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傳軍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七年六月十九日被大連國保大隊惡警綁架後,當地邪黨公檢法互相勾結,欲對他非法判刑。邪黨法院連續三次非法開庭,前兩次均因無依據而無結果,第三次開庭,邪黨法院乾脆強行宣判,非法判楊傳軍五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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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連市西崗區法院對楊傳軍的第一次非法開庭是在二零零七年九月十四日,當時無結果,因檢察院拿不出任何證據。兩個星期後的九月二十八日下午,邪黨西崗區法院不通知家屬,秘密二次開庭,仍無結果。
過了一個月左右,西崗區法院第三次非法開庭,這次檢察院都沒有出庭,法官甚麼也不說、也不問,直接非法宣判,而所謂的宣判沒有任何根據。楊傳軍當場提出抗議,話音未落,法官都溜走了。
西崗區法院的所謂判刑三條理由極為荒唐:一、向明慧網發"嚴正聲明"重新修煉法輪功(楊在獄中時妻子代芝娟代寫的)。二、第二次發"嚴正聲明"(這根本就不成立,因為楊沒寫"轉化書")。三、和幾個外地修煉人一起合十照像,是所謂的"聚眾"。
正告公檢法邪惡之徒:多行不義必自斃,善惡有報是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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