕進入中國大陸。她最近剛剛出版了新書《誰引爆周正毅案-沉婷鄭恩寵挑戰上海幫紀實》。
沉婷星期五在記者會上要求中國當局重新審理周正毅案,追究上海貪官污吏的責任、為上海維權律師鄭恩寵平反、發還她被當局沒收的回鄉證。
沉婷說,上海當局對周正毅的審判,只注意了周正毅的「表面商業行為」,沒有觸及東八塊拆遷戶揭發的土地腐敗問題,因為許多上海黨政官員可能與此有關。沉婷說:「上海法院兩次審判周正毅,到最後也沒有觸及到審判周政毅案件的核心,也就是土地腐敗問題。如果當局掩蓋了這個黑幕的話,就是使周正毅背後那些貪官再一次逃脫了法律的審判。」
*不滿當局拆遷條件*
沉婷的祖居位於周正毅案涉及到的上海東八塊,她的母親在上海東八塊拆遷時是祖上所留房產的主人。由於不滿當局的拆遷條件,沉婷協助母親以及其他東八塊拆遷戶在維權律師鄭恩寵的法律支持下揭發周正毅和一些上海地方黨政官員在城市土地開發過程中非法牟取暴利。
2004年2月,沉婷的回鄉證在深圳被邊防沒收,從此不能入境。沉婷母親申請前往香港也被上海公安局拒絕。
沉婷的新書由香港開放雜誌社出版,被上海當局判處3年徒刑的鄭恩寵律師作序。開放雜誌總編金鐘在記者會上談到周正毅案時說:「周正毅的案子正在進行之中,引起了國內外、海內外高度重視,因為周正毅這個案子大家都知道,它的背景是整個上海經濟高速發展的產物,而且有複雜的黨、政、金融的背景。」
11月30號,上海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以行賄罪、對企業人員行賄罪、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以及挪用資金罪,判處周正毅有期徒刑16年。周正毅不服,已經提出上訴。
周正毅的律師說,他們的上訴理由是:虛開增值稅發票罪名不成立;周在案件審理過程中揭發上海現任領導家屬的「立功事實」沒有得到認定;另外,案件全部由檢察機關完成的做法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周正毅要求撤銷一審判決*
中國金融網報導,周正毅在判刑後說,他自己因舉報而遭到打擊報復和刑訊逼供。他曾要求對此調查,而一審法院沒有作出任何結論。周正毅要求撤銷一審的錯誤判決,宣告自己「無罪」,或者改判「免除處罰」。
沉婷說,周正毅揭發的只是看守所人員的收受賄賂問題。不過她說,周正毅本人在某種程度上也是土地腐敗的受害者。沉婷說:「今天沒有你們這些貪官把他(周正毅)推到前臺,瓜分國家的土地是不可能的事實。為什麼你們上海最高當局兩次審判要周正毅一個人承當呢?為什麼你們背後有形的手不出來承當呢?所以說,周正毅在某種意義上,我可以說,周正毅也是一個受害者,周正毅是這個制度的受害者,是貪官把他推到前面去的。」
另外,周正毅律師團成員之一馬舒寧說,上海最高人民法院可能會在下星期決定是否將就周正毅的上訴案正式立案,「因為從交上上訴狀到立案有一個過程,這是很正常的,二審法院哪幾個法官我們還不知道。我估計下星期肯定要有個說法了」。
周正毅在10天上訴期的最後一天提出上訴。(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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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美國之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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